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了些陈年旧事,常虎决定将话题引向正轨,“我刚才的话你们考虑一下,来来往往太麻烦了,我就住在山下,要是寺里需要人手,你们再叫我上山如何?”
其实吧,他觉得有顾云在,别人都只要摆摆样子就可以了。
如果连顾云都对付不了的麻烦,他冲上去更是送菜了。
“想吃肉还不简单么?”
顾云说道,“那寺庙处于深山之中,林子山涧肯定有不少野味,等天色暗下来了你来找我,我带你捕猎去。”
他也受不了寡淡又没有油水的菜肴,村里当年的风气就是大口吃肉。
没肉吃了,当然就得去打猎了。
顾云敢肯定,村里没有人比他更有打猎方面的才能。
别人吃过的,他都吃过,别人没吃过的,他也吃过。
因为这事,他小时候没少拉肚子。
不过这是有好处的。
“自己捕猎,除了能锻炼野外求生的本能、掌握烹饪技巧之外,更重要的是能淬炼肉体,从而变得百毒不侵!”
顾云这一身点满了的毒抗,就是小时候胡吃海喝练出来的。
他记得婆婆食物中毒那天,他俩就吃得相同的烤肉,结果他啥事没有,婆婆却把自己给撂倒了。
所以『野人』之名,也不是随随便便就叫出来的。
对于婆婆的遭遇,顾云痛心疾首——婆婆她,果然还是平时闹肚子闹少了。
“还有这种事?”
常虎眼前一亮,他没想到吃顿饭还能达到淬炼肉体的效果。
顾云提到的百毒不侵可是项了不得的能力,他曾经在无规则自由搏斗的赛场上就遇到过一个自称练了毒手的参赛者,这人无论敏捷、技巧还是力量都远远不如其他参赛者,但在比赛中,只要被那人的指甲割伤了皮肤,就会变得有气无力,最终葬送掉比赛。
因为分组的缘故,他和那个练了毒手的选手没有遇到,不过那场比赛让常虎意识到了抗毒能力的重要性。
顾云这个人是有点东西的,说不定此行又能从他身上学点本事。
“当然,我到时候给你抓只野猪来烤,咱们离他们寺里远点,也碍不到他们。”
“你们两个是去偷猎的吗!”
王碌提高了嗓门,嚷嚷了一句。
烤野猪这事是能到处乱说吗!
他又谨慎地瞧了一眼仍在打坐的迟信和迟心和尚,语气义正言辞,“别人能为我们提供伙食就不错了,晚上你们哪都不准去,好好待在房里不要走动!”
说话间,他飞快地打开了手机QQ,建了一个小群,然后把顾云和常虎拉进了群。
群名简单明了。
——《深夜食堂》。
『别声张,烤乳猪这事咱们在群里细说。』
义正言辞地斥责了两人之后,王碌在群里打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