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酷我小说>游戏竞技>我这不是乱杀> 第一百二十一章 野区恶霸,土匪骚粉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一百二十一章 野区恶霸,土匪骚粉(2 / 2)

得益于这个被动,卡兹克在春季赛的登场率相当高,不过灵王到目前为止一场螳螂都没用过,明明这个英雄也不怎么吃操作,想来也许是因为进草就能隐身太过Baby了吧。

在渝城蛇队主场“雄起”的加油声中,双方正式开始了BO3的第一局较量,蓝色方lG的阵容为上单船长,打野猪妹,中单沙皇,下路双人组霞+布隆,红色方蛇队上单纳尔,打野螳螂,中单瑞兹,下路双人组韦鲁斯+塔姆。

中路沙皇对线瑞兹,前期能够依靠沙皇的手长取得一些优势和线权,不过等到瑞兹摸出女神泪之后,沙皇的压制力就会下降许多;

上路船长打纳尔肯定是要抗压,就看纳尔能在前期打出多少压制效果,这将决定纳尔的强势期能持续多久。

至于下路的对线,有布隆和塔姆两个保护型的辅助在,就是纯看选手对线的基本功了,想要爆发人头,来一个打野可能还不够,除非是中野下来四包二。

所以稍有阅读比赛能力的观众都看得出来,这一场双方前期都只能靠着自家打野来影响线上的局势,就看两边哪一方的打野节奏更好,只是谁都没想到,双方打野还没开始发挥,反倒是解说席上的解说先动了手。

瑞塔这名女解说,不仅解说的业务水平很差,连眼神也不怎么好,比赛才刚刚开始,就来了个开幕雷击,蛇队辅助塔姆选择的天赋基石明明是启封的秘籍,可瑞塔硬是来了一句“这场塔姆选择带了个冰川增幅,在前期能够打得非常主动”。

这手直接帮助选手改动符文,比后来一笔姐的从信赵刃,简直不知道高到哪里去了,各大直播平台的观众听了之后,也第一时间在弹幕中表达了对瑞塔的喜爱,正所谓【开奔驰,喝战马,电竞椅上...那个啥。】

正如苏唯所想,这一局下路线上只能是平稳发育,两边辅助一个塔姆一个布隆,基本上杜绝了二v二爆发战斗的可能性,而且水晶哥打得也很谨慎,几乎不怎么推线,根本不给丝毫机会。

与之相对的,是骚粉这个野区恶霸,他似乎笃定了灵王不敢进自己的野区,刷完自己的蓝区来到三级之后,直接进了灵王的下片野区,灵王为了迅速拿到双BUFF去Gank线上,选择的刷野路线是红—蓝—蛤蟆,正巧给骚粉留下了一组F6可以吃。

骚粉在刷完了F6之后,甚至没给猪妹留下一只小鸡,这种举动可谓十分嚣张,基本是明着说下一波F6刷新我还要来,不过这也是骚粉一贯的打野风格。

可这个时候,中单Guoguo的瑞兹为了策应骚粉入侵野区,是用了相当多的蓝量去推线的,并且让自己的站位稍微有些靠前,此时控完上片河道蟹的灵王直接来到了中路,成功打出了瑞兹的闪现。

看到瑞兹被逼出了闪现,只能撤到塔下回城,骚粉却毫不畏惧的E到了肉鸡脸上,当着猪妹的面打了沙皇一套技能,逼出了沙皇的流沙移影,然后转身钻进上片河道。

灵王刚刚为了抓瑞兹,QW全都在冷却当中,没办法留下螳螂,只能气急败坏地说:

“我好气啊,刚刚抓瑞兹把技能用过了,不然他这么跳上来必须得给我交个闪。”

宋一斤倒是没那么难受,因为瑞兹刚刚也被他们打回城了,这会儿回城也就是领先被抹平了而已。

“问题不大问题不大,我刚好可以回个城,也不亏什么,你去把下片河蟹控了吧。”

灵王此时还以为螳螂是回自己野区刷红BUFF去了,但他不知道其实骚粉转身就进了他的下片野区,将三狼美滋滋的收入囊中,然后原地回城,由于当前版本每组野怪都会算成四个补刀,这让两人在刷野数上看起来好像是一样的,但其实灵王这波血亏。

骚粉吃了自己的蓝BUFF,两组三狼,一组F6和一组蛤蟆,而灵王拿了红蓝双BUFF,一组蛤蟆和两组河蟹,表面上刷野组数相同,都是五组野怪二十刀。

但这个版本的河蟹,给的经验和经济还不是很多,而且灵王自己的上下两片野区中,只剩下一组石甲虫可以刷,骚粉却还有一片完整的上半野区,包括一个新鲜的红BUFF。

更难受的是,灵王吃完石甲虫之后,赶了老半天路,浪费了很多时间来到三狼一看,诶我三狼怎么没了?

喂?警察吗?我的野区进来了一个土匪啊!你们管一管啊?

这一样来,灵王的日子就非常不好过了,他只能回城买个打野刀,然后等蛤蟆刷新,吃掉一组蛤蟆和刚刚螳螂打过的F6,至于石甲虫和三狼,是他刚刚才打掉的,还需要很长一段的时间才能刷新,也就是对猪妹来说,有将近一分钟的时间,没有任何安全的野区资源可以吃了。

最主要的是,灵王还不能像以前一样入侵对手的野区,因为螳螂不仅有红BUFF,而且说不定还要领先猪妹一级,一旦进野区被逮到的话,很有可能会连累到线上。

骚粉无愧于野区恶霸的名号,在前期通过野区入侵就对灵王造成了极大的麻烦,如果骚粉就此收手,钻进野区埋头发育,那这一场他的发育会比猪妹好很多,他在刷完自己上片野区的三组野怪后,又可以继续去下片野区吃第二组蛤蟆和三狼,顺利的话还可以控下小龙。

只是土匪毕竟是土匪,骚粉总是惦记着对面野区的野怪,但野区入侵毕竟是把双刃剑,正所谓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呢?

上一页 目录 +书签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