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在1895年成为全球两千年来国民生产总值首次超越中国、而从此跻身于世界大国之林的美国来说,自身工业实力的强大在起初并没有能够立即化成军事力量的优势。反之,以美国此时的陆军实力来说,不但比不上同期的英法德等国,就是日本也望尘莫及,它的军事力量只定义在自保上。
在1920年代,它的陆军绝大多数时刻都保持在一个非常低的人数。在保守的美国人民、政界的身上,亚洲仍然是一个遥远的话题,对它的关注程度远不及国内的新闻来得有趣。
美国派驻远东水域的海军力量也比较薄弱。美西战争后,美国占有菲律宾,却发现面临着一个无法解决的防卫问题,因为美国陆军部队没有足够兵力把守这个群岛,无法防止成功的入侵。
于此同时,和平时期的美国海军舰队规模也不大,只够在一个时期中维持一个洋区的必需兵力,无法兼顾两个大洋。
由于美国在战略上优先考虑大西洋战区,因此不可能在西太平洋地区部署一支作战舰队。美国政|府认识到菲律宾群岛在战略上十分脆弱,因此在本世纪头二十五年中美国执行两种政策以弥补这一弱点。
首先,美国试图在外交上达成保护这个群岛的协议;其次,美国也向这一地区派驻了一支海军部队。
军事决策人士和外交决策人士都认为日本对菲律宾所造成的威胁最为严重。
美国试图同日本建立更为紧密的关系,借此来保护菲律宾群岛。在1905年,美国同日本签订了《塔夫脱----桂协定》,1908年签订了《罗脱----高平协定》,并于1917年签订了《兰辛----石井协定》。
美国的目的是想通过这些协定使日本承认美国对菲律宾拥有主权,这些协定所暗示的是作为交换,美国对日本在朝鲜和中国的各种欲望将予以默许。
可是美国的退让换来了什么?是日本独霸东三省的野心,是英日同盟挤占美国的亚太权益。在奉系崛起的过程中,随着美国由最初的支持直系到向奉系靠拢,它与日本的矛盾也越来越大了。
不甘心被美国压制的日本乘着一战的东风大力扩充着它的海军,逼迫美国必须正视这种力量,从而必须面临着要在亚洲压制日本海军的决定。还好,美国人暂时找到了一种方法。
为了控制这种“纸面上的相互追求”,最终导致1921至1922年举行的华盛顿限制军备会议隆重出台。美国在这次会议达成的四国条约和九国条约中试图确保太平洋的现状,并要加强1899年和1900年提出的“门户开放”政策的信誉。
如果这些目标能够实现,那么美国在远东地区维持一支海军部队的必要性将会大大减轻,不必派驻一支海军部队去保护菲律宾群岛以及美国在这一地区的商业活动。
只是事态的发展并不如人意。《华盛顿海军条约》在签署初期对日本确实有一定的约束力,因为后者不久后遇到了经济上的问题。可是在中国发展得顺风顺水之后,莫名有压力感的日本开始在各方面增强了其军事的投入。
因为在陆军力量上很难和中国比拼人数----在日本军界传统的想法里,陆军就是步兵,拼得就是人头----所以其要彻底压制中国在海军力量上的想法相当迫切。
这就严重威胁到了美国在亚洲的存在。
随着国内孤立主义思潮的抬头,美国民众对于维持一支能对日本具有相当威慑力的舰队兴趣不大,导致国会也压制住海军关于日本威胁的论调从而减少对海军的拨款。
无米之炊的美国本着“敌人的敌人是朋友”的传统,极力拉拢中国,对中国的海空军、陆军的扩张步骤实质上是抱以默许的心态的,甚至还时不时地给予军事发展上的便利。
----许多中国购买的机器设备虽然表面上为民用,但是工业的发展是能够促进军工的制造水平的,这两者之间在长远上并没有多大的区别也无法完全割裂开来。因为张汉卿中国的军工水平在于积累,又不是马上就要造武器的。
名义上制裁中国采购武器的美国人便无视了它的这种可能,非但如此,美国人有时甚至直接出售“陈旧的”武器,如后来成为“九江”级驱逐舰和“汉口”级炮舰的两型军舰。这些都让日本人如哽在喉,但又无可奈何。
1922年以后,人们假定在远东地区爆发的一场海战中,英国和美国将联合起来同日本作战。惠勒也简明扼要地描述了海军总委员会的工作,总委员会的成员是“一批高级海军军官,大部分都是海军将官,他们的主要责任是审议海军部长提出的问题,他们总是一致作出决定。
一名通常是过去担任过舰队司令的高级海军少将被指定为总委员会的主席;海军作战部长、海军陆战队司令、海军作战学院院长和海军情报处主任是委员会的当然成员。这个委员会不是根据国会的法令而成立的,而是由海军部长召集成立的”。
惠勒得出结论说:在整个二十年代,“海军坚信将来任何战争都将是同‘橙’----日本作战”,并指出:“总委员会相信日本针对远东地区的海军政策从根本上来说是侵略性政策”。
在本世纪二十年代,针对日本可能的入侵行动,美国海军制定的“橙色作战计划”的发展过程从来没有间断。所谓“橙”,指的就是日本人的肤色。1923年年初,美国联合委员会制定了“太平洋战略概述”,这一概述是根据下列四个假设制定的:
美国在太平洋卷入的任何大战都将是同日本发生的战争;
美国必须在西太平洋获胜;
马尼拉湾是舰队所需的前哨基地的最佳可取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