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丝伯格设定好的辩护方向和路径,具体行动就由爱德华出马了,后者原本想打着向亲爱的老师学习当庭辩论技巧要求老师出马展现一下她那无与伦比的智慧和专业技能,但亲爱的老师显然识破了他的诡计,一句话顶回去“除了所罗门,其他司法小丑都是在浪费我的宝贵时间。”
随后笑眯眯的看着,“艾德,你愿意帮助我嘛?我不是说你的时间不够宝贵,相反时间,对每个人而言都是钻石。然而,我需要你挺身而出,让我免于被那个小丑恶心。”
琥珀色的大眼睛还一眨一眨的,长长的睫毛抖动,鲜红的嘴唇微微崛起,白皙纤长的手指在玩弄着垂到面颊上的发丝;棕红色的发色和她鲜红的指甲油交相辉映,构成曼妙的图案……
爱德华叹了口气,除了认命还能说什么?
其实,他本人对这场官司倒也挺兴奋。
因为他可以得到难得的质证机会,对象是……海因斯检察官和利亚德法官,他们将以证人的身份出席听证会,接受爱德华的质询。
说实话,这感觉挺爽的。
穿越到现在爱德华第一次感觉到有了一丝主角待遇。
因为海因斯和利亚德首鼠两端想占便宜又怕惹事的心态,导致他们的行为虽然看起来都合理合法,但在露丝伯格这等法学专家的眼里,不能说全是漏洞,但至少可以找到许多攻击点。
经过演练后,爱德华对自己的初次正式出庭颇有信心。
……
10月2日,庭审再次开始。
首先上场的是查尔斯·海因斯特别检察官,一番毫无营养的废话后,爱德华开始悄悄切入正题。
在联邦初级法院的弗兰克尔法官宣布判决伯格曼四个月有期徒刑后,查尔斯·海因斯曾立刻召开了一个记者招待会,会上他义愤填膺的对判决结果大肆攻击,显得委屈而又强硬。
然后,这篇讲话被一字不落的刊登到了《纽约时报》上。
作为伯格曼的律师,露丝伯格和爱德华对这篇东西翻来覆去的研究了很久。
这个讲话看起来像是即兴发挥,充斥了大量的口语和不甚标准的遣词造句方式,,给人的感觉是海因斯从州联邦法院到自己办公室的路上,匆匆草就的。
但爱德华的敏锐加上露丝伯格的经验,还是让他们觉得这份讲话有些不协调。
两人商议谈论了不少时间,依然无法从字里行间找到足够的证据,正犯愁的时候,还是爱德华灵机一动,指出问题所在-这个讲话通篇都没有提到具体刑期,翻来覆去的只是说判决不公。
这就矛盾了。
就是因为短短四个月的刑期才让大家觉得弗兰克尔法官的判决过轻,可海因斯的整篇讲话中却一次都没提到核心矛盾“四个月”!
只是反复的唠叨“不公”“不公”“不公”“过轻”“过轻”“过轻”……
这显然不符合正常情况下的思考与行文逻辑。
这大概可以说明,海因斯这个蠢货智力确实不高,这个讲话多半是事先找人写好的,他背下来,然后当着记者的面表演一番。
可惜啊,缺乏临场应变的能力,把正角演成丑角还毫不自知,甚至还在沾沾自喜。
爱德华此时不由得想到一位长者,不但能和顶级记者谈笑风生,还能怒斥心怀叵测的无冕之王,通过这位长者的言传身教,让naivesiple等词汇变得人尽皆知,还教导大家闷声发大财的人生经验。
哎,人与人的差距实在是太大了。
针对海因斯的这个漏洞,露丝伯格发挥了她在司法领域的强大人脉,伯格曼这回也一改犹太人吝啬的本性,直接表示一切花费他全额报销,而不会再对其指手画脚,他知道事情到了这个地步,除了露丝伯格外,没人可以救他了。
露丝伯格当然也不客气,各种侦探事务所都发了单子,把海因斯的底细摸的一清二楚,交来的报告里甚至还有海因斯的生活隐私细节,比如这家伙和老婆极度恩爱,几乎每晚都要为爱鼓掌不止一次。
这让爱德华对私家侦探的业务能力表示钦佩的同时,还顺便崇拜起了海因斯来,这个年纪每天不止一次,这简直是上帝特有的眷顾啊,或者说上帝还真td是公平的,大头不行就给补充一下其他方面。
所以,最适合海因斯的职业其实应该去抱着富婆那直径两英尺半的大腿撒娇娇?
知道海因斯的各种细节后,爱德华觉得把握更大,眼下就等着在法庭如何让对方亲口承认了。
不得不说这家伙确实是个谨慎的人,虽然他一手策划了整个庭外认罪协议的过程,但到底也知道四个月的量刑实在是有点轻,可他的解决方案和别人不同。
换做所罗门的话,会努力多方施压,甚至提出其他交换意见来,务必让各方面都老老实实的签下协议,然后遵照执行。
庭外和解的核心就是法庭宣判只是走过场,一切矛盾都已经通过各方的妥协得到解决,到了庭上是你好我好大家好的局面。
但海因斯能力不足智商有限,无法在开庭前摆平各方,于是他非常愚蠢的选择了第二条路,试图利用民意的压力去推动利亚德法官主动违反认罪协议,重判伯格曼。
而作为协调者他又不愿意承担责任,世上哪有这么好的事情?
假设在弗兰克尔法官宣判后,海因斯当即表示不满,然后在纽约州高等法院宣判时直接建议加重对伯格曼的量刑,这样他虽然违反协议,但等于是帮助利亚德法官承担了部分压力,和后者结成事实上的同盟战线,那么利亚德法官不管与公与私,都只能和他捆绑在一起,而不是现在这样陷入彼此孤立的囚徒困境里。
哪怕海因斯反法协议,但只要媒体上把他吹成一个英雄,那么不过也就是蛰伏一两年,随后马上就能东山再起,在原有台阶上更进一步。
毕竟他完成了组织交给他最重要的任务-抹黑大卫·希尔,虽然过程不大好看,但达到了预期结果。
党内大佬不看功劳也要记住他的苦劳,何况还主动跳出来背锅,这么顺手好用的下属,换谁都要给甜头的。
可海因斯站的太低,看不到那么高。
于是他的讲话成了爱德华的最佳攻击点。
爱德华:“海因斯先生,你在弗兰克尔法官宣判后是不是召开了一个记者招待会?”
这算是一句废话,等于是提醒大家,质证要正式开始了。
类似于前世土味rap开头必须来一句:康忙黑喂狗。
没有多大用处,就是走个程序,否则听众会莫名觉得缺了点味道。
不料,海因斯竟然当堂否认。
敢做不敢认的缩卵,爱德华见多了,但是这么堂而皇之睁眼说瞎话的,他倒是首见。
海因斯“那不是记者招待会,不是记者招待会,我只是回答了记者向我提出的一些问题,只是回答了一些问题而已。”
这些引起法庭轩然大波,甚至严肃的戈特尔法官都忍不住笑了起来。
爱德华瞥了瞥露丝伯格,后者面无表情的翻了个白眼,又摇了摇头,随即朝他一笑,仿佛在说:“看我说对了吧,那个小丑确实在浪费我的时间。”
这种否认没有任何意义,甚至在帮倒忙,戈德尔法官笑完后,意味深长的看着海因斯“所以,海因斯先生,能否请你解释一下,记者招待会和‘回答了记者一些’问题之间有什么显著的区别?”
海因斯“呃……前者是我有主观意向的邀请记者们,后者是记者主动向我提问,而我是被动回答。”
爱德华:“那么海因斯先生,我想请问,你在法庭外邀请记者去你的办公室,这算不算主动意向?”
海因斯“当然不算,因为我当时是出于维护法庭外交通秩序的缘故,不想让记者聚集引起交通堵塞……”
法庭里响起了毫不庄严的嘲笑声,戈特尔法官无奈的敲响了法槌,好提醒大家严肃些,这是法庭不是脱口秀表演现场。
然而用处并不大,因为这是真的好笑。
爱德华:“所以你坚持认为,那不是记者招待会?”
海因斯“是的,我只是回答了一些记者的提问。”
爱德华“所以,海因斯先生你怎么解释,你一道办公室就迫不及待的发表了那篇讲话?要知道那时候场面相当混乱,记者们七嘴八舌的提问,正常人都不可能听清楚他们在问写什么,请问你在此情况下主动说了那么一大通话,是在回答谁的提问?你自己的内心么?”
海因斯“……这,这,好吧,我承认,这勉强算是一个记者招待会。”
第一回合结束。
爱德华耸耸肩,丝毫没有任何喜悦感,虽然对方是检察官,但让他觉得有种突袭养老院;殴打小朋友的感觉:“好吧,下一个问题。”
爱德华:“请问海因斯先生,你第一次决定与新闻界谈及此事是在什么时候?直说吧。就是你的这篇讲稿是在弗兰克尔法官的做出判决的之前写的还是之后写的。”
海因斯“之后,当然是在弗兰克尔法官判决之后,我出于对其判决的不满,在从法院到办公室的汽车上匆匆构思了这篇文章。显然,里面存在一些疏漏,主要是文字方面的。”
爱德华简直要笑出声来,要不是顾忌法官的威严,他打算立刻向在座的听众们科普一个小典故:这里地下没有埋着三百个塞斯泰尔丝(古罗马银币名称)。
爱德华“海因斯先生,也就是说,在弗兰克尔法官判决之前,你没有考虑过诸如量刑太轻之类的问题?”
海因斯“肯定想过,但确实没有要写篇声明的想法。”
爱德华“为什么呢?”
海因斯“因为我认为量刑是法官的事情。”
爱德华“是嘛?可是我从参与认罪协议的几方获得信息来看,都显示海因斯先生在整个谈判过程中一直对定罪偏轻表示不满。法官阁下这是其他人的相关证词,这展示了海因斯始终参与了对伯格曼刑期的认定并且表达了不满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