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我先走了!”刘星抱起小花生坐在了自行车上,朝远处一家卖猪肉的摊位走去。
他今天一共卖了六十多块钱,按照93年的肉价,估计应该能够买十几斤了。
不过这钱不能全都花掉,必须留些在身上以备不时之需。
一家杂货铺大门口,刘星将自行车停了下来。
“哥!肉包包可以吃了吗?”小花生见状忍不住问道。
“吃吧!”刘星将小花生从自行车上抱了下来,然后牵着走进了杂货铺。
既然豆豉铺的女老板需要大量的簸箕,那他也应该购买几件趁手的篾匠工具,要不然用柴刀那可是会很伤手的。
只是令他意外的是,杂货铺里面并没有篾匠的工具买,也就是说,他必须凭借自己的记忆,去铁匠铺专门订购篾匠的工具。
刘星有些郁闷,对于来说,计划总是赶不上变化。
眼见杂货铺里面有小孩的凉鞋卖,当下连忙回过神来,给小花生挑选了一双漂亮的穿在了脚上,这大热天的总打着赤脚可不行。
小花生有了鞋子那可是高兴的不得了,肉包子也不吃了,蹦蹦跳跳的围着刘星转,那手舞足蹈的可爱样子,令刘星心疼不已。
这还只买了一双新鞋子就开心成这样,要是买新衣服那还得了。
从杂货铺走出来后,刘星带着小花生直接来到了卖猪肉的摊位前。
他要了两斤五花肉,大肚腩老板却是用异样的眼神看着他:“小鬼,你带钱了没有?”
言下之意,没带钱别来捣乱。
毕竟刘星只有十四岁,小脸上幼气未脱,看个头连一米五都还没有,这样年纪的小孩,在九三年农村的父母,一般是不会放心让其带大于一块钱以上的面额的钞票。
当然了,最主要的是刘星穿着寒酸,看着就像吃不起肉的人。
刘星被大肚腩老板的话给气到了:“你这老板会不会做生意,我看着像没带钱的人吗?”
他将之前卖簸箕的五十块钱在卖猪肉商贩面前扬了扬,然后转身带着小花生就朝另一家猪肉摊位走去。
“喂,别走啊!”大肚腩老板看着急了。
“哼!”刘星冷笑一声,现在才后悔已经晚了。
“耶!”小花生也跟着做了一个鬼脸。
大肚腩老板气的差点吐血,今天真是狗眼看人低看走眼了,怎么会遇到这样一个土豪小孩。
另一家猪肉摊位前。
卖肉的高个老板对刘星殷勤的很:“两斤五花肉是不是,我这就给你切!”
“等等,多少钱一斤?”刘星怕上当,随口问道。
“三块八,你要是买后腿肉,我给你三块五!”高个老板满脸堆笑。
“三块五,五花肉给我来两斤,记住!不能多!”刘星叮嘱道:“多一两我都不要。”
在他的记忆中,农村卖猪肉的都有一种嗜好,那就是买家要一斤,他们绝对会切两斤的肉卖给你,而且你不买都不行,颇有种强买强卖的味道。
“行!行!行!”高个老板连忙应承,拿刀就切下了一块上好的五花肉放在了称上,见两斤一两还有多,当即连道:“你给七块钱得了,多余的一两肉算送你,就当咱们俩交个朋友。”
“你真会说话!”刘星笑着接过了装在塑料袋中的五花肉,不露声色的掂了掂重量,见手感差不多,当下拿出了七块钱递给了高个老板。
他在重生前也卖过菜,做过小生意,有时候喜欢用手掂重量,久而久之就养成了一种习惯,不用称都能知道手上物品大概有多重,一般情况下,误差都不会差一两上下。
这高个老板看似对他很好,但刘星却是不会被笑容给麻痹了,要是缺斤少两,那肯定会找高个老板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