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问那中年人,“你说,他们为什么要来救咱们▊
人的思维,总是有这么个误区,这倒不是说他智商不够,可他从自己的角度出发,想不明白实在很正常,“咱们跟他们也是萍水相逢啊。”
他想不明白,有人想得明白,神庙里,并不只有他们两帮人在,那瘸子也躲在一间小屋里避雨呢。
瘸子只有一只眼,但这并不妨碍他把整个事情的经过看全,吕明生他们的表现,看得瘸子频频颔首。
“这帮人,我就知道没那么简单,居然知道马上出手相帮……”他低声对自己说,“黄皮肤,武力强,就连游讲……也跟别人不一样……”
“也许,这是老天我的机会……”他的声音,渐至低不可闻。
奇怪的是,这厮明明混迹神庙,说起机会,居然不提疾风之神,反倒说什么老天!
第二天一大早,雨霁云收,两帮人汇做一处上路了,不过,由于那瘸子不见了踪迹,大家只能自行挖坑埋尸,倒是吕明生心里,颇有点遗憾。
好在,雨后泥土疏松,倒也没耽误了大家多少时间。
初时,土地还有些泥泞,不过,到得午时,地上已经干了,又不需要担心沙尘飞扬,一行人反倒是走快了许多。
一连两天,都是这样,等到了第二天天快黑的时候,大家已经来到了神风城的外城——漂沙堡。
合勒国的沙漠并不是很多,不过,信仰风神的合勒国人,总是带了些浪漫的味道。
飘舞的沙子,进了人眼的话,是会流泪的,这个莫名其妙的名字,据说是开国君王的某个爱妃所起的。
同其他地方不同,神风城和漂沙堡的外围,住户相当多,也有小规模的商铺和客栈,大家住到城外都是可以的。
可墨家人一定要住到城里,而且,也不放吕明生他们离开,看来,那夜遭遇到的杀手,吓得他们不轻。
还好,这就是最后一站了,天亮之后,吕明生他们就可以离去了。
神风城是个极大的城市,当然,仅仅用大来形容它还不够,还有一个词:繁华!
内城有三平方公里多,那里是国王陛下的起居和办公的场所。
内城之外是正城,正城是个转角带弧度的正六边形,面积大约有将近二十平方公里,里面的常住居民超过六十万,拥挤异常,用摩肩接踵和挥汗如雨来形容,实在是再恰当不过了。
这是一个寸土寸金的城市,当然,对于很多贵族来说,金币并不是什么大问题,他们更注重生活在这里的舒适性和便利性。
幻梦领领主波顿侯爵的次子波奇斯勋爵,住在这里,也是因为了上述两条原因。
作为波家的次子,他实在是有些不幸,家门里多少代传下来的规矩,接替世袭侯爵爵位的,必须是嫡长子,长子死立长孙,一点都没有商量的余地。
所以,他注定会成为一个失地贵族,而且他的爵位也会比他的哥哥低一级,仅仅是个伯爵而已。
有时候,他甚至有些遗憾:我为什么不生在别的领主家呢?别人家可未必一定是长子继承制。
最让他郁闷的就是,幻梦领波家这规矩,很多人知道,所以,在大家的心里,他已经提前和“潦倒”划上了等号!
可倒又怎么样?他还必须在神风城落脚,四处钻营钻营,看看能不能某个好差事,这辈子也就算有了着落。
今天,是瑞贝拉伯爵的小女儿行成人礼的日子,按理说,他以准伯爵的勋爵身份,是可以得到邀请的,大家都是失地伯爵,有什么不同呢?
可瑞贝拉伯爵偏偏就没有邀请他,原因也很简单,伯爵大人身为宫廷卫队总管,深得国王的信赖,这样的恩宠,比一般有地的侯爵都要强上很多。
所幸,我们的波奇斯勋爵,是个很上进的年轻人,你不邀请我?我自己去好了!
波顿侯爵对自己的次子,还是相当照顾的,波奇斯来神风城之前,给他准备了大量的财货,不但是好交待自己的儿子,将来万一朝中有事,他也好先行公关。
所以,波奇斯就准备了一份厚礼,递了进去,换了一份邀请函出来。
回来的路上,波奇斯跟自己的死党,另一个失地伯爵寇敦同坐一辆驼车,那厮比他还要惨,父亲是失地侯爵,他是失地伯爵。
两人都喝了不少魔梭汁,
忿忿地叨叨。
“瑞丽塔长得实在太难看了!”寇敦大声地嚷嚷着,他在评价今天才成年的小丫头,“还一副眼睛长在头顶上模样,我向她问好,她居然不还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