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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必(1 / 2)

 但是,在白捉里的房内,这会儿聚集着三个人。

白捉里、杨戈、锦昼。

前世,蔷羞子虽与白捉里是一对,但其实杨戈还比白捉里要先遇见蔷羞子,先爱上她。

只是杨戈向来光明磊落,性子大度。既然蔷羞子只是愿意嫁给白捉里,他便未有拦阻,而是直接远走他乡了,眼不见为净。

直待蔷羞子死后,杨戈才出现,并参加了蔷羞子的丧礼,看着最爱的女人被白捉里埋入土中。

今生,杨戈初见锦昼,却也如白捉里一般,立即便认出来了,她就是蔷羞子的转世。

锦昼为一下午都找不见白捉里,还去问了晚晚,晚晚只说白捉里有事出去了,所以锦昼便痴心的等在他屋里。

专等白捉里回来了,为白捉里捧上第一碗茶。

杨戈和白捉里明晃晃的隐在空中,见锦昼在此,便还专门出来,待没人路过时,才突然一下子在门外面现身出来。

然后由白捉里推开门,便入。

只见锦昼猛然一下从凳子上站起来,朝白捉里笑得极灿烂:“白先生,你回来了。”

“你眼里还是没有我的么?”杨戈苦笑着说。他心中却早已激动得想哭。

锦昼虽然早已发现在白捉里身边还有一个年轻的公子,但当时只顾着白捉里去了,也不得空儿问什么。现在一听他这样说,便微微的行了一个礼,道:“这位公子何出此言?奴婢只是还没来得及给公子行礼请安。”

“有他,我在你这里自然便是事事都要往后靠些,怎……”杨戈道。

但白捉里立刻打断了杨戈的话,锦昼与前世一样,极聪明极敏感,怕她觉出些什么来。否则,又将是一场灾难。

“他姓杨。”白捉里朝锦昼微微一笑。

笑得锦昼都心颤起来。

今生,再互相厮认过。杨戈仍旧为杨戈,但昔日记忆中的那个矮矮的少女今已身材纤细且长,不再叫做蔷羞子了。

杨戈本欲拉着锦昼多说一会子话,但是,白捉里把锦昼支出去了。只见锦昼笑吟吟的说:“知道了,奴婢这就亲自去做晚饭来。只是怕白先生不能吃惯!”

白捉里道:“无妨,我是一定吃的。”

锦昼便大喜过望,跨出屋门,离开了。

杨戈还呆呆的望着她的背影,望了好一会儿。忽然,杨戈说:“我的寿命只有两年了。大白,我本来不怕死,只是如今一遇见了她,我便觉得时间好短,好短!可真想再多活几年啊。”

他们修炼者,修炼到杨戈这一境界,都能自算生、死、祸、福了。

但同样的,一旦修炼到了那个境界,便不会再怎么在意自己的祸和福了。因为祸福相依,祸福天定,难以更改。

杨戈便只算过自己还能活多久。他在修炼上遇到瓶颈了,且无法突破,是达不到白捉里这样可以永生的。

两年。

杨戈的性命距离兼漠元年只剩下两年光阴了。

“她的前生,命里有你。她的今生,我有了机会。但是我却只能再活两年了,这让我怎么敢接近她,并娶她?看来我和她是真的没有姻缘了。”杨戈呆呆的叹道。

白捉里递给杨戈一碗茶水,说道:“小戈,你还记得你在她前世的丧礼上说过什么话么?”

一语惊醒了梦中人。杨戈把茶水接过来,湿了湿唇。

记忆飘到许久许久之前。

白色。

四处都是白色。

这是在蔷羞子的葬礼上。

只有白捉里和杨戈两个活人,蔷羞子一个亡人。

白捉里为蔷羞子流下了一滴泪。杨戈为蔷羞子流尽了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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