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不碍事,死不了人,但是……”
“但是,我讨厌血腥味。”
笙歌猛地抬头,精光乍现。
嫌弃意味十足。
哼,不就是长了一张好看的脸吗。
有什么了不起的。
武松:“……”
我是谁,我在哪里,为什么我忠厚老实都大哥变得如此善变。
大哥,一年有余不见而已,为何您就成了这副德呢。
不知不觉间就能一句话把人噎住。
“是弟弟考虑的不周到。”
武松无言以对,只好伸出手默默的让潘金莲为他包扎好。
说起来,这点儿小伤,武松根本不看在眼里,可谁让大哥这么嫌弃呢。
武松看着低眉顺眼,动作轻柔的潘金莲,心中喟叹,果然是人不可貌相。
方才他下意识的就把大嫂归结为不安于室之人,没想到大嫂手脚还如此麻利,是个可以勤俭持家的。
如此一来,他也算是可以放心了。
“叔叔,不知你可是购置了宅院,住在何处?”
潘金莲一边收拾这绷带和金创药,一边柔和的问道。
笙歌冷眼旁观着这一幕。
不得不承认,这样的潘金莲极美,克制之下少了几分风尘味,多了一些属于女儿家的柔和羞,不至于一眼就让人看出轻浮的想法。
的确如直播间玻璃碴子们所说,潘金莲与武松站在一处郎才女貌甚是般配。
容颜这种东西是天生的,在这个没有整容术的年代,是羡慕不来的。
对于这一幕,笙歌并不陌生。
毕竟这是在剧中曾经发生过的。
只不过此时的潘金莲没有剧中那般放肆和殷切罢了。
唉,一会儿她要不要继续成人之美呢。
要不要邀请武松来家中小住呢。
潘金莲不是死缠烂打之人,从剧中被拒绝就再也没有心思去勾搭就能看出来。
而武松呢?
笙歌认真在心中盘算了片刻,实在觉得潘金莲和武松走在一起的可能很小。
人言可畏,叔嫂又如何能够在一起呢。
好吧,她还是不做三观不正的人了。
也许对于武大郎来说,潘金莲可以跟任何人再次结为夫妻,但一定不能是武松。
一个是他放在心尖尖上宠着的女人。
一个是他费尽心思养大的弟弟。
难以接受。
“小弟没有哥哥赚钱谋生的本事,所以不曾购置房屋,依旧住在县衙之中。”
武松不知潘金莲其意,但依旧如实答道。
“县衙如此简陋,真能有家中舒心,不如叔叔搬来家中一起住着,也好相互之间有个照应。”
“毕竟似今之事……”
潘金莲言又止……
可武松已然明白嫂嫂之意。
“若是叔叔肯搬来这里,定然不会再有那泼皮无赖敢前来扰。”
武松点头,有应下之意,只是他那善变的哥哥武大郎再一次跳出来猛刷存在感了。
“娘子,为夫不够勇猛吗?”
“武松既然成为都头自然是被委以重任的,你怎可让小家耽误了他为大家出力呢。”
“你我虽不能助他,但也不能拖他后腿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