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他身上穿的衣服太破旧,还打着补丁,谁能想到他是个穷得叮当响的山里汉呢,换身衣服,说他是位高权重的高官也有人信的吧?
想不到莲塘村这样的山水也能养出这样的男人,如今养出他的山水沦为了他的陪衬,这个男人,光是背影就有一股令人难以忽视的魅力和魄力。
“人都走远了,还看呢。“郑林氏轻轻推了沈映月一把。
沈映月这才缓过神来,脸有些红。
“我……我要去县城。”她赶紧转移话题,说完她又想,梁寒初是她的男人,她多看两眼又没什么大不了,于是直起身子,也不怕让郑林氏打趣了。
“我也去县城啊,一起吧。”
“嗯。”俩人结伴而行,恰巧沈映月不太熟悉这个村庄,跟郑林氏走走也好。
没办法,原主儿实在是太懒了,以前就算是偷,也是偷梁家附近的人家的,梁伯福家离得远一些她都懒得去呢。
村里人进城,要么就走山路,要么就赶自家牛车。莲塘村到县城有四十里地,换做现代的计量单位差不多就是二十公里,这对沈映月这样的胖子来讲简直是项大挑战。
梁家穷得没有牛车,郑家倒是有,可郑林氏力气小也赶不了牛车,因而俩人打算看看有没有顺风车可以搭的。
每到圩日村里都会有人用牛车拉农产品到县城卖,搭顺风车的给人家几个铜板做车马费在莲塘村是约定俗成的,毕竟一个人也占据人家装货物的地方呢,给钱也是应该。
“哎哟,这不是沈氏吗?”沈映月郑林氏刚走到村口,一个带着酸味儿的声音传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