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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章 春猎(1 / 2)

 传说最早的北离人,是从比义习高原还要往西的地方迁来的。万里跋涉而来,见山林苍翠,溪水遍布,鸟兽比比,就决定在此安居。

狩猎,这种最原始的方式养活了最早的北离人。如今,大部分人都已经生活在坚实的城墙中,稳定安然,不再需要与野兽搏斗,风餐露宿。不过春日狩猎这项传统还是被许多地方保留下来。尤其是在奉器西部往义习的方向,海拔逐渐增高,这片最古老的、最茂密的森林,如今已被用作皇家春猎的场地。

或许由于从很早时起,游牧民族就开始懂得借助工具与马匹的力量与自然和命运进行抗争。因此,他们似乎也更能明白,在生存面前,智慧远高于蛮力。在这种包容和信任下,这片大陆上相继降世了诸多能文能武的女将。所以比之其余礼教严苛的地区,北离女性的社会地位显得并不那么水深火热。

这种开化不仅显现在朝堂上,同样也作用在生活的细碎里。比如,秦苍此刻身着的狩猎装,就是完全根据女性的体态特征和运动习惯而剪裁制作的。衣服和护甲贴合身型,即舒适又能凸显女性美感;手腕、脚踝和腰部束得更紧一些,免于行进时挂扯;身侧衣扣相对男子更多些,护甲也更方便拆卸;衣身纹饰花样很精致,即使是野外活动,也将瑞熙王妃应有的端庄和雍容凸显出来。

当然,任何文明里,从思想到行动的改变都不是一蹴而就的:最早的狩猎装都是依照男性特征制作的——宽松、粗糙,不仅无法对马背上的女人们进行有效保护,更没有丝毫审美价值。而如今从剪裁、到纹样的积极转变,得益于一代又一代北离女子的努力。当然,推动者与受益人也只限于贵族阶层而已。

狩猎开始后,秦苍就在大帐中等着任晗。可比之昨日两人约定的时间,任晗已经不只晚了一点半点。

又过不多时,有人前来。亲兵掀开帘幕,来人并非所等。

是刘绯。

两人相互施礼,刘绯由左右随侍的窄袖便衣的小宫女扶着坐下,缓缓道:“今日晴朗,适合猎捕,王妃为何还留在大帐?”

“等人。”

“晗妹妹?”刘绯笑起来:“她常迟到的。”

刘绯穿的是暗色的狩猎装,与西齐时烈烈一袭红衣很不同,如今看上去要沉稳许多。若不是天气渐热,穿得少,她身边那个小宫女斟茶时不小心露出了手臂上一道吓人的鞭痕,秦苍差点就以为对方真转了性子。

见秦苍不答话,刘绯又道:“我与王妃之前有些误会,那时是我年少不经事,受了蛊惑。如今,我嫁与北离王,他待我极好,我也一心对他。之前的恩怨已如前世之事。你我都嫁为人妇,想必你能明白我的意思吧。”

这是告诫自己不要将她与夕诏那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曾经给扬了出去。秦苍心说,你们之间具体有过什么,我还真是不清楚,就道:“贵妃娘娘智勇兼资,可惜在西齐时我们并未相逢,不然,或许也能成为闺中密友。”

这算是秦苍的承诺。

刘绯倒似乎是发自内心的开心,起了身,仿佛前几天硬要给瑞熙王塞侍女的人不是她:“王妃也是妙人儿,绯儿竟觉得有些相逢恨晚。王妃可愿意随我先行狩猎?等晗妹妹来了,叫人把她直接领来我们那处即可。”

相逢恨晚是假,恨恐怕是真的。不知这次要使什么幺蛾子。然而对方眼下算得上是北离的第一夫人,如此盛情邀请,如何能忤逆?

陆歇几人一早与萧权、萧桓围猎,一时半会儿回不来。此时秦苍才觉,若是没拒绝陆歇的好意,让大霆子留下保护自己就好了,眼下连个报信的都没有。

阳光穿透雾霭,仿佛为丛林溪涧开了一道天门。或许地上的人也愿如草木般,呼吸、生长,循环往复,纵使无法飘然升仙进入天门,无法断绝尘世关闭心门,却也能扎根于此,岿然不动,守一己之安宁。

可此时,由不得矫情分神。秦苍跟着刘绯上马,入了林深处。

“陆子歇!你老婆呢?!”

三队人马屏息埋伏,焕王正搭弓欲射,眼见那头梅花鹿就是自己的了。突然,就听身后马蹄疾驰,梦回时期盼的声音,老远就炸开了。

只见任晗一人一马,神情焦急,奔下来时竟有几步踉跄:“秦苍呢?她没和刘绯过来找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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