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自己已经很帅了好不?一段时间没晒太阳,他的皮肤白了许多,配上那深邃的眼睛,高挺的鼻梁,分明就是校草一枚。
叹了口气,方景只能说这届书友不好带。对于诛仙他还是很有信心的,虽然故事老套点,但情节写得很好,人物描写也到位。
特别是碧瑶和张小凡之间那种至死不渝的爱情,赚了不知道多少人的眼泪,青云一战,碧瑶替张小凡档诛仙剑,当时都把方景看哭了。
诛仙当年之所以封神,并不只是它在仙侠早期中的风格别树一帜,而是每个人物都有血有肉,不单纯装逼打脸和实力提升。
哪怕过去这么多年,提起诛仙,很多人都能想起张小凡,碧瑶,万剑一,还有胖子师傅,陆雪琪。
现在的小说却是讲究快餐式,读起来很爽,满足读者各种心理追求,而且量大管饱,动不动五六百万字,但读完后你还记得这本书说了什么吗?
一两个月后怕是除了主角名字,其他什么都不记得了。
心念一动,方景坐在电脑前又码了三章上去,这次写到张小凡和林惊羽被带进青云,但因为资质不同,林惊羽变成人人哄抢的香馍馍,张小凡却是谁都不要,最后田不易黑着脸勉强收下,由宋大仁带他去大竹峰。
在大竹峰,张小凡认识了杜必书,田灵儿,日子倒是过得快活,就是不受田不易待见。
“咕咕咕!”
方景还想码点存稿,但肚子不争气,发出抗议的声音,这才记起来方茴去买早餐怎么还不回来?他码字三章,差不多七千字,一共花了三个小时。
这就是去打车去一百多里外的市里也该回来了吧?怕方茴人生地不熟出什么事,方景决定去找找。
说曹操曹操就到,正准备起身就看见方茴提着吃的大包小包回来。
“辛苦你了!包子不好买吧?”方景皮笑肉不笑。
看见这个笑容方茴就知道要凉,急忙笑道:“没有,不辛苦,不辛苦。都是我应该做的。”
“三个小时,老板没面了,重新去庄稼地里割麦子给你做?”
方茴尴尬一笑,“那什么……我想给你买点有营养的,就去了一家超市,耽误了点时间。”
抢过她手里的袋子,方景气笑了,“这辣条营养很高啊!一包一包的买,既然是给我买的,那我就收下了,对了,下次来早点。”
“哥,等……”
“砰!”
话没说完门已经关上。
方茴想哭,她花了四十多块钱买的东西全没了,除了辣条还有一件衣服,其实她不是逛超市,而是地摊上买一衣服去了。
好不容易看见一件喜欢的,一番唇枪舌战,口水都讲干才讲到二十五。
“咔嚓!”
方景开门,面无表情把一件蓝白短袖扔出来,“这也是给我买的?”
接过衣服,方茴喜极而泣,听到方景的话小脸一鼓,全是不满。
“还说呢,上次你说帮我买,这都多久了?我连衣服线头都没看着。”
狼吞虎咽吃着包子,方景随口问,“你这件多少钱?”
“二十五!”方茴骄傲回答,怕方景说她败家,又继续道,“原价八十多的,我砍价好久才卖给我。”
看她这认真样方景就想笑,张了张嘴还是没告诉她这种衣服十五块一件多得是,而且进货价七八块。
“现在太阳太大,晚点我出去买餐具和大米,你也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