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海没说话,他当了两年多朱莎的学生,对朱莎有所了解,冷艳女王的名声不是白来的,朱莎在法学院,向来以严肃严谨著称,对于法律的立场更是坚定无比。赵诗倩却是刚刚转学来读的法律,况且她也不是真的想学,而是为了来给李海找麻烦。此刻便忍不住道:“朱老师,现在对方得到了我们的代理词,本来就是通过不正当的手段,那我们为什么不能以牙还牙?再说了,法律这东西,又不是万能的,还不是要看人下菜碟,好比我们也通过王家去做法官的工作了,这也是法律外的手段啊。”
朱莎沉默了一会,扭开脸看着旁边,再转回来的时候,脸色已经恢复了平静:“法律是现实的规则,是因人而异的,这一点,我承认。但是,除此之外,我更相信,法律是在每个人心里的。我们可以利用现实的法律规则,但同时更要在心里相信法律的精神。只有这样,才能让自己走在正确的路上,而不至于背离法律,背离文明。”
她的声音不高,脸色更加平静,丝毫看不出任何愤怒。可奇怪的是,看着朱莎这样说话,李海和赵诗倩都无法回答任何一个字,甚至无法和她对视,仿佛朱莎那平静的眼神中,有某种火焰,如果对视,就会被灼伤一样。
房间里静悄悄的,只有朱莎的声音在响,并且她的声音越来越低,已经不像是在演说和劝诫,更像是自言自语。可奇怪的是,李海反而觉得她的语声越发铿锵了:“很多人都说,我们国人是没有信仰的,或者只信钱。但我觉得,我不是,我信仰法律。小时候或许迷茫,但是从我接触到法律的那一天开始,我就知道我信仰法律,一生坚信,绝不放弃和背离。李海,倩倩,我不会强求你们做什么,更无法要求你们和我有同样的信念。我只是单纯地希望,在这条路上,能多一个人,两个人,和我同行,而不是渐行渐远。”
朱莎闭上了嘴巴,看着李海,李海发现,这似乎是从上次的尴尬事件以来,朱莎头一次完全不躲闪,完全坦然地和他对视。只是想到这一点,李海就觉得,自己真的应该尊重一下朱莎的立场,因为从她的眼神就可以看出,甚至连那么尴尬的事情,那么严重的心理阴影都能抛在脑后了,可想而知,这对于朱莎来说,有多么重要!
似乎,不久以前自己就曾经因为朱莎的劝说,而放弃了暗杀方超呢,现在,又一次?李海很是奇怪地发现,虽然确实是改变了心意,他却没有什么不愉快的感觉,难道说,这就是信念的力量?他看着赵诗倩,看她一脸的迷茫,带着不情愿,知道赵诗倩恐怕是想不通的,这并不奇怪,赵诗倩的家庭背景和李海,可以说是一个天一个地,说得直白一点,赵诗倩她爹妈属于统治者,而李海呢,典型的吊丝屁民,被统治者。两者相比,当然是屁民更加相信法律一点。
“屁民就屁民,好像我也没学过怎么当统治者,只会做屁民呢。”李海很是愉快地在心中自嘲了一下,然后便道:“朱莎老师,你认为我们还有把握在庭上获胜吗?”
没等朱莎回答,赵诗倩就很诧异地叫了起来:“李海!你想什么呢,我们要赢官司啊!现在对方犯规在先,我们用点手段怕什么,有什么不对!”
朱莎沉默不语,甚至放弃了再劝说赵诗倩。反倒是李海,微微笑了起来:“倩倩,你瞧,你所谓的手段,并不是你自己的实力,是?要是对付这样的对手,都需要借助你父亲或者伯父的势力,那你又能从中学会什么呢?”
赵诗倩立马不响了,李海这句话可谓正中她的心底,身为一个高官子弟,赵诗倩也有那种很常见的心理,那就是自我的存在感,在家庭面前显得那么微小,似乎自己就是因为这个家庭背景,才是自己;刨去这个背景,就要找不到自我了一样。应该说,并不是每个官二代或者富二代,都会有这种心理,但越是有理想,越是有追求的孩子,就越会产生这样的想法。赵诗倩很显然,也是这样的人。
然后,李海就一锤定音了:“如果法庭上能解决,我们就法庭解决;如果法庭解决不了,我们就动用法庭外的手段。一切的优势,都在我们这边,对方最多最多,也就是在庭审阶段占到一点点小便宜而已,只要法官稍稍倾向我们这边,这点小便宜他们都占不到。倩倩,我们才是真正的强者,我们不需要动用那些手段。”
后来,当赵诗倩把这段争论告诉她父亲的时候,李海最后的这句话,博得了赵老二的赞赏,评价为“大气磅礴,堂堂正正,程老爷子目光如炬!”就连赵老大,赵诗容的父亲,也为之沉默了良久,脸色很是复杂。令赵诗倩最奇怪的就是,当她问起,类似朱莎那种信仰,是不是可以称为迂腐的时候,赵老二,她的父亲,只是笑了笑,告诉她:“人都是要学会按照规则来玩的,没人会喜欢随时掀桌子的人。”
当然,这都是后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