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国飞往华夏F省的航班上,一个满头白发,一脸老人斑,风烛残年的老人正激动而又紧张的靠坐在椅背上,边上一个二十多岁的欧亚混血儿小心翼翼的照顾着老人。
老人正是从米国回家祭祖方云大爷爷方长河,靠着在椅背上,方长河嘴里低声喃喃念着:“梦中每迷还乡路,愈知晚途念桑梓。少小离家老大还,乡音未改鬓毛衰。月是故乡明,人是故乡亲。近乡情更怯,不敢问来人。”
“太爷爷,跟我说说您老家的事情呗,您可是从来都没有和我们说起过。”边上男子好奇的开口说道。
方长河眼里闪过一丝神光,苍老的面容突然间焕发一阵光彩:“太爷爷的家乡啊,那是一个宁静美丽的小山村,虽然生活有些贫穷,可是大家生活得非常快乐,相亲相爱,互帮互助……”
人老了,就特别容易陷入到对往事的回忆中,慢慢的向曾孙讲述着那熟悉而又陌生的家乡,心神早就飘向那个魂牵梦绕的小山村。
记忆中的家乡是那么的美丽祥和,虽然日子过得贫穷,但是大家生活得很开心,大人忙活着伺候田地里的农活,老人蹲坐在墙角抽着旱烟晒太阳,一边笑眯眯的照看着到处乱跑的小家伙。
遵循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规律,日子过得平淡而又幸福,祖祖辈辈都是这样过来的,本以为子子孙孙也会这样继续生活下去。
虽然听一些偶尔进山的人,说现在外面已经打成一片,一开始是岛国入侵,赶跑侵略者后,国家又分成两边打得不可开交。
不过大家都没放在心上,大家只是老实本分的农民,只要能有口饭吃,其实谁输谁赢和村子里都没关系,一穷二白的村子也没人会放在心上,按老人的说法,把整个村子都给抢光了,还不够部队出动的粮草钱,除非脑壳坏了,没人会打村子的主意。
只是老人想错了,村子里虽然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可是有人啊,桥头村人口虽然不多,当时在附近几个村子也算是大村了,从来没有想到,连穷得叮当响的人都有人打主意。
一队GMD军队闯进这个小山村,打破了村子的宁静,他们四处抓壮丁,手脚快的躲进大山逃过一劫,手脚慢被强制抓进部队当兵,方长河就是那次被抓走,一别就是几十年。
糊里糊涂的跟着部队上了前线,糊里糊涂的就败了,乱哄哄的跟着一群败兵退往宝岛。几经辗转去了米国当了黑户,没文凭没技术,只能卖苦力甚至乞讨,受过无数的欺辱打骂。
方长河很想家乡,做梦都想,可是他不敢回去,当时正逢十年浩劫,回去只有死路一条,更得连累亲人好友。
慢慢的,凭着勤劳肯干,吃苦耐劳,方长河也在米国站稳了脚跟,后来还娶了一个米国女孩,开始在米国落叶生根。
这个时候方长生仍然不敢回去,因为他没赚到钱,老人很要强,很好面子,如果不能衣锦还乡,还不如客死异乡。
好不容易联系上了家乡,却得知自己被抓走还是影响到了亲人,十年浩劫期间,因为自己,家人被打为反动派,游街批斗,病死的病死,自杀的自杀,几个兄弟全都走了。
方长生大哭一场,更加感觉没脸回去面对家乡父老,只是偷偷的汇钱回去,并且交代方中不要告诉大家自己的消息。
只是临老了,身体不行了,却更加想念自己的家乡,落叶归根,游子还乡。方长生只想在临死前回去看看家乡一眼,去父母兄弟坟前磕个头。
“太爷爷,到了。”方泽宇轻轻的开口打断了方长河的回忆,印象中一辈子好强的太爷爷,刚刚好像哭了?
“爸(爷爷),慢点。”一群人围了上来,小心翼翼的护着方长河下了飞机,这次回家祭祖,方长河把全家人都给带来了。
“狗蛋!”
一声激动颤抖呼喊声传来,刚下的方长河身体猛的一震,不敢置信抬眼望去,一个精神矍烁的白发老人正激动的向自己走来,身边围着一群人小心翼翼的护着。
“您是?”方长河激动的问道,能够喊自己小名的人,绝对是自己长辈或是比自己年长的人,只是几十年不见认不出人了。
“狗蛋,我是你三叔啊。”
老人正是村子里辈分最大的太叔公,听到方长河回家祭祖,老人家激动得一夜没睡,硬是不顾家人的阻拦前来机场接机。
“三叔?!”方长河大吃一惊,眼前这个老人精神矍烁,脸色红润,一点也不像比自己大了十多岁的人,不过眉眼间确实依稀可以看到些三叔当年的模样。
“狗蛋,你连三叔也不认识了吗?不过也是,六十五年了,整整六十五年没见了,也怪不得你认不出我来了,当年那个抓蚯蚓喂小丁丁的小屁孩,现在也成了一个糟老头了。”太叔公激动,伤感的说道。
抓蚯蚓喂小丁丁?所有人满脸崇拜的看着方长河,牛人啊,这么牛X的事情绝对不是一般人做得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