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更要注意到,就算存在这样的问题。
女方王有有也一直用自己强大的内心和意志力,克制自己的毛病,直到受到男方多年的冷落,才导致她作出了错误的举动。”
又拿性.瘾来说事。
张远无奈地摇了摇头。
要不是觉得性.瘾这种问题对于本案事实的认定没有太大的作用,以及时间上的拖延得不偿失,甚至都想向法庭提出鉴定申请了。
老法官:“被告,你们你意见呢?”
法官将下面的时间交给了张远和吴有诚。
张远先是清了清嗓子,然后按照之前吴有诚对自己的提醒,尽量将自己的视线放在法官的身上,多多与法官对视交流,然后才开始说道:
“首先说一下原告代理律师一直提的性.瘾的问题吧。
原告代理律师声称,因为这个问题的存在,才是导致了原告过错产生的根本原因,而被告的冷落,才是导致过错发生的最后一根稻草。
甚至还说存在即合理的问题。
下面这句话我是对原告的代理律师说的。”
张远将视线从法官处移回到郑嘉明的身上,
“存在即合理,但合理不等于正确。
合理的意思,不过是存在的结果可以找得到原因。
但这个存在,并不等于正确。
否则,人类社会的道德素养,一个社会的法律规则,便没有存在的意义了。
杀人放火?
没问题,存在即合理。
但是!”
张远话锋一转,眼神又回到了法官的身上,
“女方的过错,或许事出有因,但并不是犯错的借口,更不是错误可以被原谅的理由。
这是其一。
另外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诚如原告代理律师所说。
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共同财产的情形,法律只规定了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损毁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才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既然法律规定得清楚明确,被告方自然也认可这样的规定。
那也更希望法庭也能够严格地执行这样的法律规定,公平合理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这是被告方的态度。
同时,基于原被告双方在这一问题上达成的共识,被告方想向法庭提交新的证据。
用以证明原告方在准备离婚的过程中,存在隐藏、转移、损毁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
什么?
有证据证明王有有做过隐藏、转移、损毁夫妻共同财产的事?
不是只有吴有诚,才想通过虚假诉讼达到的目的吗?
张远当庭提出提交这样的新证据的时候,着实让原告席上的廖婷婷三人吃了一惊。
然后三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是一头雾水。
王有有:
我什么时候做过这种事了?
我就是要做,也得想得到才行啊!
廖婷婷、郑嘉明:
王有有做过这种事?
特么又不跟我们说实话!
难道又被委托人坑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