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宗皇帝显然没有理解薛琰的意图,当薛琰提到的盐的时候,本能的就要摇头,别看太宗皇帝在薛琰这里,拿的都顺手了,但是“不与民争利”这一点,纵然他是皇帝,也不敢随便违背,特别是太宗皇帝一心要做一个有道明君,这“不与民争利”,可是后世之人,评价一个皇帝之时的标准,越线了,可是要被扣分的。【】
其实对于当下允许百姓私营盐铁生意的政策,太宗皇帝也非常不爽,那些利益原本都应该是属于朝廷的,如今却平白的让了出去,明明是口袋里的钱,却飞到了别人的口袋里去,谁的心里能爽?
要知道,国家对食盐的专营制度,都可以追溯到春秋之时的齐国管仲,盐业经营的巨大商机和利润,被齐国的国相管仲看在眼里,他亲自担任起商务部长,一心为国家搞创收,直接将食盐的生产、运输、销售收归国有,推行食盐国营制度。
齐国临海,拥有丰富的海盐资源,尽管在食盐生产方面,管仲部分放权给老百姓,但官府仍然严格控制食盐资源的管理和生产者的生产时间。
至于食盐官府专运方面,无论是本地生产的还是从境外进口的,均归官府统制经营。除了为政府赚钱外,食盐官府专运还能达到战略上的目的。
对于那些不生产食盐的诸侯国,不听话就不给盐吃,因此,有理由怀疑,齐桓公能够成为春秋五霸之首,很可能是因为那些前来会盟的诸侯嘴里已经淡出鸟来了,这可能是有史以来最早利用经济制裁达到政治目的的案例。
当时,东方诸国除了齐国外,多采用的是自由主义经济政策,也就是任用食盐民产、商销,官府只管收税。
但西方的秦国,也有一个和管仲一样,认识到食盐产业具有“百倍之利”的人物,这个就是商鞅,在他推动下的变法中,山川河泽国有化是一项重要内容,食盐国营也就不在话下。管仲富国,使齐国成为霸主,商鞅又富国又强兵,所以秦能成为超级大国,并一举实现统一大业。
秦灭六国建立秦朝后,继续推行食盐国营政策,食盐国营的确可以使得国家gdp一路高歌猛进,始皇帝很高兴,但老百姓就不是很开心了。
秦历二世而亡,虽然不能说是因为盐而亡,但却和盐业国营背后的精神有关,归根结底就是管得太严。
所以在汉初,为了标榜和前朝不一样,也是民间实在太惨,开始推行“与民休息”政策,开放盐禁就是其中重要的一项。
汉初的“弛山泽之禁”,意味着食盐国营政策被取消,民间可以“自由”开采、运输和销售。
盐官不再承担食盐的产运销,只负责征收盐税,但这同时也给权贵、豪强和富商大贾以垄断的机会,汉高祖弟弟的儿子吴王刘濞就是典型代表。
吴国靠近东海,有丰富的海盐资源,还有铜矿,于是吴王刘濞招揽
(本章未完,请翻页)天下亡命之徒,煮海为盐,开矿铸钱。
吴国实力大增,底气足了后,吴王就不甘心屈居自己侄儿汉景帝之下,召集人马,拉起“清君侧”的大旗,发动了“吴楚七国之乱”。
因此,汉初取消食盐国营的最大获益者,实际上就是这一类权贵和豪族,如此看来,食盐自由经营也是充满弊端的,但实际上,吴王所推行的食盐政策和中央朝廷根本是相悖的,仍然是国营,只不过是经营权由中央转移到地方诸侯而已。
当汉中央平定七国之乱后,这种变相国营的盐业活动也随之没落,盐业民营的利润真正开始向民间渗透,但获利者仍然是实力雄厚的富商大贾和豪民,比如被司马迁称为“大煮盐”的齐人东郭咸阳、成都井盐主卓王孙。
经过汉初祖孙三代的省吃俭用,百姓也休息差不多了,汉武帝即位时可以说是名符其实的富二代,再“无为”下去,如何能够超越爸爸、爷爷,如何能够体现雄才大略。
所以武帝开始了长期的对外卫国战争,后来,没人敢来挑事了,无法卫国,不管了,随便找个借口就打吧。打到后来,没钱了。于是,武帝把目光投入到利润丰厚的盐铁业,重新开始施行盐铁国家专营,以图创收。
具体办法与管仲在齐国的政策大同小异,但对于私自煮盐的人,除了没收作案工具外,还要处以“釱左趾”,即给左脚戴上镣铐的惩罚,至于为什么是左脚,鬼知道。
汉武帝的“食盐国营”主要在两个方面产生效益,一个是经济上增加国家财政收入,另一个是在政治上贯彻了“重农抑商”的治国方针。
这对政府来说当然是积极的意义,但国营带来的弊端也不少,官府以低价强制收购盐民们生产的食盐而转手高价出售,可以想见的是,食盐价格猛涨,百姓买不起,只能“淡食”,另外食盐运输等劳役也是要征发百姓进行,这都直接加重百姓的负担。
当然,最终在舆论的压力下,汉武帝不得不低头认错,下了罪己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