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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游的食人魔 完(1 / 2)

 艾瑞尼卡斯是一位巫师,居住在浅水城,今年正好四十岁。以普通人类的年龄来算,他已经算是中年,但以巫师的标准衡量,他还是个小伙子。

巫师都是白胡子老头,至少著名的巫师都是。

这一天,我们的年轻巫师,打算去无夏城,拜访一下某位朋友。不过浅水城人都知道,如今道路不太平,城市里虽然安全,野外却到处是怪物出没,孤身一人上路,十有八九会被填了某只兽人的肚子。

所以艾瑞尼卡斯在酒馆里等待,等待商队前来雇人。

路上虽然不太平,生意总是要做的。曾经有一位叫马克思的老巫师曾经说,商人只要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润就敢铤而走险,有了百分之百的利润就敢连命都不要。

浅水城最著名的出产,就是葡萄酒,闻名整个大陆。从浅水城到南方的无夏城贩运一趟,利润虽然不到百分之百,却也超过百分之五十。所以商人们敢于铤而走险,当然命还是要的。

这就需要聘请护卫,或者说,雇佣兵。

艾瑞尼卡斯一边喝着黑麦酒一边等待。大约中午时分,终于有个肚皮圆滚、满脸油光,一看便知是标准商人模样的家伙冲进酒馆,招聘护卫。

艾瑞尼卡斯上前,耍了几手戏法就被选中了。世界上舞刀弄剑的战士多,施法念咒的巫师却少,愿意屈尊当一个商队临时保镖的巫师更少。能在酒馆里遇到这么一位,商队老板已经喜出望外了。

商人的吝啬作风,和要钱不要命的胆量,在这一刻得到了充分体现。雇到了一位巫师,让他觉得安全已经足以得到保障,就无需再花钱请太多护卫了。于是,按惯例一般由二十人以上组成的护卫队,最终只有十个,缩水了一半。

商队老板和他的仆从驾着一队马车,十位护卫分散坐在马车里。巫师地位最高,被安排和老板同乘——其实是老板怕死,要把最厉害的家伙留在身边才安心。

一路还算平安,到傍晚时分,从一片树林边经过。猛然间听得哇啦哇啦连声怪叫,呼啦啦从树林里,仿佛蝗虫一般,黑压压冲出了几十个怪物。

食人魔、豺狼人、兽人、大地精、牛头怪…..基本各种常见的野外怪物都到齐了。巫师看到一只胖墩墩的食人魔,脸色暗青,獠牙突出唇外,一头乱糟糟的黄发中突起两只黑角,手持木棍,正在后方指手画脚地指挥着,发出哇啦哇啦奇怪的喊叫。

护卫们慌忙从车上跳下,分头迎敌。巫师站在马车上,观察四周局势,默念咒语;商队老板就在旁边瑟瑟发抖,差点要抱住巫师的大腿。虽说早有心理准备,但真的遇到了怪物抢劫,商人还是被吓坏了。

并不是任何时候吝啬都会要人的命,但这次似乎是。比通常数量缩水一半的护卫,抵挡不住如此多的怪物,节节败退。

砰的一声,一团火球在怪物最密集的地方炸开。几个躲避不及的大地精被烧到了,翻滚在地,嚎叫着扑打身上的火焰,但无济于事,反而把火烧到更多同伴的身上。

趁着这短暂的混乱,巫师又召唤出几道火墙,将怪物们分割成几块。在魔法的支援下,护卫们很快稳住阵脚,开始反击。

“今天雇到这个巫师真是明智之举。”商人暗自庆幸,他正要站起来,突然惊骇地大叫一声“啊”,一屁股又坐在车上,手指着巫师的背后,全身发抖,仿佛寒热病突然发作。

巫师正在默念咒语,被商人这一惊一乍,心神一分,要施展的法术自然就失败了。他恼怒地瞪着商人,正想是不是要把这个脑满肠肥的废物给踢到怪物堆里去,却听到背后,也就是商人手指的方向,传来沉重的脚步奔跑声。

他回头一看。

“哇!”

巫师叫得比商人更大声。一只胖墩墩的食人魔——也就是一开始巫师看到的那个指挥者,正提着一根大木棍朝自己这边冲过来。那帮该死的护卫不知怎么搞的,居然漏了这么大一个空档。

巫师虽然法术精湛,但在近身肉搏中就是个废物。如果敌人是人类,那么说不定还能勉强扭打缠斗几回合,然而现在冲过来——而且已经冲到跟前的,是一位身高三米,腰围也是三米的货真价实的食人魔。

所有的护卫们都没发觉雇主和巫师已经陷入了危险,他们正兴高采烈地趁着怪物被火墙隔离,被火焰吓坏的时候砍杀,谁也没有打算回头看一眼。

这下子完蛋了,巫师想。

然而……

或许是魔法女神在冥冥之中保护着自己的子民,或许是这只食人魔长途奔袭跑茬了气,总之,它居然停了下来,在距离巫师两米的地方站定脚步,抬起手中的木棍指定巫师,嘴里开始念咒语。

没错,就是在念咒语。

巫师这一惊非同小可,食人魔也学会魔法了?虽说他向来就认为这是个疯狂的世界,但也没疯狂到如此程度吧。莫非魔法女神的审美观最近发生变化,改为欣赏粗犷豪放的风格了?

不管怎么说,反正这家伙没有直接扑上来敲一棍子,这是件值得庆幸的事情。至于它是真在念咒语也好,还是脑袋出了问题也罢,巫师暂且无暇关心,他匆匆忙忙回忆起一个前几天刚学会的,非常强有力的魔法,用法杖指定对方,口中开始急速念诵咒语,要抢在对方反应过来之前把这只奇怪的食人魔打飞出去。

就这样,一个人类和一个食人魔,隔着两米的距离,大眼瞪着小眼,嘴里都在叽哩咕噜念着奇怪的咒语。

巫师非常紧张,因为他不知道这只食人魔会不会念着念着突然回过神来,抄棍子朝自己脑袋上砸一家伙。幸好,直到他的咒文念到最后一句,这只迟钝食人魔还没反应过来。

胜利的微笑在嘴角绽开,巫师吐出了最后一个冰冷的音节。他已经能预见这只食人魔将会被强力魔法击飞出去,就像一只重重挨了一棒的棒球。

然而,与此同时,食人魔似乎也完成了咒语,那根粗大木棍的顶端,泛起了危险的红光,正在疾速凝聚成型。

轰!

巫师全身剧震,他感觉自己的所有力气刹那间被某个无形通道抽走,眼前变得漆黑一片,耳朵里也听不见半点声音了,唯有思考暂时还在继续。他猜测自己是中了对方的魔法,他本能地想往后退,想反击,但身体不受控制。意识很快模糊下去,缓缓沉入幽暗无光的水底。

“今天天气真不错。”很诡异地,这居然是他的最后一个念头。

※※※

冰冷的水滴在艾瑞尼卡斯的脸上,巫师醒了过来。

最先映入眼帘的,是黑黝黝的岩石,像是个山洞的顶部。他第一反应是想爬起来,查看自己身处何地,但这个企图遭到了挫败。巫师发现自己全身上下没有一处不在酸痛,尤其是腰部,别说起身,就连稍稍转动下脖子,就引发了一阵剧痛。

他大口大口地喘着气,最终疼痛渐渐平息下来。他用眼角余光观察两旁,发现自己确实是躺在一个山洞里。倒不像是无人居住的样子,然而主人定然极其邋遢和懒惰,因为山洞里肮脏无比,粗陋非常。不知从那里随意搬来的石块,摆在那里就充做桌椅,自己的身下,铺着乱糟糟的枯草,空气之中,弥漫着一股难闻的腥味,仿佛野兽的味道,让他几欲呕吐。

自己不会被食人魔给拖到自己洞里来了吧?

这个念头让巫师激灵灵打了个冷战。虽说还活着这个事实让他很高兴,但被食人魔俘虏?相比起来,他觉得还是死掉似乎更美好一点。

然而天不从人愿。

沉沉的脚步声从洞口处传来,伴随着哼哧哼哧的野兽般粗重呼吸。阳光被两个魁梧的身影遮挡住了,巫师勉强将头抬起一点,看过去——这一看,顿时让他差点又晕过去。

两个青面獠牙、黄发黑角的食人魔。

“哇!”

“哇哇!”两个食人魔比巫师叫得更大声,他们一看到巫师就扑过来,张牙舞爪,兴奋得仿佛饥饿的人看到了一盘红烧肉。

事实上好像也差不多,至少巫师是这么认为的。完了完了,他想,看来要被这两只食人魔当晚餐了。

出乎他的意料,两只食人魔冲到他身边,却齐齐停了下来,弯下腰,伸出毛茸茸的爪子拽住他的胳膊,把他搀扶了起来。

如今食人魔都转性子了?

正当他迷惑不解的时候,其中一只食人魔说话了。“嘿,红薯,你小子终于醒了。”

红薯?

巫师清楚地记得自己的名字是艾瑞尼卡斯,秘名是……呃,巫师的秘名绝不能告诉别人,但反正不是“红薯”这种超级傻的名字。等等,这不是问题的关键——问题的关键是,我怎么能听懂食人魔的话了?

巫师可没学过食人魔语,难道是这两只食人魔在说人类语?

“我不叫红薯。”他试探着说,不管怎样,这两只食人魔看起来暂时没有吃掉自己的打算,那么先静观其变再说。

“说什么梦话呢,”那只食人魔不满地用爪子推了推巫师,“你从小爱吃红薯,你老爸才给你取了这个名字。你不是红薯,谁是红薯?”

“还没清醒,”另外一只食人魔下判断,“来,让我在头上敲几拳就好。”

“不!不用了!”巫师吓了一跳,连连拒绝。被食人魔在头上敲几拳?那还有命在么。

交谈几句,他已经发现是怎么回事。自己明明想说的是人类语,结果到了嘴边,脱口而出的却是一连串奇怪的音节。难道自己晕迷一次,居然不知不觉掌握了食人魔语?但就算语言相同,这两只食人魔也没道理对自己如此亲热吧。

说了会话,他的力气也渐渐恢复了点。不管怎么说,先出了这个山洞,看看身处何地再说。巫师喘着气,想爬起来,胸口又是一阵剧痛。他伸手抚着胸口,正要按压几下,突然发现自己这只手居然是毛茸茸的……

“哇!”

凄惨的叫声响彻整个山洞。巫师终于明白过来:他变成一只食人魔了。

※※※

从旁敲侧击的询问中,巫师明白了一些事情。

他现在所在的地方,是一处食人魔部落。食人魔么,自然是不种地的,以打猎和抢劫为生。前几日,这个部落里,某位叫红薯的食人魔,带着几个本族同伴,又纠集了附近豺狼人部落、兽人部落、大地精部落等等,聚齐了几十号人,埋伏在商道两旁抢劫。然而时至傍晚,还不见回转。首领就派两个食人魔去查看,结果发现红薯僵躺在地,摸摸胸口发现似乎还有口气,于是把他抬了回来。

至于被红薯他们打劫的商队,似乎是击退怪物的袭击后就匆忙离开了,反正现场没有留下什么人类的尸体。食人魔对这个也不太关心,语焉不详,巫师问了几次,得不到什么有价值的信息,也就作罢。

不知道到底是自己的魔法出了问题呢,还是那个叫红薯的食人魔捣什么鬼。总之,现在结果成了这个样子:巫师的意识,或者说灵魂,转移到了这个食人魔红薯的身体里;至于巫师原本的身体,十有八九是被那个食人魔所占据了。

这个事实让巫师目瞪口呆,精神恍惚了好几天。其他食人魔以为他还没恢复过来,倒也不多来打扰。

虽然在人类眼中,食人魔是未开化的野兽;但要论起来,食人魔其实也是一种智慧生物,不比人类愚笨多少。这个食人魔部落,住在云雾山脉中,全族大约五十余人,居住在山洞中,平时出去打猎,捕杀山中野兽,偶尔也兼职强盗,干干拦路打劫的勾当。

虽说已经有了食人魔的身体,但灵魂却不折不扣的还是个人类巫师。艾瑞尼卡斯可不打算就这样一辈子呆在食人魔部落里,靠打猎和抢劫度过下半生。原本当人类巫师的时候,倒也没觉得人生多么美好,总是抱怨这个不如意那个不顺心;然而如今成了食人魔,躺在臭气哄哄的山洞里,每天必须撕咬着血淋淋的生肉充饥,艾瑞尼卡斯先生顿时觉得:自己人生的前四十年,所住的其实并非人间,而是天堂。

那么,如何从这个地狱里逃出去,回到天堂呢?

就这样回去自然是不行的,一个食人魔跑到人类城市,不被乱刀砍成肉酱才怪。所以当务之急,是恢复人类的身份。

艾瑞尼卡斯虽然是个不错的巫师,却还没有随意变化自己形态的能力。何况就算是变形魔法,也只能起到暂时起作用,长则几天,短则几小时,反正不可能永久生效。

在山洞里躺了几天,仔细回忆了全过程,巫师最后得出的最后结论是:自己最后用的那个魔法,由于刚刚学会,还不熟练,又因为面对食人魔而精神高度紧张,把其中一个音节——具体哪个音节目前还不清楚,应该是倒数第十三至倒数第四之间的某个——发错了。魔法这种东西,一个音节的错误足以导致无法预测的后果——这后果就是他变成了这个样子。

既然如此,想变回人类,还是要在这个魔法上下功夫。

然而有个大问题,虽说以前的记忆都还在,但如今这个身体,对于一名巫师而言可是太笨手笨脚了。他趁没人的时候尝试着施法,结果发现舌头仿佛打了结,怎么都不能准确发音;相应的,食人魔这粗笨肥胖的毛茸大手,也很难完成各种复杂细微的施法动作。几番尝试下来,差点因为法术失控把自己命丢掉。

好在艾瑞尼卡斯是个很有恒心和毅力的人,随着坚持不懈的锻炼,他渐渐熟悉了现在这个身体,居然开始能完成一些最简单最基础的魔法了。

这让他喜出望外,加紧练习——可是,他已经歇息得太久了。食人魔部落里,讲究的是不劳动者不得食,容不得他这样长期偷懒的家伙。所以,在洞里躺了七八天之后,巫师不得不走到外面,开始和他的新同伴们一起去打猎。

※※※

身体换成食人魔还是有点好处的,就是强壮多了。以前巫师在平坦大街上走半小时都会气喘吁吁,如今在山岭之间纵跃如飞,奔跑得比兔子还快。

其实说起来,巫师虽然拥有神秘的力量,非常受人尊重和敬畏。但长年累月的法术研究,严重损害了他们健康,很多巫师都是满身病症,不靠吃药简直就活不下去。从这点来说,他们从潜意识里,对酒馆里那些生龙活虎身强体壮的粗豪战士们,未必没有一丝羡慕。

艾瑞尼卡斯以前在巫师塔里当学徒的时候,住同寝室的家伙叫雷斯林,是个病秧子,或许还患有肺结核,一天到晚咳嗽个不停,偏偏有个强壮得像头牛的哥哥。雷斯林每次提起自己哥哥的时候,总是一副又羡慕又嫉妒的口气。

艾瑞尼卡斯也很羡慕,他曾经专心研究魔法药水,想调配一种能改善增强体质的药物,可惜结果是失败了。

如今他梦想成真了,虽然是以一种很荒诞的方式。

食人魔还没掌握用火的技巧,所以根本没有熟食这回事,大家直接吃生肉。这让巫师无法容忍,虽说如今他也具有了食人魔的肠胃,不会消化不良肚涨难受,然而在精神上,他还是一个不折不扣完完全全的人类。人类怎么能像野兽一样吃生肉呢?

他考虑要不要站出来教导食人魔吃烤肉,最终还是决定放弃。没必要多惹人怀疑,他想,反正要不了多久,自己就远走高飞了。

就这样,白天出去打猎,等到了夜晚,他趁大家都睡着的时候,悄悄溜出山洞,找个隐蔽地方训练自己的施法技巧。

一天两天,大家也没发觉,但时间长了,纸里总是包不住火。某天,有个食人魔半夜起来撒尿,刚刚完事,一眼看见巫师,或者说红薯,鬼鬼祟祟地溜出自己山洞,跑到树林里去了。他心下疑惑,跟过去看看,却已经失去了踪影。

这个食人魔以为自己眼花看错了,于是也不多想,回头继续睡觉。然而心中总是有些疑惑,第二天晚上,他躲在隐蔽地方偷看,又见红薯偷偷溜出山洞,跑到树林里去了。等他再追上,又不见了踪影。

回到洞里,推醒同住的同伴,告知这件事情。同伴不信,于是第三天晚上,两只食人魔一起埋伏,果然,等到半夜,红薯又偷溜出来。两只食人魔赶紧追上去,只见红薯进入树林,一路奔跑,最后穿过树林,下到一处云雾缭绕的深谷之中。

深山之中,野兽众多,又是深夜,两个食人魔不敢再追,只好返回。等天亮了,他们跑到红薯住的洞里,发现红薯已经在呼呼大睡,推醒询问他昨晚做什么去了,红薯表现得茫然一片,仿佛根本不明白他们在说什么的样子。

难道是自己在做梦不成?但总不可能两人都做一模一样的梦。

两个食人魔百思不得其解,于是他们跑去找卡拉蒙。

※※※

卡拉蒙是这个食人魔小部落的族长,因为他比其他食人魔头上多长一只角。

食人魔一般都长两只角,黑色,在头顶两侧,就像牛一样;但卡拉蒙的额头上,还多长了一只白色独角。而按食人魔中故老相传的说法:额头生白角的食人魔,乃是最聪明最有智慧的食人魔。

很恰巧的,卡拉蒙家族,每代都必定会有个孩子是额头生白角的。

所以,卡拉蒙家族世世代代都占据着族长的位置。

听了两个食人魔的报告,卡拉蒙陷入沉思。当了十几年的族长,他也从没听说过这种事情,想不明白红薯晚上不睡觉,跑出去做什么。但身为族长,身为额生白角的聪明食人魔,他又不能说不知道。部下正在用热切的眼光看着自己,这种时候不能犹豫,不懂也得装懂,否则在族人中威信就扫地了。

难道红薯白天打猎时偷偷藏起了什么猎物,半夜跑去独自享用?

对食人魔来说,食物是生活中最要紧的事情,所以族长脑中浮出的第一个猜测就是如此。但转念一想就觉得不对,白天打猎的时候,大家三五成群,都是集体活动,从没见那小子单独行动过,偷藏食物似乎不太可能。

但那又是什么缘故呢?

卡拉蒙族长寻思着,突然灵光一闪。“你们先出去,”他吩咐两个食人魔,“这是个很复杂的问题,我需要先思考一下。”

两只食人魔满腹疑惑地退了出去。族长匆忙关上门,跑到自己的床头,翻出一本破破烂烂的书来。

食人魔语只有发音,没有文字,只能用于交谈,不可能写作著述。族长手里这本书,乃是人类所著,名字叫“十万个为什么”。话说前前任族长,也就是现任族长的爷爷,老卡拉蒙,机缘巧合之下,认识一些人类文字。有次他率队出去抢劫,从箱子里翻出这本书来,别的食人魔都不屑一顾,唯有他翻了几页,如获至宝,偷偷藏入怀里。

“这本书上记载着一切问题的答案,”老卡拉蒙教导子孙,“要想稳稳当当地坐着族长位置,仅仅靠额头那只角还是不够的,还需要智慧。智慧这种东西我们食人魔的脑瓜里没有,但人类脑瓜里有,而他们记载在这本书上了。”

卡拉蒙当时年纪还小,根本没听懂爷爷在说什么。不过由于他额头长了只白角,从小就被当作未来的族长培养,所以在爷爷的强制要求下,不情不愿地学会了点基本的人类语。现在看这本书,倒也能勉强读懂。

“爷爷说这里面记载着一切问题的答案,”卡拉蒙想,“那么它肯定知道红薯为什么半夜偷偷跑出去。”

他用粗大的手指捻动薄脆的书页,哗哗翻找着,最后,一个词映入他的眼帘。

“梦游。”

※※※

“梦游?”

两个食人魔大眼瞪小眼,他们全没听过这个词,更不知道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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