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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情投意合(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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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轩南自幼随家南行北往,阅历颇丰,加上自幼喜运动,有些武功天赋,反应机敏,且遇事镇定,很快被众女拥为头领,唤作“讨李司戈”,地位次之者则为那狂怒女,名为苏六月,唤作“定琼司戈”,出身富裕渔家,勇武过人,惟智谋、定力逊于鱼轩南。军中规章几尽出于鱼轩南之手。我被她们捆绑于芭蕉树下,便是鱼轩南所制的对付可疑者的规矩。按规矩,捆绑仅是第一步。

她们对付附近可疑者,基本是捆绑后严加盘问,肉刑拷打一般都配合使用。我之所以基本免受拷打,主要受益于鱼轩南的好感。虽然好感主要源于她的直觉,觉得我有发自骨子里的书生气,但她对直觉笃信不疑。面对苏六月等骨干对我的怀疑,她不得不临时想出办法。

鉴于被她们怀疑和斩杀了的细作无不肌肉发达,且在琼州一带颇有山林生活经验,至少辨得出一般的毒蛇和无毒蛇,因此,便对我施行观体抛蛇之检验。

尽管鱼轩南坦诚而示,并未曾表示对我的恶感,但这些信息仍令我惊惧,心头好一阵后怕。所幸众女之中有一个较通文墨且极信任我的鱼轩南。如不是鱼轩南的干预、信任和宽容,我的逻辑复杂至极的失忆失能谎言,很可能被她们视为无稽之论,现在恐已遭无妄之灾,成为她们的刀下鱼肉,或胯下之鬼。

这,便是传说中的盛唐?此时,中原、江南一带或许相对稳定,但边远地区竟是这般刀光剑影,险境重重。

眼下亲历使我进一步坚定了往昔的历史观,那便是,在独夫治下,皇权时代,盛世之颂多系史家做秀,压迫动荡才是常态。我同鱼轩南继续沟通,论及李世民,她对其评价甚劣。其中或有立场因素,但她列诸事实:此人弑兄屠弟,侄嗣亦不饶过,变相逼父,竟宣称孝悌;还一边控囚,一边纵囚。看来,写《纵囚论》揭发李世民作秀的欧阳修确有慧眼,洞穿千古。

其实在古代,除非怀有政治目的的谣谶,其余消息多属事实,或有不少真实成分。何况此时李世民刚入土,民间信息无疑更具真实性。鱼轩南对纵囚之题似有兴趣,其所论内容,多据民间信息,再加上一己判断。所憾我对民间无所知。突灵机一动,决定将《纵囚论》著作权据为己有,打打腹稿,挥笔而书。大意是,我未曾失忆时,已察李氏竖子之态,曾著一文,今依稀忆起片段。

而后,便是无所顾忌的默写。鱼轩南看文之际,粲然一笑,满是赞服之色,看毕,奋笔疾书予我大赞。鱼轩南亦以李世民为竖子,以为其人凶残、虚伪、无能,惟善伪事。我见她写到李世民吃蝗虫之际,开怀而笑,并写了一些我所不知之事以证食蝗之伪善,如李世民经常大兴土木奴役百姓,以汝州襄城宫规模之小,役工亦达一百多万。数年前,便因劳役过重在四川酿成大规模起义。

两年前,她在义军中认识一个参加过当时起义后逃亡琼州的四川男子。当时举家被官兵焚烧,家人有的被杀,有的逃散,全家户籍被销。他欲逃亡西域,曾经费尽心机托人办理“行牒”,但最终弄不到,只得逃亡到极南之琼州,躲着官军做小本生意糊口。我则不失时机地移花接木,努力炫耀我的知识,以听说为由,写出唐友邦之君高昌国国王麴文泰认为初唐国力不及隋的话语。

对于我的所知,鱼轩南再表钦佩。我趁热打铁,写出李世民一面貌似从谏如流一面我行我素的一事。《资治通鉴》载,刚修缮毕九成宫,李世民旋欲修缮洛阳宫,戴胄反对,李世民虽赞戴胄“忠直体国,知无不言”,且升其职,然而逾时,李世民仍命窦璡修缮洛阳宫。我将此信息来源释为“惟忆其事,忘却其源”。我判断鱼轩南必难知此事,果不其然,她再表高看我。我甚喜,将李世民此类丑事尽数托出。

鱼轩南愈发惊喜,笑靥如花地提笔回我,盼我能尽快恢复完整记忆。她的愿望让我生出进一步的卖弄**:是否将李世民践踏史官之制的事情写给她?此类事实主要有,李世民在一系列史籍中掩饰罪恶粉饰自我,要查史官记录、破坏史官制度等。我心念飞转,终以为,此事绝非此时代一般人可知。我若写出,有令她生疑之虞,用“偶然得知”“道听途说”等理由定然很难令她信服,乃罢此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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