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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1 / 2)

 魔狼安萨在这以前从来不相信除了那个赏金猎人法巴尔以外,还会有什么人能够把自己逼到这个境地。

安萨当杀手已经十几年了,自从十四岁那年亲手血刃一个贵族全家之后就走上了这条别人眼中的无间道,但是在安萨眼中,没有什么职业比这个更加适合自己了。

钱多,事少,时间自由,自己不愿意可以不干,还有比这个更加好的工作吗?一年中只要偶尔来作一次买卖,就可以睡觉睡到自然醒,数钱数到手抽筋了。

杀人实在是太过简单的事情了,只要将冰冷的刀子滑出优美的曲线,扎进对方的喉咙,看着那鲜血喷出时的美丽,真的是一种艺术啊。不要以为这是一门简单的手段,那种扎了十几刀也杀不死一只“肉猪”的家伙是不配称为杀手的,那种只是单纯的杀人犯,不但带给对方太多的痛苦,同时尸体已经完全没有任何的美感,想想看,一个血肉模糊的尸体还能给人什么美丽的感受?

出手太重是一个手段不成熟的表现,如果扎透了,那么血就会从两边出来,喷射的力度就不够,完全没有喷射时那瀑布般的美感。

扎得太轻也是一个问题,如果扎得太轻,对方会挣扎很长时间,完全不可能欣赏到什么艺术,弄不好还会弄脏你的衣服,这样还有什么乐趣呢?

出手太慢也是不正确的,出手太慢,对方就有可能躲开,使得你不得不出第二刀,那样就会出现扎很多下的情况。

手段要恰到好处,力量要不大不小,速度要快,手不能抖,否则放血时候可能会扩大伤口,降低喷射的距离。刀在抽出来的一瞬间一定要快,要坚决,才能保证血得速度,如果有什么特殊的标志要贴的话就要扔出来,算准距离在刺穿对方脖子的时候一并刺穿那块标志,这样才能有震慑的效果。

当然,作为一个职业杀手,隐藏身份是自己的本分,那些只知道耍酷的家伙是做不好杀手这个职业的,因此那种手段能省则省,还有就是刀不要太好,以免因为刀被人认出来,那不是什么愉快的事情,尽量减少麻烦,不引起注意才有可能成功的暗杀掉对方,否则人家早就躲起来了。

脸不能太帅,但是也不能太丑,不能有什么特征,不能让别人见到你之后说:“兄弟,你知道吗?刚才那个家伙让我想起去年死掉的那个倒霉鬼约翰了,那个家伙死的时候我好像也曾经见过他。当然说不定是我认错了。”之类的话。

速度一定要快,不是说你打仗的速度,是说你逃命的速度,刺杀得时候一般只需要出一刀,最多三刀,如果还是杀不死的话那么还是逃吧,钱是别人的,生命才是自己的,如果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而只要活着,钱总会有的。所以,如果想要活的长一些,那么听我的没错得。

当然有不少人说什么大丈夫不大目的誓不罢休,拿了钱就要为别人办事,什么名誉不容侮辱之类的,那些家伙我是不想和他们说话的,那是侮辱我们杀手的名誉,你要追求那种可笑的仁义道德、骑士精神还是去骑士团比较好,我们可是杀手,我们可是害虫,我们不是七星瓢虫!

对于我们来说,什么都是不需要遵守的,有的时候安萨如果不是因为不想引来别的杀手的追杀这样的麻烦的话,甚至想过把那帮请杀手的家伙的钱拿了就走,理他什么卑鄙的要求呢。

那个见了鬼的吟游诗人的速度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居然让身为刺客的自己都完全没有办法摆脱,这一点是让自己最为奇怪的地方。

虽然骑士们的坐骑的速度远远在自己之上,但是毕竟自己的速度和工具的速度是不能够相比的,要想甩脱那些愚蠢的骑士简直是在简单不过了,一个狭小的过道,一个繁闹的菜场,一个小森林都是摆脱他们的最好场所,那些讲究骑士荣誉的可笑的职业者们是绝对不会像自己这样为了目的无所不用其及的,只要往人群中一闪,凭自己的速度和伪装能力,那些不肯伤害他人性命的家伙们根本不可能再跟上自己。

而其它职业的家伙怎么可能和自己这种经常逃命的家伙比赛速度呢,就算他们的武功比自己好,但是打不过,逃总可以吧。

那个可恶的法巴尔是最难缠的家伙,不知道为什么,近战能力很差的狙击手居然剑法相当不错,而且身上还有一种小型的带有机簧的弩箭,用的时候并不需要上箭等烦琐的手续,只要事先上好箭,在用的时候斑下机簧就是了,里面预先上好的箭就会飞向自己的敌人。虽然并不是非常厉害,但是当被法巴尔缠住时的那一箭可是很难逃脱的,当初自己在那种暗中的箭矢下吃了大亏,如果不是长年的作战经验使得自己本能的向右偏了一下的话,自己就没有可能逃出来了,当然自己也趁机给了法巴尔不算很重的一刀。

好在这帮所谓的正义之士门都不像自己这么卑鄙无耻,上面没有下毒。对,卑鄙无耻,这个词是对自己的最好的平价,没有什么词比这个更加的适合我了,不是吗?我们是亡命之徒,根本不需要顾及什么,为了生存我们什么都敢干,只要给钱,我们可不管对方是好人还是坏人,肤色是白的还是黑的,身份是罪犯还是贵族,那和我们有什么关系?所以其实从某些方面来说,我们才是最公正的。

那些什么贵族,正义人士什么时候为我们考虑过,我们需要钱,我们也要生活,如果嘴上说说为了什么正义就可以活下去的话,我们又为什么要干这一行呢?难道我们不愿意像贵族一样,睡觉睡到自然醒,数钱数到手抽筋?

可笑,要自己放弃杀手的职业,靠军队的那些俸禄等死吗?

真是一群站着说话不腰疼的家伙。

坐在维尔丹城外的一个小酒馆中,安萨将衣服的扣子解开几个,露出里面一个玉制的挂坠来,那是自己所有的唯一从父母那里留下来的东西了,如果不是那些可恨的贵族,安萨的父母怎么可能会死的那么早。

“你们这些禽兽!”这是躲在地窖中的安萨所听到的母亲的最后的声音。

“你们这些畜生,你们不是人啊……”带着哭声的父亲的声音被硬生生的打断。

“哥哥,外面发生什么事?”妹妹的声音回荡在自己的耳边。

什么事情?一个贵族看上了自己的母亲,要她过去陪他过夜,母亲抵死不从,当时是没有什么,但是现在那个贵族收买了一些暴徒作出了这样禽兽不如的事情来,等到他们快到家门口的时候,父母才发现事情不对头,情急之下只好将他们兄妹俩藏到了这里。

外面发生了什么安萨不知道,他唯一知道的就是自己如果跑出去的话不但不能给父母报仇,而且连报仇的唯一的希望也会破灭。

当他们出去的时候大概已经是三天后了,但是血腥气还是很浓,那帮畜生不但杀死了自己的父母,为了掩盖事实,将整个村子都屠杀干净,作出一幅暴徒屠村的假象,那个贵族还假装好人,捉了几个别的村子以前得罪过他的村民,假称他们就是屠村的凶手,还有不少确实可信的证人出面作证,那个贵族不但没有受到惩罚,还被称为英雄呢。

外面那修罗地狱般的景象安萨再也不想回想,但是在夜晚梦中那可怕的图案还是经常不经意的出现。

而妹妹在见到母亲那饱受ling辱,不屈而死的样子之后就失去了视力,无论使用什么方法都没有任何的效果,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这样的结果,谁也说不清楚,安萨在有钱之后,曾经委托过可靠的朋友带着她去找过很多有名的神官,甚至连那个有名的国手吉普立德都找过了,但是没有任何效果,南娜的眼睛始终看不见任何的东西。

大概是她自己不愿意去看东西吧?

之后安萨将南娜送到了孤儿院,自己则偷偷的开始学习杀人的技术,如何在最快的时间内杀死最多的人是他始终不断研究的东西。

当他用自己的双手杀死了那个恶贯满盈的贵族的时候他已经彻底的觉悟,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绝对的正义,一切都看力量,什么都是靠不住的,只有力量,唯有力量,才是值得相信的,唯一的真实。

黑暗中也可以存在公正,光明中也可以存在罪恶,什么叫做正义?什么才是可以相信的?

力量,只有力量,只有自己的双手才是公正,只有强大的力量才是可以相信的。

当那个贵族的血溅到自己身上的时候,自己的全身都在欢呼,都在雀跃,自己用身体来证实了一个事实――力量才是唯一的公正。

当那个贵族杀死自己的亲人时自己觉得不公正,可是当自己杀死那个贵族的时候,他的亲人是否觉得公正呢?

当自己被愤怒掩盖了理智的时候,自己从来就没有想过这些问题,但是当自己终于报仇了以后,却开始思考这些奇怪的问题了。

其实世界上哪里存在什么所谓的公正,两个国家互相作战,那个国家是公正的?自卫的一方是公正的?如果真的是这样,那么他们的土地又是怎么来的呢?难道他们不是靠侵略获得现在的土地的吗?

世界上很多所谓的正义其实不过是胜者王侯败者贼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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