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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8章政策打击(1 / 2)

 二百年后,南洋军的势力出现在在中南半岛。

他们与郑和时代不同,没有郑和时代那么庞大的海军,但是陆军更多,他们的陆军陆续南下,由新家坡沿马来半岛西进,沿海直抵清迈府直通县,隔海就是缅甸仰光了,陆路则直坻北榄坡府,所有富贵膏腴之地,尽被南洋军控制。

注意,这里是实实在在的控制,而不是郑和时代的望风臣服,米柱也不接受这些表面上的臣服,而是布置军队,收取税收,这种实实在在的军事存在,才是最实际的,最有威摄力的。

实际上,土司制度是古代羁縻制度的演变。以唐代为例,羁縻制度也分为外藩和内属之分,内属就是隶属于中央设置的机构管辖,是实际上控制地区;而外藩又分为藩属国和名义上册封的地区。如唐朝时期,全国有大量的羁縻府州,位于贵州一带的羁縻府州受到中央的控制,而且还纳入了国家的铨选制度范围,因此属于唐朝的版图。

而回鹘、渤海、靺鞨、室韦、吐蕃、南诏、新罗等是唐朝名义上的册封地区,实际上都是独立的政权,因此不属于唐朝的管辖范围。

同样,大明朝也是如此。在云南贵州,明朝设置了大量的卫所,驻扎有几十万的军队,设置有云南、贵州两大行省,因此这的确是明朝的版图。

而所谓三宣六慰、旧港宣慰司呢,只是对当地统治者的名义册封。如旧港宣慰司,是当地施氏管辖之地,大明朝廷只是承认其统治罢了,朝廷也没有在此设置土司衙门,没有驻扎军队。

缅甸地区,在元朝为蒲甘王朝。元朝曾经几次发兵征讨。1283年,蒲甘王表示臣服于元朝,成为了元朝的藩属国。战争期间,元朝在缅甸设置了太公路、云远路、蒙怜路、蒙莱路、木邦路,但是战争结束后,元朝军队就撤走了。

不久,缅甸发生了内乱,分裂为了许多小国。元朝又继续册封蒲甘王后裔为缅甸王,同时也册封了其他小国为宣慰司。明朝建立后,也继承了元朝对这些小国的册封。

但是明朝和缅甸的联系仅仅是以朝贡存在。在整个明朝,缅甸土司就访问过明朝六次,明朝也派遣使者访问过缅甸五次。明朝没有对缅甸征收赋税,没有建设土司衙门,可以说,双方基本是没有多大联系的。

而老挝方面,和大明朝的交往相对密切一些,整个明朝朝贡了三十次。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朝贡并不代表就是隶属关系,这只是一种经济来往。

在其他国家来和明朝寻求贸易的时候,明朝往往会记下来朝,然而给予更多的财物来报答。实际上就是死要面子活受罪。由于朝贡贸易给朝廷带来严重的经济困难,大明朝还限制一些国家的来往次数。

如当时的日本并非明朝国土,但是日本的地方首领争相向明朝朝贡,因为在日本卖八百文的一把刀,到了明朝却要给出五千文的高价。

在大明朝廷记载的一百四十八个朝贡国,居然还有西班牙、葡萄牙、意大利、荷兰等欧洲强国,这有点扯了。

至于所谓的八百宣慰司等,更是无稽之谈呢,八百宣慰司是现在的暹罗国。元朝时期,曾经准备远征暹罗,但是因为路途太远而作罢,随后元朝就册封了一个八百媳妇宣慰司。

明朝建立后,也根据元朝,册封一个八百宣慰司,实际上,暹罗国是当时东南亚最强的国家,整个中南半岛几乎被纳入其势力范围,就是大明朝在中南半岛册封的许多宣慰司也被暹罗给灭了,当然,有些资料也记载了明朝在暹罗国设置了一些官员,不过就是翻译官而已。

所谓的朝贡,大明朝廷认为是臣服的一种方式,而对方则认为是贸易的一种方式。

当然这些国家们因为大明在这里没有军事存在,所以根本不鸟大明,而他们在南洋军的手下吃了大亏之后,又想起了朝廷,准备上京告状,让好面子的大明朝廷收拾南洋军,迫令他们退兵。

至于说大明势力真正统治这地方,还是从现在开始,这还是最简单直接的军事统治方式,先是掠夺资源,然后直接的统治,现在米柱在想一种办法,希望可以永久的统治这地方。

像这种南洋军人与地方精英结合的方式,不失为一种办法,既然这然土著人多,杀不光,杀不尽,那就让他们的女人都怀上了南洋军的种,代代繁衍,以后这地方就成为南洋军汉人的了。

米柱会像印度种姓制度一样,明确划分等级,南洋军体系的人必须高人一级,无论是在那个方面,处处都必须高人一级,高人一等,是这里的统治层,他们这些人征服了这地方,就会在这地方拥有特权。

米柱一直想寻找一种正确的打开方式,一直没有好的切入点,他让傣国军追杀前朝余孽,主要是掠夺财富,分赏与有功之士。

财富有多种,可以是土地、金银珠宝,也可以是女人,就赏女人的角度,与其将一个家庭摧毁,扣押女人,赏给战士,不如惊整个家庭也赏给他,每一个娶当地女人的战士,都会成为这家庭的主心骨,这家庭在某种意义上就属于该战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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