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说,西班牙王国包括国王费利佩四世,自上而下都没有现在这么恐慌、绝望过。
几百年来,西班牙王国不是没有遭受过重大挫折。
无敌舰队被英格兰人击败过,甚至在唐斯之战中被荷兰海军重创而一蹶不振,连海上霸主的地位也被荷兰人夺走。
在陆地上,西班牙军队也不遑多让,惨败给了法兰西军队,陆上霸主的地位也随之易手。
曾经不可一世的超级殖民帝国,在海陆遭遇了双重的沉重打击。
可即便如此,也没有任何一个对手敢小瞧西班牙王国,王国依然强大,本土依然很安全。
可现在,这一切都要改变了,王国甚至会遭遇亡国的风险,这怎么不让人绝望?
既然没有信心,打不过,也逃不掉,费利佩四世便迅速改变策略,立即派人押着大孔代家族前往巴黎寻求和平。
虽然知道此举也会让西班牙王国付出沉重的代价,但总比亡国好。
不用通过战争,在谈判桌上就能够拿到,沈浪自然也愿意,所以他早就准备好了条款,让和西班牙人更熟悉的刘光远按照这些内容去要就行了。
谈不拢,再打。
显然,已经处于己方大军海陆全方位威胁,得不到有力外援的情况下,西班牙人只能妥协,对于沈浪提出的要求几乎无不答应:
第一:割让佛兰德斯、直布罗陀、加那利群岛、巴利阿里群岛、吕宋给大明;
第二:承认加泰罗尼亚地区的自治权及信仰自由,所有西班牙军队从该地区撤离;
第三:开放桑坦德、拉科鲁尼亚、韦尔瓦、巴伦西亚四个城市为通商口岸,明国商人在西班牙王国享有最惠国待遇;
第四:明国在以上四个通商口岸有设立租界的权利,期限为九十九年(补充条款:租界设立的面积不得超过一万亩,设立的区域不得覆盖王宫、国会大厦、市政厅等重要行政机构及王室财产);
第五:明国人在四个通商口岸拥有永久居住、自由贸易、设立领事、停泊舰船的权利。对明国人的财产和生命安全,西班牙王国有保护的义务,西班牙人均不得侵犯;
第六:明国享有领事裁判权,若明国人与西班牙人之间产生纠纷,西班牙王国不得私自处理。若是在租界内产生的纠纷,则由明国方面全权处理,西班牙官员不得过问;
第七:明国人有权利在通商口岸和租界建设道观、佛寺、坟地的权利,西班牙王国有保护的义务;
第八:若明军与其他王国或势力发生冲突,西班牙王国不得干涉;
虽然只有八条,只比法兰西王国签订的条款多了一条,但是西班牙人付出的代价却要大得多。
因为第一条中,就是直接割肉了,而且是很重要位置的肉。
佛兰德斯是荷兰共和国和法兰西王国之间的那块飞地,战略位置很重要,但已经被明军攻占了,西班牙人也知道自己根本要不回来。
直布罗陀不用说,所有后世人都知道这里的战略位置更加重要,是控制地中海到大西洋的咽喉,如果苏伊士运河再修通,这里的重要性还会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