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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迷路?遗失的神殿 上(1 / 2)

 今天看了各位书友的书评,虽然也有点心理准备,但还是没想到各位兄弟对这一段议和的事情反映这么激烈,事实上做为一本YY小说,主人公上来就毁天灭地也不是没什么可能的,但是要求有个过程,而且这个过程还要求尽量的合情合理,否则就不能叫书了。

下面我们大家探讨一下晚明时期,明朝是否有完全把后金这个地方政权消灭的实力。首先讨论内政方面,打仗是要花钱的,可以说国库的的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战争的结局,而在历史上的晚明时期,万历朝打的朝鲜战争,先后用掉上千万两白银,其他如宁夏、川贵等平乱,虽是小敲小打,也动辄百万两。至万历后期,辽东之战越打越大,从此以后,变成了一个无底洞,越填越深,至崇祯朝时,已不知填进去了多少。还有官员贪污,顾炎武就这样说:“士大夫之无耻,谓之国耻。”便可以猜想一下当时官场的黑暗面,还有一位当时的户科给事中韩一良一针见血地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他说:“皇上要求文官不爱钱,但现在的世局,何处不是用钱之地?何官不是爱钱之人?皇人亦知文官不得不爱钱,原因很简单,因为这些文官本来就是以钱晋官,做官之后自然要把本钱捞回来!”还有一首诗:“督抚连车载,京堂上斗量。好官昏夜考,美缺袖中商。”这两个方面已经决定了晚明时期的内政基本状况是不可能好的。最后还有很重要的便是西北地区农民大起义,当时的陕北一带,本就地瘠民穷,交通不便,到了崇祯年间,更是年年旱灾。如崇祯元年春夏,陕北滴雨未下,庄稼全被枯死。到了崇祯二年,旱情更加严重,延安、庆阳一带,便是灾情最重的地方。马懋才是陕北安塞县人,天启五年进士,备员行人。他先后到过关外、贵州、湖广等地执行过公务,对各地惨状比较了解。但他认为,各地情形,“未有极苦极惨如所见臣乡之灾异者!”其实际情形远远超出有些大臣所描述的那种“父弃子,夫鬻其妻”、“掘草根以为食、采白石以充饥”之程度。因而引起了明末农民大起义。当然还有很多方面,这里就不一一详列,所以以袁崇焕之才,他的平辽三略也是一、用辽人守辽土;二、屯田,以辽土养军队;三、以守为主,等待机会再出击,这样的以守为主的战略。

当然,在本书YY大前提下,主角回到明朝,因为有了几百年的历史积累,对当时状况有所了解,使得历史走向没有变得那么不可收拾,但是凡事要实事求是,那么大一个破摊子,怎么可能一下子把漏洞全补好呢?原本历史上,崇祯皇帝对西北灾情只用了10万两银子来救灾,而在本书中主人公动用的是百倍千倍的数量;原本历史上,崇祯皇帝对拖欠士兵工资等需要用钱的地方采取的对策是“加征加派”,不惜把税征到百姓重孙子辈,而在本书中,主人公采取的办法是掏干净内库和开源节流,还免去了重灾区的税。这些决定了现在主人公手里是没有多少银子来建立更强大军队去一口气灭掉满族当时这个正处于上升期的政权的!要想不让国家发生动荡,抽出精力来发展国内,当时明朝只有谈和,这和什么丧权辱国、民族大义无关。反过来说,满方的长处,主要只是“明朝本身的腐败”,以及清军战斗力强劲和统帅部高明的军事才能。明朝这边,只要有一二大将稳稳镇守宁远前线,清方的长处就发挥不出了。持久的缠斗下去,满清势必难以支持。满方从来没有期望真能征服明朝。努尔哈赤和皇太极的祖宗,长期来做明朝所封的边疆小官。努尔哈赤幼时住在明朝大将李成梁家里,类似童仆奴隶。所以他们对于明朝有先天性的敬畏,自卑感很深。可以这么总结“明朝是自己覆灭的,并非给满清所打垮。”

也有兄弟提出皇太极等人都是狼子野心的人,不可能会甘心情愿的臣服明朝,这里我从金庸的“袁崇焕评传”中抄下一部分,因为他金大侠比我研究得透彻,可以说明更多的问题——

“差不多在每个战役之后,清方总是建议谈和。因为他们对于目前的成就早就喜出望外,本来是做梦也想不到的,只求明方正式承认他们所占的土地,让他们能永久保有,就已心满意足了。但明朝从来置之不理,认为对方根本没有谈和的资格。明朝的态度是这样:“你们是朝廷的部属,只能服从命令,怎么能要求谈判和平?”这种死要面子的心理,使得明朝始终没有能争取到一段喘息的时间来整顿军备、巩固防御。袁崇焕充分了解到争取暂时和平的必要。努尔哈赤的逝世正是一个好机会。这时刚好有一个五台山的喇嘛李喇嘛来到宁远。满洲人信佛教,尊崇喇嘛,袁崇焕就请李喇嘛作居间的使者,派了两名都司和随从等三十三人,于天启六年十月去沈阳吊祭努尔哈赤之丧,作初步的和平试探。但他知道朝廷绝不喜欢提“议和”两字,所以报告朝廷时,只说是派人去窥探虚实,以决定对之征讨呢,还是招安⑦。这种夸大的说法,目的自在满足皇帝和大臣的虚荣心。

明清双方统帅都熟知《三国演义》中的故事,袁崇焕这出“柴桑口卧龙吊丧”,皇太极如何会不省得?他将计就计,于十一月派了两名使者,与李喇嘛一起来到宁远,致书袁崇焕,表示了和平的意向。其中说:“你停息干戈,派李喇嘛来吊丧,并贺新君登位。你既以礼来,我也当以礼往,所以派官来道谢。至于和议一事,我父亲上次来宁远时,曾有文书给明朝朝廷,请你转呈,但迄今没有答复。你的君主如果答应前书,愿意和平,应当以诚信为先。”

书信中将金国(当时满清的正式国号是“金”,后来才改为“大清”。⑧)与中国平头并列。袁崇焕深刻了解朝廷自高自大,对于文书的体例十分看重,如将来信转呈,必定要碰大钉子,同时见到信中语气也不大客气,便告知使者说,此信格式不合,碍难入奏,将原信交给使者退回。皇太极改写了信封上的格式,袁崇焕认为仍然不对,又再退回。皇太极第三次改写,自处于较低地位,袁崇焕才收了信。但明朝仍是一贯的不答。

第二年正月(在金国是天聪元年),皇太极再遣前使,致书袁崇焕求和,信中说:“两国所以构兵,在于以前明朝派到辽东的官员认为中国皇帝是在天上,自高自大,欺压弱小部族,我们忍无可忍,才起兵反抗。”下面照例列举七大恨,然后提议讲和。讲和要送礼,要求最初缔结和约时中国送给金国金十万两,银百万两、缎百万匹、布千万匹。缔约后两国每年交换礼物,金国送礼:东珠十颗,貂皮千张、人参千斤。中国送礼:金一万两、银十万两、缎十万匹、布三十万匹。两国缔结和约后,就对天发誓,永远信守。

所提的要求是经济性的,可见当时满清深感财政困难,对布匹的需要尤其殷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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