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兰香拉着儿子坐在餐桌前,将盘盘碟碟上扣着的碗拿起,这才将筷子递了过去。
菜还留有余温,但已经不算太热了,王兰香尝了一口,随即皱起了眉头,她没有想到会凉的这么快,扭头看着儿子,关切的问道,“是不是凉了,要不妈再给你热一下吧,很快的。”
“不用不用。”何新军受宠若惊,摆手示意,“不至于,菜都还温着呢,再热一下还的吹凉,费那功夫干嘛,再说大米不是还保温着呢,大米热的就行。”
何新军将一块红烧肉丢到嘴里,满脸的幸福。
何新军喜欢毛氏红烧肉,不喜欢一大块切成片的那种,那样的只有在吃梅菜扣肉夹着荷叶馒头的时候才会吃一些,其他时候则很少接触。毛氏红烧肉是块状的,吃起来带劲,上好的五花肉层层分明,小火熬炖出粘液,吃一口,QQ的还弹牙,很是对他的胃口。
老妈做的红烧肉不差,虽说比不得饭店里做的那么亮晶晶,但充满着家的味道。正宗的毛氏红烧肉色泽红亮,肥而不腻,入口即化,香润可口。传说毛主席不吃酱油,所以毛氏红烧肉的关键在于炒糖色,,它集八角,桂皮,辣椒,葱,姜,等多种香味为一体,比平时所吃的红烧肉多了许多回味,不过何新军自己则没那么多讲究,自家里做倒点酱油就完事儿。好看的小說就在黑=岩=閣
红润诱人的红烧肉丢到嘴里,香气瞬间溢了出来,层层肉吸满了汤汁,鲜香无比,格外可口。
“嗯,好吃。”何新军一口下肚,眼眸顿时亮了,嘟囔着赞叹了一声,扒拉着碗里的大米,飞快的又夹起一块丢到口中。
老妈溺爱的看着这一幕,不禁笑骂道,“慢点吃,又没人跟你抢,都是你的,锅里妈给你泡上鸡蛋了,土豆下午炖了,晚上就能吃。”
这个算是红烧肉的衍生食品,用红烧肉剩下的汤汁加水炖煮好的鸡蛋与土豆,之所以不一起放,是想吃红烧肉的本味儿,放入土豆与鸡蛋,虽说料足,但总感觉会窜一点味儿,何新军喜欢菜的本味儿,因此,平常都是先吃肉,再吃土豆与鸡蛋。
煮好的鸡蛋放进去让汤汁完全浸透,鸡蛋里会含有烧肉的味道,发甜,却又很香,土豆则要用绵土豆,小火熬成沙沙状,入口即化,口感就如同吃了沙冰一般,却又是菜的味道,很适口。
划拉了几口肉,又在其他菜里挑了几口,何新军那小肚皮已然有了满足的感觉,平时因为要锻炼身体,因此在吃上,还是比较克制的,虽说何新军喜欢品尝好吃的东西,但他总会有个节制,并不会让自己一口吃成胖子,一顿的嘴瘾,他可能需要很久才能完全消除隐患,所以他都是浅尝则止,吃个七分饱就成。
王兰香见儿子犹如猫般吃了一口口,反倒是有些担心,她平时不在家里吃饭,自然对何新军的饭量不太清楚,前些天见儿子吃的挺多,以为那才是他真正的饭量,今天只吃了那么一口,难道是做的饭不合胃口?不禁有些担心起来。
其实不然,前段时间之所以吃的多,完全是因为被老师们折腾的,又要考试,又要上课,完全打乱了他的生活节奏,原本自己睡觉新陈代谢也要慢的多,自从老师们开发出划黑板,他就再没有睡过一个好觉,再加上回家也得复习复习,不多吃点,当真是饿的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