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别生气,常欣年纪小,还不知道世事艰难,等她长大自然就明白了。”温岚拿起碗边的湿巾轻轻压了压唇瓣擦去食物残留,随后将膝盖上的餐巾放在桌上。动作行云流水,优雅至极。
常欣耳朵眼里像刺了根针一般,她真的一点也不需要温岚给她解围。
温启华恨铁不成钢地瞪了常欣一眼,常欣默默低头偏过视线。
“程昱已经答应合作,所以爸爸不用担心。”温岚浅浅一笑,嘴边荡漾出两个梨涡。
温启华实在为大女儿的成熟和懂事感到欣慰。
“爸爸知道,目前对程昱来说,和温家合作还是有利可图的。但一次两次合作都只是短时间的……”话说到一半,他停下了。
从温启华创立依服饰集团以来,风风雨雨走过四十多年,风格由上世纪追求新潮的西方元素到后来时尚款型,虽然旗下有多个服装品牌,但如今活跃在顾客视野的也就Newloy业绩还不错。
依服饰致力于时尚服装款型,极力向奢侈品的层面发展,但因为起步太低,难以脱离平价人群。即便做出更高端的衣服,基础顾客不愿花钱买,而有钱人又看不上这个品牌。所以依服饰目前的处境不上不下,略微尴尬。
而晋升到奢侈品层面根本不是和程家一次两次的合作就能完成的。
唯一的办法就是将程昱收为己用,让他对温家的企业出力又上心。
温岚当然知道温启华的意思,微笑着安慰道:“爸爸,不用太担心。据我所知,程昱没谈过恋爱,而且他又是个工作狂,初恋对象是小女生,我想用不了多久他就会厌倦。毕竟年纪越小的女孩儿就越粘人,程昱做事果断利落,应该不会喜欢这样的女生太久。”
温启华细细思考温岚说的话,觉得有几分道理,随后欣慰地点点头。
他这辈子,做过最成功的事有两件,一是成立了依服饰集团,二是培养了温岚这么情商智商双高的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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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色的迈巴赫稳稳地停在印象胜华公司门前。
廖丝蕴从包里拿出墨镜和口罩,对着镜子仔细检查确认没有任何角度可以认出她是谁后,才跟在程昱身后下了车。
程昱看了她这一脸行装,戏谑开口:“怎么,印象胜华入不了你的眼?”
不不不……那个采访已经给她科普过印象胜华有多牛逼、程昱有多牛逼了。印象胜华要是还入不了她眼,那廖家更不算什么了。
“我是怕配不上您。”廖丝蕴笑呵呵奉承,“万一别人看到程总身边跟着一个姑娘,那岂不是挡了程总桃花。”
程昱轻笑,抬步朝公司内走去。看他这表情,似乎对她的奉承颇为满意。
廖丝蕴低着头,毕恭毕敬地跟着,像个小跟班。
心里却想着:狗比男人,我都不知道让我来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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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今天是周末,但公司里加班的人倒不少。
曾经吴晴说过,能做到周末还甘心留在公司加班的,都拿着足够让他们骄傲的薪水。
廖丝蕴跟着程昱一路经过各个部门。
偶尔有路过的员工见到程昱,无一不小心翼翼打招呼,毕恭毕敬退到一旁让他们先过。那种毕恭毕敬的态度和廖丝蕴此时有的一拼。
印象胜华不像其他的小企业,租用商业楼的办公室。一般来说能租下一整层的,财力已经算不错了。而廖丝蕴身处的这整栋楼都是印象胜华的,共十六层。由此,胜华的实力和财力可见一斑。
程昱的办公室在十四层。十四层高约四米,办公室正上方是搁置出来的卧室。
办公室外是总裁助理办公室。
这两个办公室间隔着一道走廊。
进了总裁办公室,廖丝蕴把墨镜一摘,色眯眯凑到程昱跟前。
“刚刚一层有个在独立办公室里加班的。”
程昱打开电脑的手一顿,看了她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