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馆是结识朋友的好地方,有时候即便素昧平生,只要坐在一张桌子前喝上几碗酒,再谈论些彼此过去的经历,就可以称得上是兄弟了。
淑芬和霍布斯就是这样结识的。
他们都是靠着刀剑过活的人,但又有所不同。
霍布斯是一名赏金猎人,而淑芬是雇佣兵。前者随性而为,只和自己看不顺眼的家伙战斗;而后者毫无底线,只要给钱,无论多么罪恶的事情都可以做得出来。
“你太天真了,霍布斯。”淑芬总是这样说霍布斯,因为他对义理看得太重了,他能无偿地帮助受到流氓们欺负的流浪汉出头,也能因为一些关系算不上多么亲近的朋友的仅仅一句话就赴汤蹈火,还有上一次,他居然因为一把破刀就决定跟随人家出生入死了……
“简直太不可理喻了!”
想到这里,淑芬气愤地锤了下桌子。抬头看,那个以前陪伴自己喝酒的男人已经不在了。
她是个性格别扭的人,说话也不好听,除了霍布斯那种神经大条的人以外,可能再也没有人受得了她了吧。
“他还好吗?”端着盛酒的碗,淑芬暗自地想:那天遇到的那个男人一看就不靠谱,还嚷嚷着要成为伟大的盗贼什么的……可能现在,霍布斯已经和他一齐蹲在某座监狱里劳改反省了吧。
正当她这样想的时候,脑后突然传来了一个熟悉的声音:
“淑芬!你还好吗?”
是霍布斯,他还是如以前一样,根本不等淑芬同意,就自顾自地拉着同伴在女剑客的身旁坐了下来;但又和以前不一样,他面色很好,比起上次诀别时,身材也壮硕了一些,看起来这些日子似乎过得不错。
“挺好的。”淑芬闷着头喝酒,虽然她最近的生活很多地方都并不如意,比如说有些需要雇佣兵的老板看不起她是女人而不肯委托给她任务;又比如说有一些精虫上脑的小混混们总是那么不知好歹;再比如说,还有好多好多。但她不想说出来,她可不是那种喜欢抱怨生活的怨妇。
霍布斯皱了下眉头,“这样啊。”似乎听到淑芬这样回答,他并不开心。他咕噜了一大口酒,晃着脑袋打了个嗝,又有些语重心长地说:“跟我们走吧,淑芬。”
她想同意,但张开嘴,说出的话却是:“我是一名雇佣兵,做什么事情都讲究明码标……”
没等她将话说完,那个与霍布斯同行的男人十分随意地将一袋钱币扔到了酒桌上。
“三千块对吗?这些正好。”
淑芬很诧异。
这怎么可能?不久前那个买把最便宜的太刀都要经过深思熟虑的男人,现在扔出三千块钱时,居然可以连眼皮都不眨一下?这些日子里,究竟发生了什么样的奇遇?
她心中这样想着,脸上却是强忍着疑惑,波澜不惊地接过了那袋钱币。嘴角轻轻蠕动出两个字:
“成交。”
之后三人又叫来了好几瓶上等的酒。
在酒桌上,淑芬逐渐了解到:这位随手就能拿出三千钱币的男人名叫寅九郎,这些天里,他跟霍布斯一起经历了许多事情,偷窃被抓关押进监狱,出来后又发现了一座铜矿脉……这样的经历也算得上是传奇了。
两个男人越聊越兴起,借着酒劲,又开始谈论各自的理想和对以后的规划。
九郎说:“现在有钱了,一定要盖一座属于我们自己的房子。”
霍布斯也是同样的想法。
于是他们又开始讨论房子要建成什么样,多大的规模之类的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