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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七十章 意欲内附(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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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瓯王和闽越王在正朔朝贡后便是启程归国,在二月中旬陆续返抵两国都城。

两大藩王此番归国,返程时有诸多大农府和大行府属官随行,自是为了向两国臣民宣扬东瓯和闽越皆是先秦越国后裔,两国百姓皆是华夏子民,同时安排两国百姓迁徙事宜。

两大藩王对臣子们也没甚么可隐瞒的,尽皆坦言相告,就是打算归附大汉,做诸侯国了。

对自家国君这等“卖国”行为,臣子们倒也没太过闹腾,盖因数年前两大藩王皆是弑兄篡位,已将不识相的官员都尽数清洗了,存活的大臣不是心腹亲信,便是怯懦怕死的。

刘彻这皇帝在大汉朝堂之上,都未必能如两大藩王在东瓯和闽越大臣面前般独断专行,说一不二。

小国寡民多是如此,但凡国君心意已决,便鲜少再有人敢多说废话。

举国内附不是简单的事,尤是两国要从藩属国转为诸侯国,依着大汉皇帝的意思,必要让两国百姓知晓自身是华夏后裔,亦是堂堂正正的大汉子民。

东瓯和闽越两国源起于越部族,故权利架构不似大汉般以世家为根基,而是由诸多于越分支部族凝聚成的。

若不打散这些部族的内部框架,其族人是很难与大汉百姓融合的,就会形成后世华夏般的诸多少数民族。

刘彻自不愿看到这种情形,华夏民族本是为求社会和缓而提出的中庸概念,过于虚泛,其实也是无奈之举。

现下大汉如此强势,要融合诸越部族自然不需要甚么华夏民族的概念,汉人就是汉人,汉族就是汉族,都是大汉子民还化出不同族群,那不是为后世子孙找麻烦么?

似后世华夏那般划分,不止汉族不舒服,少数民族其实也不舒服,也给了少数居心险恶者可趁之机,想挑起族群对立,撕裂我大华夏。

(笔者在此大胆预言,华夏日后若真想强大复兴,这民族制度终将是要改变的,不过未免屏蔽,就不多说了,本章不少东西都要略写,大家见谅。)

因而刘彻遣了大行府属官前来,负责向两国臣民宣扬诸越为华夏,华夏即大汉的概念。

与此同时,大农府属官更是借着两大藩王的名头,在两国民间广发政令,征募两国百姓迁往豫章和丹阳两郡开垦田地,郡县官府会提供粮食,粟种,农械,划阡陌分田亩,并遣奴隶协助徙民建筑屋舍。

最最重要的,该政令中提出个新奇的词汇,安家费!

两国百姓只要肯迁徙入汉郡,册籍为民后,以三年为限,每岁岁末可从官府领取相应赀财,视其家中丁口情形计算,且逐年递增。

以双亲健在,儿女尚幼的六口之家为例,正值壮年的夫妇二人,每人首年可领四百钱,次年可领八百钱,第三年可领千钱;其老父老母和幼儿幼女,每人每岁可领取的赀财为精壮劳力的两成半,即四名老幼的安家费与一名精壮同。

然若家中没有精壮劳动力,这安家费却是没有的,总之是要保证两国的精壮能拖家带口的迁徙,而非做慈善,帮着两国抚养孤寡老幼。

政令的用意很明显,大汉不是要招长工,是要吸纳两国的精壮劳动力举家迁徙,在豫章和丹阳两郡安家落户。

若能吸纳到数以十万计的两国移民,即便花费十万金,百万金,都是极为划算的。

之所以要徙民册籍为汉民,除要方便官府管理,更是为了能将那些固有部族彻底打散,由郡县官府将同一部族之人分别安置各处,与汉民乃至南越难民混居。

刘彻不怕百姓们因生活习俗不同,闹出甚么矛盾,为了民族融合,付出些治安成本乃至人命为代价,也是值得的。

长痛不如短痛,此时若不快刀斩乱麻,日后更是不好办。

况且与彪悍粗犷的关中百姓相比,豫章和丹阳两地百姓性情要温和得多,又因其地与东瓯和闽越接壤,自古民间也颇有往来,不至太过排斥外来徙民。

少许歧视或许难免,不过若是官府好好引导,执法公正,应也不至闹出甚么大乱子。

为了让各部族首领或族长心甘情愿的配合,大农府属官更依着大汉皇帝的吩咐,许诺日后会依照其族人在大汉郡县官府册籍的数量和丁口情形,给予他们相应的赀财,现下甚至可先预付部分。

大多部族首领见得签下契约后,汉官真的将不少沉甸甸的金锭塞到他们手中,皆是两眼放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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