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过斯塔克城,进入水泡山地界,能够看到一片与霍布斯以前生存的环境截然不同的景象。
这里绿水青山环绕,鸟鸣蚕叫不绝于耳,遍地都是青翠,抬眼是如镜般光洁无暇的蓝天。
这里是圣国农场,也是霍布斯和淑芬新生活开始的地方。
他们带着小牛一起在这里起了一所小房子,又围起了个几个小圈种棉花,依靠出产棉花为生,两人偶尔比比武,虽没有以前走南闯北与各方势力结怨刺激,但也绝对比从前要悠闲。
从在酒馆认识开始,霍布斯就对淑芬青睐有加,但当时他只是一个无名的磕碜男人,即便喜欢,也不敢轻易言明。可现在,转眼数载,这位曾经皮肤坳黑放在人群里毫不起眼的矮壮男人,已经经历过数场了不起的战斗了,他帮助淑芬打败了黑龙上忍,也参与了杀死砂之王,在南部时又剿灭了红色军刀……当初他说,他要成为最好的战士,此刻,他已经证明了,他绝对是顶尖的战士。
可真的决定要向淑芬表白的时候,这位在战斗时只会勇往直前的铁血硬汉,却害羞了。
毕竟无论是迪马克,砂之王,又或者是红色军刀,他都不是最出彩的那个人。
“还是等以后,真的让别人知道了我的名字,再向淑芬表白吧。”他这样想着,怀抱着忐忑又兴奋的心情,与淑芬两人,在这神圣帝国的地界里,度过了美好的一天又一天。
后来,在山那头的泡泡听说这边风景不错,也跑了过来住下了。
再后来,大墙带着大壮和卢卡也过来了,最后,一行人索性在原有的房子上,又多盖了几个房子,干脆所有人都搬过来住下了。
这成为了他们新的根据地。当然,为了防止九郎回来时找不到他们,在离开前,他们于屋子里留下了明显的印记,在印记之下,是一封详尽书写了他们去处的信。
日子一天一天过去,众人的生活都欢乐无比,却像极了暴风雨前的宁静。
终于,一日下午,所有人都在棉花地里劳作的时候,耳朵边上却听见了震耳欲聋的喊声:
“例行检查!”
来人是一队十数人的圣骑士,他们完全不等招呼就闯进了棉花地里,并将最矮小的李广拎了起来,这是大墙才回忆起来:神圣帝国是有着强烈的种族歧视的,他们不允许有任何非人类和牲畜之外的其他种族出现在自己的国境里。
“史克人?”那位圣骑士长瞪了手中的李广一眼,又瞥到了棉花地里的大墙,卢卡,康,大壮和泡泡,手中的刀眼看着就要出鞘砍到李广的脑袋上,立在众人身后的老猫手中弩枪射出箭矢,如木条般粗细的弩箭在进入空气的那一刻,仿佛消匿了踪迹一般,直到穿透那位圣骑士长的手腕,才重新浮现出自己的全貌。
“啊!”
伴随着圣骑士长痛苦的呼喊,李广也得以挣脱了那双厚实有力的大手,并且在一瞬间,李广拔出了腰间的武器,化为了一匹颇具野性的骏马反蹬了那位圣骑士长一腿。这一脚将他的胸膛直接踢地凹陷进去了。
“你们这是叛国!”见圣骑士长倒下,他身边的那位副骑士长拔刀怒目圆睁地瞪向了霍布斯跟老猫,并对手下们下达了冲锋的命令。而他本人,在环顾了一圈所有人之后,眼睛盯上了淑芬,似乎是觉得她最好欺负,“装机械臂的臭娘们,今天就让本爵士来教训你!”便挥着刀边叫骂着朝她冲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