杜采歌在后花园里找到了颜颖臻。
采薇蹲在泥地里,用一根小树枝卖力地挖掘,不知是在挖海盗的藏宝,还是单纯地想掏蚂蚁窝,身上已经有了很多泥点子。
颜颖臻双手交叉抱在胸前,目光看着她,但显然心神早已飘远。
“小颜。”
杜采歌过去站在颜颖臻身边。
“杜先生你来了啊,”颜颖臻被惊醒似的,眼睛眨了眨,含笑说,“你没带老婆过来啊。”
杜采歌为之一窒。
之前他在接电话时,段晓晨突然从浴室出来,娇滴滴地说“老公,和谁打电话啊”。
杜采歌明知她是故意的,却也不好发脾气。
没立场。
这时候被颜颖臻提起这事,不免有些尴尬。
“闹着玩的而已。”
颜颖臻收敛笑容,“那可不是闹着玩的,那是某人在向我示威呢。”
杜采歌只好打圆场:“你别想得太复杂了。”
“我现在没空去理会她,一大堆的事等着我做。等我腾出手来再收拾她,到时候你可别心疼。”颜颖臻像是在发泄情绪似的放狠话,又像是在正儿八经地警告。
杜采歌也猜不透她心里在想什么。
他看着她。
冬日里,很多人的皮肤都会变得干燥。
但颜颖臻本就天生丽质,相貌不说倾国倾城,那也是极美的。
而且她还有超能力。
额,错了,钞能力。
所以她的皮肤温润q弹如同喜之郎果冻一样,也就毫不稀奇了。
这女人啊,皮肤一好,看上去就漂亮。
有些女人,其实五官和脸颊轮廓都不错,但因为肤色不好,所以看上去就毫不起眼。
必须得狠狠拾掇一番,才能焕发光彩。
而颜颖臻不需要。
她始终都是光芒万丈的。
她不需要优雅,不需要小鸟依人,不需要温柔,不需要把自己打扮得可爱或性感。
她站在那里,那种自信、智珠在握、不管面对多少困难都百折不回的精气神,就是一道美不胜收的风景。
在杜采歌心目中,如果光看颜值和身材的评级,是:许清雅杜媃琦>段晓晨>颜颖臻。
但如果把气质、气场也算上,她们几个站在一起,颜颖臻绝不会比任何人逊色半分。
想到这,杜采歌在心中轻叹。
他知道,自己只要努力去争取,颜颖臻是一定愿意和他在一起的。
这样一个女人,足够漂亮,聪明,敏锐,而且还有钞能力。
是多少人梦寐以求、却求之不得的女神!
可是自己却没有好好珍惜她。
说起来,还真是有点“天予不取”的味道。
杜采歌审视自己的内心,其实已经很清楚。
他并非不喜欢颜颖臻。
有时候和颜颖臻相处也挺有意思。
但大多数时候,他在颜颖臻面前会束手束脚,灵感全无。
这样一个会把一切都安排得妥妥帖帖的女人,如果自己能安心吃软饭,倒也惬意——可惜自己不是。
他是有刺的人。
颜颖臻也是。
靠得太近,他们就会刺伤彼此。
“你不问问我和你爸说了些什么?”
颜颖臻撇嘴道:“没什么兴趣。那老东西大概会骂你一顿,威胁你一顿吧。没什么新意,他就是这样的风格。”
“你爸挺有意思的。”
“是么?如果你和他一起生活,就不会用‘挺有意思’来形容他了。他每天都会让你痛苦。”颜颖臻微微蹙眉,显然想到了一些令她难以释怀的往事。
杜采歌问:“医生说他还有多久?”
“他最近恶化得太快了。希望能过完这个年吧!否则临到过年了,不说找殡仪馆了,想找人开死亡证明都很困难。”颜颖臻说着,好像在谈论陌生人一样。
但杜采歌知道,她内心何尝会没有悲痛?
她只是习惯性地掩饰。
就算她和父亲之间有过很多龌龊,有过很多不满,但平心而论,颜思敏对她真不算太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