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了!”
在烈日灼烧下有些扭曲的地平线上,一支装备精良,人数大约在百人左右的骑兵队伍缓缓进入郑宝等人的视野,那一面镶着金边的‘汉’字大旗迎风招展,端的是威风凛凛。
王冲此次是以朝廷使臣的身份前来巢县,自然不可能打出锦帆的旗号。
远远的,王冲隐约已经能看见巢县城外那密密麻麻的迎接人群,位于最前端那名相貌丑陋的大汉,想必便是那郑宝无疑。
“主公,郑宝果然如我等预料一般出城相迎,不过看其身后刀戈林立,怕是早有戒备,我们当真的要在这个时候动手?”刘晔颇有些犹豫不决的问道。
刘晔知道,郑宝此人胆小如鼠,所以行事往往会十分谨慎,虽说他本身勇武并不差,但每次出行时,身边还是会带着一大帮的护卫,哪怕是与好友相约聚餐饮酒,也从来是刀不离身。
刘晔倒不是怀疑王冲的武艺,只是多少有些担心他的演技,生怕他还不曾靠近郑宝便流露出杀机,从而被对方提前察觉,如此,事情怕是要再起变故。
王冲摇摇头道:“当断不断,反受其乱,时间拖得越久,局势只会对我们愈加不利,至少在城外,我们还有骑兵的优势,哪怕计划败露,我们也大可从容离去;可一旦入城,我们便会成为瓮中之鳖,如果计划成功倒也罢了,可若是失败,你觉得我们还能离得开巢湖吗?”
刘晔脸色凝重的点点头:“主公所言甚是,是晔太谨小慎微了!”
所谓关心则乱,有时候你越是重视,做起事来反倒越畏首畏尾,其实在历史上,郑宝就是由刘晔在酒席上亲手斩杀,那个时候,刘晔是抱着不成功便成仁的心态才好不容易鼓起的勇气,可是现在,刘晔可以不顾自己的生死,却不能不在乎王冲的安危。
其实总结起来还是那句老话,千金之子坐不垂堂,如果王冲能安安稳稳的呆在合肥,刘晔此刻也不至于如此放不开手脚。
当然,这并不是说刘晔心里对王冲有什么怨言,事实上王冲过人的胆略恰恰是刘晔最欣赏他的一点。
“对了子扬,你可识得郑宝左右之人?”
刘晔顺着王冲所指看去,顿时惊道:“咦?那不是张多跟许干吗?此二人竟然也在巢县?”
“哦?原来是这两个家伙啊?”王冲眉头一挑,意味深长的笑道,“这还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他们在这里正好,省的我解决了郑宝之后,还要分兵去对付他们!”
刘晔眼中闪过一抹惊愕,赞道:“却不曾想主公不仅武艺胆略过人,就连文采也这般出色!”
王冲尴尬的摸了摸鼻子,颇有些受之有愧,毕竟夏元鼎的这两句诗在他们那个年代早就被人用烂了,没想到自己在这里随口说出来,竟能引起刘晔这么大的反应。
“子全,玲儿,待会注意我的动作,一旦我出手攻击郑宝,你们两个便立即用弓箭射杀张多与许干,切记,务必要一击必杀,决不能给他们任何反应的时间!”王冲回过头对着王双与吕绮玲交代道。
如果郑宝真如刘晔所说那般小心谨慎,王冲觉得除了自己与刘晔之外,任何人接近他恐怕都会引起他的警惕,尤其是王双那彪悍的身材,想不引人注目都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