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酷我小说>都市言情>夜虎> 第二十八章 诸般问题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二十八章 诸般问题(2 / 2)

至于天海花巨资在全市范围内安装了很多不合格的治安摄像头的问题,这个问题是客观存在的,但却不好明确说是谁在这个问题上出了庇漏。因为按照事先合同的约定,天海的这些摄像头确实是市区的清晰度高,城郊的清晰度差。这是最初考虑成本的原因造成的,不单合同上有明确的标注,其他相关部门的审核也是有痕迹的,没法说这是王春生一手造成的。

唯一可疑的就是这项工程合同的立项时间早,真正施工的时间晚。前后三年的合同期内,成本变动的程度大了一点。直接造成了经费紧张,并且所使用的设备有些落后于同时代的产品了。

不过这也没办法,用人家乙方的话说:你们是三年前定的这批货的,可谁知道却一直拖着工程款不给,造成施工周期的延长。回头你们说三年后安装的摄像头落后于同一时期的产品,这个责任也不在乙方啊!这是你们自己造成的啊!

这样一来,这件事又变成了一本烂帐,只能由调查给交由省政府相关部门审核,追究整个施工过程中是否有人渎职,玩忽职守,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了。这是第二个调查组经过严查,却没查出什么实质性结果的问题。

虽然上两个事情证据不足,不足以指证王春生是有问题的,但在王春生两个儿子的问题上,却确确实实的查出来了一些问题,而且还挺严重。

王建民兄弟从开始做拆迁起,确实组织了一批社会不良青年,两劳人员做企业。而他们所经营企业的经营方式,也明显带有灰社会的风格和特点。他们靠搞拆迁公司赚得了第一桶金,然后又投资创立了天信饭店这个品牌,随后又在中介、小额贷款、地下赌场之类的生意上大赚其财。

王春生知道不知道这些事情不重要,重点是王建民兄弟是王春生的儿子,且这两兄弟做这些违法生意的时候,不止一次打着王春生的旗号找公安系统里的人帮过忙。就算王春生会推说他不知道这些事,但以权谋求私这顶帽子却肯定会扣在他的头上的。

更要命的是,经过细致的调查得知。王建民当初在刚开始干拆迁的时候,涉嫌故意杀害了一名拒绝拆迁的钉子户,然后采取特殊手段将谋杀伪装成了拆迁事故而躲过了法律的打击。

如果说王家兄弟其他的违法犯罪行为顶多判处有期徒刑的话,那这桩人命案一经查实的话,王建民兄弟就将面临故意杀人的指控。这样一来,王家兄弟就难逃牢狱之灾了。作为他们的父亲,说王春生对这些事情毫不知情,又有谁会相信呢?

这第三个问题经过调查组调查,已经被列为了指控王春生涉嫌违法犯罪活动的重要线索,将交由省厅组成刑事案件专案组进行更细致的调查。

王春生涉及违法犯罪的第四个问题,就是为某外商提供便利帮助非法集资的事情。有公开的证据表明,王春生在九十年代任天海公安局副局长期间,与某外商过从甚密。并且多次出席该外商组织的商业活动,并且收受了该外商赠送的一批礼物和礼金,并在公开场合为该外商说过一些作为公务员本不该说的话。

最终,该外商在天海集资数亿元。但除了前期在项目上投了五千万外,其他款项均不翼而飞。该外商也于多年前逃亡海外,只给天海市区最繁华的街道上留下了一处癣疥般的烂尾楼,以及欠天海部分市民的数亿元投资款。

那些投资这个项目遭受到损失的市民们在九十年代往这个项目上投了几万,甚至十几万的巨款。可十余年过去了,这些市民不但没得到一点利润和分红,甚至连他们的本金都见不到分毫了。不少把攒了一辈子棺材本拿出来投资,实指望着靠这批钱养老,过上小康生活的市民们算是亏了血本。很多老人拿着当初投资项目的股权证,一直愁到死也没见到一点钱回来,可以说是可悲可怜到了极点!

从目前已经查明的情况看,哪怕前几个问题王春生都没有留下真凭实据,但仅凭这一个给天海市民造成重大损失的集资案,王春生的职位就不可能保得住了。而且据调查组的调查,以及和王春生的直接面谈,王春生在这个问题上并没给自己推卸责任,算是承认了自己当初犯下的这个重大失误,这意味着他必须要承受他的这次失误所带来的社会责任了。

上一页 目录 +书签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