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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0章 我想要他们死(1 / 2)

 李洛很想问,就算你们把汉人当奴隶,可奴隶总也是财产吧?把人杀光了,谁来养活你们呢?

元律规定,汉人偷马,割掉鼻子。蒙古人偷马,补上马钱。色目回回偷马,罚款。

汉人杀死蒙古人或者色目回回,凌迟处死。蒙古或色目回回杀死汉人,仅罚烧埋银五十两。

这里的汉人,当然指的是“自由民”。

可如果是杀逃奴,连银钱都不用罚,甚至还有功。元朝,没有杀良冒功的罪名。

满清的屠杀,无论是烈度,规模,持续时间,都比蒙元差远了。

李洛很想干掉这个叫瓦森的百户官人,但他不能。

“百户官人,请你告诉我,固安牧场如今养了多少牲口,有多少奴隶?”

色目男人回答:“一州的镇守官人,固安牧场有战马三千多匹,牛羊上万,官奴五百户。”

李洛明白了。官奴三百户,每户只按四口算,也有两千人。这只是官奴,还不算这些探马赤军的私奴。

一个官营牧场,就有这么多汉人奴隶,全国呢?

《元史》记载,元代北方(淮河以北)只有四百万人口,这真是天大的笑话,傻子都不信。

仅仅是几十年前的金国,还有五千多万人口,怎么现在十分之一都没有?金末元初,北方可没有发生大瘟疫。就算屠杀,也不可能杀了四五千万。

可是《元史》却言之凿凿的记载,元代北方只剩几百万人。这是《元史》哦,而且史料来源于元代户部档案,可不是野史。

那么人口都去哪了呢?

很简单。

第一是成了奴隶(驱口),失去了自由民的身份,不被统计在户部纳税人的黄册中。

第二是成了“投下私属”,即大小领主的“封民”,属于半民半奴。“投下封民”也不纳入统计。

第三是成为流民,官府也无法统计。

奴隶,按照所属性质分为官奴和私奴,按照用途又分为军奴、匠奴、工奴、农奴、牧奴、家奴、宫奴、乐奴、妓奴、矿奴、织奴、船奴、驿奴、寺奴等十几类,就问你服不服。

汉人当然是大部分。小部分是女真人、契丹人、党项人,他们大多被元廷算成汉人。

整个北方奴隶的数量,有学者分析,最少在千万以上。

你算算就知道了,元朝大根脚的贵族、诸王宗室动辄就有上万的奴隶。

上等根脚的权贵大臣、万户那颜、千户那颜也有数量可观的奴隶…就连根脚最小的十户那颜、甲主、保长,拥有几十人奴隶的也比比皆是。

大小蒙古官人、回回老爷,那个不是奴隶主?

半民半奴的“投下私属”,又在千万以上(仅北方)。

流民,也绝对在千万以上(仅北方)。

大量的奴隶、半奴、流民不统计,加上残酷的屠杀,这才使得元朝北方变成“几百万”人口。

南方的情况,看似要好得多。这时南方有六千万人口,看上去比南宋时期只少了两千多万。奴隶,私属,流民比北方少。

可问题是,南方的“自由民”虽然很多,但却被苛捐杂税(税粮科差制度),和等级压迫(南人最低)搞得生不如死,水深火热,同样流民遍地。

蒙古帝国没有南侵时,金国人口五千多万,南宋八千多万,西夏和大理各有几百万,整个中国地区的人口超过一亿四千万。

可到了元初,只有七千万人口(被统计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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