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布斯重伤昏迷了很长一段时间,而在他昏迷的这段时间里,九郎等人扛着虫之主回到了最后之地,但那个监狱守卫说:“这种级别的犯人,我们这里是不敢收的,你们得去到埃德马歌,交给那里的典狱长巴彦。”
于是九郎一行人又只好朝着埃德马歌前进了,让九郎感觉良好的是,这一路上,几乎每个人都向他们投来了敬仰的神情。
重新穿过沙漠与荒野,九郎等人终于到达了所谓的埃德马歌。
那是位于大陆中心的一座监狱城市,关押着各种穷凶恶极的罪犯,属于史克王国。九郎杀过史克王国的王子,被通缉一万八千五百块,但因为这次他们解决了虫之主的缘故,这段恩怨直接被消除了,所有人还被授予了至高无上的荣耀,尤其是独自拿下虫之主的霍布斯,这个名字传遍了整片大陆,甚至被许多人认为是这片大陆上最了不起的战士。
之后,九郎等人又回到了那片沙漠里的根据地,值得一提的是,回来的路上,九郎遇到一位史克女人,她看上去二十来岁,长得漂亮极了,跟她同时出现的还有一个丢失了右臂的人类小孩。他们相互依偎地等在路边,等九郎一行人出现时,他们用尽全力呼喊着:“救救我们!”
问清楚原由之后,九郎了解到了,他们本来并不认识,但后来都跟各自的同伴一起被沙漠强盗绑架了,其他人都死了,就他们两个逃了出来,可这沙漠茫茫大,他们一女子与一残疾孩子,根本就找不到出路,只能在路边求救。于是九郎决定,收留他们。这也得到了同伴们的一致认同,现在九郎觉得,做好事是会让人的心情变得愉快的。
他伏下身子摸了摸那个独臂小孩的头,眯着眼睛温柔地问:“真可爱,叫什么名字啊?”
“我叫十一郎。”男孩小声回答。
可能是因为到了某种年纪的缘故吧,九郎觉得小孩子特别有意思,可自己又没有妻子。于是他做了个决定,将眼前这位名为十一郎的小孩收为自己的义子。
“从今天起,你就叫寅十一郎了。”九郎笑着捏了捏小孩的脸。
这本是一种极为普通的举动,可的确就是有一种奇怪的事在他们两个接触的瞬间发生了,但没有人注意到,本来被大墙贴在九郎脖子后面的秘宝发出了微弱的光芒,有一团黑色的不起眼烟雾从九郎的身体里开始升腾,又灌进了那个小孩的身体里。
而在所有人都将注意力放在九郎与小孩身上时,大壮突然红着脸靠近了那个史克女人,“大壮能知道你的名字吗?”他憨憨地说。
“我叫莉莉安。”女人回答说。
之后,九郎带着他们一起回到了根据地里,度过了好一段时间平淡的生活。
这段时间里,霍布斯终于成功地跟淑芬在一起了,“这太不可思议了!”九郎这样说,因为他觉得,霍布斯都有对象了,可自己却没有,心里有些不平衡。可大墙说:“还有更不可思议的。”因为,大壮和莉莉安在一起了。这让九郎更不平衡了。
可他又没有任何办法,都是朋友,还能怎么办呢?只能祝福他们了。
为了不让自己被嫉妒所遮蔽双眼,他准备给自己找点事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