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酷我小说>综合其他>快穿之锦绣人生> 第七十四章 追光者8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七十四章 追光者8(1 / 2)

 因为全民参与,国民参与度极其高涨,最后成功出道的九人,瞬间变身成为一线女团。

林若若打的就是这个选秀综艺的主意,要不然她也不会那么老实配合公司的搪塞。

“我需要考虑一下。”

林父林母是十分尊重孩子的意见的父母。

“你好好想想,不管结果怎么样,我们尊重你的决定。”

“那我明天把想好的结果告诉爸妈。”

林若若晚上想了很多,成华公司其实也是个不错的娱乐公司,两国合资,也派了练习生参加《produce100》,虽然没有出道。

她若是去了这个公司,到时候想要一个参赛名额是没有问题的。

林若若考虑了半天,最后发现成华确实是个不错的选择,oa公司确实是大公司,但是大公司内部事情太多了。

所以最后需要林若若考虑的事情就是跟oa公司解约。

第二天林若若就把考虑的结果说出来了。

“爸妈,我想好了,我决定换经济公司。”

林父林母听了女儿这话都很高兴,说真的,女儿十二岁就一个人去泡菜国,物质上面不缺她的,但是真的想女儿啊!

更何况,女儿一个人,年纪还那么小,娱乐公司里面又怎么会毫无波澜,本来是成年人才会面临的处境女儿却小小年纪要经历。

作为父母又怎么会不心疼。

回来好,不管怎么说,在眼皮子底下,能看到,女儿受了委屈至少家里能够温暖她,不至于让她一个人抗下所有。

既然做了决定,林若若高中就会按部就班在帝都读书,那么就是填写志愿。

志愿填写了一家管理方面不是特别死板的学校,不过国内大环境,再不死板,也不可能一点课都不上就是了。

志愿填写好了,林父林母带着律师陪林若若飞了一趟泡菜国。

金恩年的办公室里,只有林父带来的律师在说话。

“林小姐年纪还太小,林岩松先生个仲慧女士舍不得女儿在泡菜国进行长期训练,所以想要跟回公司接触曾经签的关于林若若小姐的练习生合约,希望金部长能够尽快同意,当然了,作为提出解约的一方,我们也会给出应给的赔偿。”

金恩年闻言看着林若若,说道:“若若啊,你不要因为公司的决定就放弃,你的努力公司看在眼里,这次虽然不能成团,但是公司仍然是看重你的,为什么要解约呢?”

林若若苦笑着说道:“我知道金部长您是个好人,可是我离开父母时间太长了,我还需要回国学习,没能出道确实遗憾,不过这不是我想要解约的原因,我一直很感谢部长您的栽培,我可能要辜负您了。”

金恩年还是舍不得这么好一苗子:“若若啊,真的不能再继续下去吗,你对舞台是热爱的,你真的舍得吗?”

林若若:“我也不知道,但是现在我确实该回国了,拜托了金部长。”

金恩年看她主意已经定了,没办法,只能让法务部走程序了。

因为只是练习生,违约金并没有太多,再加上泡菜国钱币的换算率,对林家来说不是大问题。

从公司出来,林若若回宿舍收拾了东西,跟父母说一声,她打算去见在泡菜国认识的人,比如刘琪琪带她见的那些华国练习生,几次聚会下来,她要回国,总要跟他们说一声。

还有就是刘琪琪,她刚成团,正是忙碌期,林若若想了一下,还是决定不去打扰她了,只是在电话里跟她说明了情况。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