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
爆炸后空气中满是焦灼的味道,白马大口喘着粗气,尽管知道在这种极度缺氧并且空气中含有大量一氧化碳和硫化物的环境下大口呼吸并不是什么明智的决定。
但屏息只会让自己离脱险更远,相比较窒息后昏倒在这个缺氧的火场中,肺部的烧灼感和事后因大量吸入有害气体可能会造成的不可逆装的损伤似乎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
毕竟前者会让白马在2分钟之内就快速失去判断能力和身体的控制权,随后失去意识从而再也无法醒来,而后者至少把这个时间延迟到10分钟。
趁着现在还没有吸入太多一氧化碳和硫化物,趁着自己的脑子还清醒,身体还算灵活,白马立刻挣扎着起身。
10分钟,他默念道,不,应该只有6分钟左右吧,6分钟内我一定要尽快离开这片火场,要是可以的话,看看里希特和妮可还活这没。
爆炸是怎么发生的?是有人出卖了我们么?还是有内鬼?
无数想法此刻在白马的脑海中飞速打转,可空气中低微的含氧量并不足以他进行这种高速的头脑风暴。仅仅是考虑了片刻,一股眩晕感就开始冲击脑部,好在肺部的烧灼感将他立马拉回现实。
火场中的白马开始迷失,或许是刚刚爆炸的震撼让他还没从脑震荡的状态中恢复过来,此刻的白马完全没有方向感,只能凭借着直觉和空气中若有若无流动的风寻找着出口。
5分钟很快就过去了。
白马依旧在火场中徘徊着,他没能看见里希特和妮可的行踪,也没能找到出口。此刻的他,脑海中只有一个想法,“逃出去,我要逃出去,我必须逃出去”
空气中低微的氧含量已经无法继续支持他的身体了,空气很热,但白马的大脑却仿佛被冰冻了一般,连基本的辨识都做不到了,只能依靠着本能寻找着火场的出口。
大火熊熊燃烧着,呼呼的鼓风声,远处砰砰的爆燃声,以及无处不在噼啪的木材爆裂的声音,如同一曲来自地狱的交响乐。
在这些嘈杂的声响中,白马麻木的感官早已分不清这些声音代表着什么了。
突然间,随着啪嚓一声,仓库的一根木质横梁徒然断裂,倒塌。而下坠的地点,正是白马的头顶。
浑浑噩噩的白马自然分不清这声“噼啪”代表这什么,也分不清这声响赫然是来自自己的头顶。
“啊!”
当白马回过神来的时候,那根燃烧的横梁似乎已经压在他下身有段时间了。
“我……要死了么?”
白马大概明白了,自己方才因为缺氧和被横梁击中,已经昏迷了一段时间,现在恢复意识大概是死前的回光返照吧。
看看这周围的火场,这破仓库竟然是木质的,仓库里堆满了同样依然的木质材料。眼下这个鬼地方怕不是已经烧成了一个火炬了?妮可那个白痴女人,竟然把交易地点选在这么个破地方,还真不是一个理想的埋骨地啊。
不过跟这两个家伙在一起的这几年,还真是有意思呢。或许是死期将至,白马趟坐在或场内,双手撑着背后灼热的地板,抬头看着熊熊燃烧的天棚,甚至还想在死前抽上最后一根烟。无奈自己戒烟多年,身上根本没带香烟,于是只好大口吸了两口那灼热的空气。
“切,这鬼地方。把这呛人的空气当成断头烟似乎也不错,就是劲大了点。”
白马啐了一口,回忆道,“说起来,我是怎么走上这行的。”
其实故事的开始和大多故事没有太多的区别,白马是个孤儿,当然不完全是,至少在6岁之前他还不是。但这不代表白马6岁前拥有一个美好的童年。
恰恰相反,他的童年还不如一个孤儿。
因为白马的父母,是教徒。要知道那些狂信徒脑子里装的是什么,连他们自己都不清楚,至于他们脑子里会装什么育儿知识?得了吧,他们有了孩子之后,脑子里想的不是拿自己的小孩去祭祀,你只能说那个孩子很幸运。
当然,白马是不幸的,自己不仅没有获得父爱母爱之类的东西,还被这两个人成天惦记。不过从另一个角度看,白马又是幸运的,因为他父母死的早。
或许是因为被查封了,又或许是因为什么不可抗力,总之,他父母在他六岁的时候不在了,这对白马来说无疑是个好消息。
不过这份喜悦倒也没持续太久,因为他被送到孤儿院之后的第三天,就发现没有同龄小朋友和他讲过话,甚至连孤儿院那慈祥的院长都没有来关心过他。
于是,白马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因为他没有学习过任何现代知识,也没有提供他生活的能力,孤儿院甚至不愿意让他上学。因此他选择了成本最低的生活方式,犯罪。离开了孤儿院,实施了自己的第一次盗窃。
在通过盗窃养活自己的同时,他的手艺也日渐精湛。那年他第一次登上了国际刑警的通缉网络,因为他从纽约现代艺术博物馆偷走了一样东西,梵高的《星空》。那时的他早已经生活无忧,盗窃这种名贵艺术品只是为了让自己多点挑战罢了。
那时候他用一根铁丝开锁甚至比拿钥匙还快,传统的转轮式保险柜,都不需要听诊器之类的辅助道具,10秒内开不了就算他失误。
《蒙娜丽莎》《抱果篮的男孩》《自由引导人民》,海洋之心,非洲之星,法拉第的手稿,独立宣言原本,凡是有着历史意义的画作,钻石,珠宝,或是手稿,文件,都在他的储藏室待过一段时间。
当世界知名艺术品都被他光顾过之后,白马为了继续追求挑战,选择了当杀手。没错,潜入各种安保完善的博物馆,私宅甚至是政府大楼对他都没有任何挑战了,于是他选择了比潜入,偷窃更加有挑战的事业,潜入,谋杀,藏尸,逃遁,简称杀手。
在当了几年杀手之后,似乎是厌倦了这种生活,白马决定金盆洗手,毕竟之前自己的存款大概够自己过活几辈子了。顺带一提,白马这个名字是假的。至于他本名叫什么,他自己都忘了,只是当年离开孤儿院之后随便找了一个绝对不会与那座城市有任何关系的姓氏罢了,一个已经灭亡的复姓,白马。
22岁那年,一个自称里希特的人找到了他。里希特自称是一个已经金盆洗手的诈骗犯,因为见识过太多的黑暗,于是决定成立一个组织,或者叫行动小组。他收集各类已经金盆洗手的罪犯,希望通过他们的“特殊”技能,来帮助一些无法通过法律途径伸张正义的底层市民们。
或许是认为自己曾经伤害的人够多了,或许用这些伤害人的能力,帮助他人似乎也不错,于是白马加入了里希特的“里希特咨询事务所”,同时一起加入的还有一名女黑客,妮可。
而这次的交易,本来也是正常的,除了和国际刑警合作这点。当然,白马没有去怀疑国际刑警,因为国际刑警没必要用这么拙劣的手法将他们灭口,毕竟自己三人在他们的办公楼里的案底堆满一个办公室都不够,他们要对付白马的话,直接趁着接头的时候直接逮捕就完事了,根本没必要搭进去两个探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