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6点,被经典的闹钟吵醒的周晨,习惯性的不想睁开眼睛,习惯性的烦躁了一下,等无奈且不是很温柔的把闹钟按掉,睁开眼睛看了一会天花板后,他一甩头,就精神抖擞的从床上跳起来,抠着眼屎哼着小曲,去清空一些库存。
等刷牙的时候,就已经看着镜子里那个两点都大方的露着的家伙问,“这是谁啊,这么帅,简直了!”
真的又是元气满满的一天呢。
真不是他给自己鼓劲才这样,而是现在的状态,真就是这样。
社畜时期,他也一样,每天总是面临那个熟悉的烦恼:想睡的时候吧,对不起,你不能睡;能睡的时候吧,又不想睡——好容易有点属于自己的时间,还不允许我看看手机?
所以总是觉得睡不够,每天早上听到闹钟,就是囫囵着塞了早餐,一路紧赶慢赶的准点赶到公司……都已经起床了一个多小时,依然还是浑浑噩噩,很不清醒。
哪像现在,估计晚上熬通宵,早上头一甩脸一洗,嘿,我就又是那个精神小伙儿!
周晨非常、非常、非常的喜欢,和高兴于这样的状态。
年轻,真是好啊!
就是选衣服,也是一件很美的事,而不是麻烦。
等到他翻出第三件T恤,确定这件豆绿色的清新且有品味,不但符合自己阳光帅气的形象,还非常契合自己今天雅致出众,但又不骚气的人设时,就听到老妈在楼下喊,“小晨,你起来了吗?”
探头看下去,老妈拿着锅铲站在大厅里,“刚起来。”
“我就说听到楼上有动静。”方红霞看着儿子,“昨天晚上快一点才睡,怎么不多睡一会?”
“起来就起来了嘛,”老爸周镇海居然也从厨房里出来,端着一个大盘子,有些了然的看着儿子,男人嘛,事业好的时候,精力也会格外好。
“快下来,我炸的油条。”他带着些邀功的意味说。
“好咧,”闻着下面那些熟悉的香气,周晨一下子就来劲了。
他和老爸,早上都喜欢吃糯米饭,而东海糯米饭的特色,就在于那一勺肉汤,和油条碎。
这两样不全的糯米饭,在东海人眼里,那就是绝对的异端。
这事吧,它无关好吃,主要是信仰——关乎信仰的好吃。
主角,糯米蒸的饭,那其实要求不多,就是要硬一点,软塌塌的就有些不美。
肉汤呢,除了必须是有肉的汤,具体的,并没有什么要求,自由发挥的余地很大。
唯有这油条碎,有统一且必须遵循的标准,那必须是重泡的,就是把已经炸过一次的油条,再炸一次——可以说,是正宗的老油条了。
油条重泡的时候有很多讲究,要切成小截后再炸,这样更均匀、不好太急,慢着点来……
遵循着一系列的讲究炸出的油条碎,才是正宗的焦香酥脆,它就是加了肉汤的糯米饭的脊梁、中流砥柱。
一勺浇了肉汤,还拌着油条碎的糯米饭下肚,熨帖又满足之外,还有一种打了胜仗般的成就感。
这可能是商业氛围浓厚的东海市,喜欢把这样的糯米饭当早餐的原因之一,骨子里,他们就是好斗的,喜欢赢的。
只是好多店里用来炸东西的油,因为用过太多次,如果是静态的,那它和沥青,真让人傻傻分不清楚,有那么些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