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见得罗宾盗贼团覆灭在即,胡克当机立断,命令金丝狐商队赶紧走,尽快撇清与罗宾盗贼团的合作关系。林克和容克当时在商队里,他们也没有提出什么异议。实际上,金丝狐商队离开舍伍德镇以后,这两个人还当面夸奖过胡克做事果断,没有硬顶着一条道走到黑,使商队的损失减到了最低。
很可惜,金丝狐商队跑得太快,完全不知道法场上随后发生的事情。
抛弃了罗宾盗贼团,胡克自己也颇有些壮士断腕的得意的。在他想来,罗宾盗贼团肯定是完蛋了。所谓完蛋,可以是全灭,也可以是被舍伍德子爵收服。但不管哪一种结果,商队抛弃了合作者的事情,也算不得什么大事。
如果罗宾盗贼团全灭,谁也不会为了一个成为过去的罗宾盗贼团跟金丝狐商队过不去。
即使罗宾他们只是被舍伍德子爵收服,盗贼团仍然能保留下来,但那样的罗宾盗贼团也和以往不同了,金丝狐商队完全可以通过走贵族的门路,缓解这次抛弃罗宾等人的矛盾。何况,舍伍德子爵能收服罗宾盗贼团,短时间内肯定要把他们控制得紧一些。
所以,不管出现怎么样的结果,金丝狐商队是不用再担心罗宾盗贼团的报复了。对金丝狐商队来说,唯一的损失,就是舍伍德子爵再次掌控了整个地区的局面以后,行商的成本要增加不少。
离开了舍伍德镇后,胡克三人偶尔也会谈及罗宾等人劫法场的事。但这个时候,他们对罗宾盗贼团的看法完全颠倒了过来,类似自不量力以卵击石等意思的言语,成了他们最常用的评价。至于以前他们对罗宾盗贼团能轻易占了舍伍德子爵上风的判断,现在早成了过眼烟云,谁也不会不识趣的提起。
顺利的完成了本次的行商旅程,金丝狐商队带着换来的贵族物资和金银币,沿着来路返回自己总店所在的镇子。
商队的店铺,其实跟盗贼团的基地有些类似,是设在和商队关系比较好的贵族掌控的镇子里的固定场所。每个商队的第一个总店,一定是设在扶持这支商队的贵族控制的镇里的。
当然,如果商队的规模发展壮大,和更多的贵族建立起了合作关系,也可以在更多的地方设置分店。实际上,三族社会中上档次的商家(他们已经不能仅仅被称为商队了),最大的总店都是设在城市里的,最顶尖的几家,甚至在三大帝国的都城开有中心店。
可别觉得多开几家分店没什么了不起,只要有钱就能办到。某支商队的每一家店铺,都体现着它和贵族建立了新的友谊。三族社会,可是被贵族直接掌控着的,多了一家贵族做*,商队就可以多了一些闪转腾挪的空间。
而且,多开一家店,对商队本身也有很大的好处。
商队交易的物资,有相当部分具有明显的季节性。虽然诺拉四季气候变化的幅度不是那么大,但作物的生长还是很符合春萌夏长秋收冬藏的自然规律的。商队的店铺,最重要的作用其实是储存和控制一片区域的物产,类似于水库调节洪水的作用。
在一片区域没有店铺的话,商队只能在收获季节采购。但是受运输能力限制的物资,有大量的生意做不成。而错过了收获季节,即使运力有多余,也没多少物资能获得了,白白浪费了运力。
而在当地有了店铺,则情况完全变了过来:收获季节,商队可以集中采购,转运到附近的店铺储存起来。非收获季节,商队可以从店铺调出库存,充分利用运力。所以,一个商队的活动范围和运营效率,完全由其拥有的店铺来决定。
比如金丝狐商队。他们只有一家总店,行商路线就是线性的,只能沿着一条路原路来原路回,想绕出个圈子来提高行商效率非常不容易。
但只要在一个比较恰当的地点建立一处分店,金丝狐商队就可以把自己的行商路线变成一个封闭的环,每次行商不用再走回头路。
这次金丝狐商队的行商非常顺利,除了在舍伍德镇的判断出了一些偏差(当然结果尚在可控范围内),一路上再没出什么状况。而且,商队的三位主家早就看好的一处分店店址,投入了相当的物资和精力之后,这次也总算拿下来了。
分店店址的选择也是很有学问的,特别是第一家分店的位置。因为在做第一次选择时,肯定谈不上什么经验,往往会犯一些教条性的错误,把不太好的地点当做最好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