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醒了,发现自己躺在一条小路边上。坐起身来,发现旁边的地上有一根金属棍,就是我的枪啦!上衣袋里还有个打火机。叮!不错,还可以点着。不远处传来金属的撞击声,我去瞧一下。嘿嘿,咱们中国人别的爱好没有,看热闹是俺的强项哦。
哎呀,有人打架。好也!不要钱的热闹谁不看。我伏在草丛后面爽。两个拿刀的和一个拿剑的打在一起,双方斗得你死我活的,挺投入的哦。你问结果怎么样?还用问?肯定是人多的赢了萨,不过他们也没什么好下场。螳螂捕蝉,不知黄雀在后,嘿嘿,我拿枪一捅一个透心凉。接下来咋干什么呢?把他们的衣服剥了,财产收刮干净,一点也不拉下!三具尸体拖到林子里面,用刀挖个坑,丢里面。你们生前喜欢打,死后让你们打个够。嘿嘿,我够意思吧?兵器怎么办?刀不能拿的,很容易招惹事端,我怕怕。剑我要了,这年头,哪个身上不配把剑的?把衣服换了,毁尸灭迹后上路咯。三国,我来啦。
顺着小路向前走,终于来到了一个城池前,定神一看《北平》。交了两个铜板的进城费,排了上十分钟的队,我进城了。到了现在,改起个名字了,姓什么呢?赵钱孙李,那么,我就姓赵了。兵者,狭路相逢勇者胜。我就叫赵勇,字青云。怎么样?还行吧?
花了几两银子进了骑兵营,然后又花了十几两银子搞了个小官--队长,手下有十个人。这已经是极限了,没有军功想升官是很难的。翌年,在我的热切期待下,黄巾之乱开始了。。。。。。。
为什么要选这条路呢?因为升官不容易,我没有背景,只有靠军功。而军功里面,步兵是炮灰,太容易死了;弓兵得到的军功太少了,别人把首级割完了,你吃个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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