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士兵阵亡的家庭继续补贴直到有成年男丁,男丁不继续当职业士兵的转为平民。
二;建立军士制度。
职业士兵称之为军士,共四级,每一级对应着不同的待遇。
军士除了战斗就是训练,不参加任何的其他生产活动,四十五岁之前不退伍。
军士犯法只能由军事法庭审判,任何地方官吏没有管辖权。
军士退伍后由官府负责安排职务,伤残者由官府补贴,无子女者由官府负责赡养。
三;建立军官制度。
以后只能从军士中选任各级军官。
各级军官都是权任官,必须学习明文才能转正,三年不通过的失去军官资格。
军官级别高于平级的文官,不得出现兼任文武官员的现象。
司马级别以上的军官处理只能通过军官联合会,并上报李归批准。
战时上级军官可以逮捕、免职下级军官,但无权处死,违者以谋反论处。
四;军队的后勤和军饷专门由新组建的兵马司负责,直接隶属李归本人,任何其他文武官员都不能插手。
各级粮饷的管理发放也是由专门派出的兵马司职员掌管,各级军事主管与随军修士不得干预。
五;在屯一级开始必须设立随军修士,负责主管士兵的思想工作,级别与军事主官平级,但是不得干预军事指挥。
六;建立勋章制度。
军士对应不同的功劳得到不同的勋章。
这些勋章是晋升的主要指标。
除获得对应的赏赐外还可以在退伍后以其抵罪。
实在穷困时也可以卖回给官府,但是不得再赎回。
农兵有功时也可以获得勋章,但是先要用来转化为军士,否则就只能卖回给官府挣钱,不得用来抵罪。
七;任何地方官员都没有调动军士的权力,一次调动农兵不得超过三百人。
八;临时雇用来的士兵只拿奖赏,不拿军饷和勋章。
九;退伍军士有直接求见县令的资格,但是一年只能用一次。
退伍的都尉以上的将领可以直接求见李归禀报事情,也是一年只有一次。
在地方的管理上,李归也做出了重大的改变。
一;地方上设立督学一职,负责所有教育有关的事,职位与官府主官平级,互不隶属。政府主官不得插手教育有关的事情。
二;在地方上设立督法一职,负责所有审理断案有关的事,职位与官府主官平级,互不隶属。政府主官不得插手审理断案有关的事情。
而在南郑李归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科技研究院——自然学园,由段宁直接掌握,所有物资和人事的要求都是第一优先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