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公子和他老子有一样的喜好,常奉行妻不如妾,妾不如偷的原则。我承认李公子是要比我们老大长得端正一点,也比老大会玩浪漫,就这两点嫂子就脚踏两只船,瞒着老大偷偷的和李公子偷情去了,但是孩子有了,这帐还是算在我们老大的头上,就这事我们老大成了冤大头。<首发>。从这些事中我总是能总结出一些规律出来,李厅的儿子李公子并不是我们这圈大小孩里的人,他很另类也很孤高,不像我老大很和善也很义气。
嫂子那时候不但是院花,而且还是校花,可我认为她只不过是一个蛊惑人心的女妖,在她脚踏两条船之后我甚至觉得她连商仪都不如。而那时还有一个可以与嫂子争峰的女人就是古处长的千金古宛儿,我们叫她骨感美女。\\古宛儿和嫂子的性格判若两人,一个妖艳泼辣,一个冷若冰霜。古宛儿有点像梅兰,但她不够梅兰多情,虽说她柳叶眉下的丹凤眼倒也透着几分江南春花烟雨暖,不过眼神却好似塞北秋月雾雪寒。可我偏偏就是喜欢这样的女人,她既不看重老大和李公子的权势,也不看重貌似潘安的那些所谓的风流才子,可她会看上我吗,一个老大身边的跟屁虫,或者也可以说是个怀才不遇的良才。呵呵!世事难料啊!
老大追嫂子那阵子,我可是花了不少脚力,磨了不少嘴皮,以至于嫂子常埋怨道:我真的分不清楚是你在追我,还是你老大在追我。
我则笑道:“追女孩子这粗活用得着我们老大亲自出马吗?”
嫂子讥笑道:“是不是床上那活计他也不亲自出马啊!”
我奸笑道:“他要是不反对我愿意效劳。”
说实在话,我要是那时候起歪心,说不定嫂子那肚子里被打掉的孩子就是我的种了。可我并不喜欢嫂子,我讲义气,不勾大嫂,那时候港产片里的黑社会都是这么说的,我们这些小小少年自然会效仿。
那时老大常得意洋洋的领着我参观他家的宝物和礼品。那些古董字画我不懂,可名贵的洋酒洋烟以及各式珍贵补品我懂,镶满钻石的手表和钢笔我也懂,它们都是一些很贵很贵的东西,也是我可望而不可及的。我就是怀着这种朦胧的拜金主义和对权力的膜拜,屁颠颠地跟在老大后面三年。
<div style="text-align:center;font-size:16px;">本书首发 。
您的留言哪怕只是一个 ,都会成为作者创作的动力,请努力为作者加油吧!</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