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亮后悔不已啊!这好端端的“醉方休”,是自己求得的珍藏,这一时间脑子一热,直接成了附庸。
“黔老居然还有这等本事!我真是佩服佩服!”
于浩然也有些暖意,这黔亮看来还是挺上心得。
“哈哈!老夫的未来可就都在你们手上,怎能不上心?”
黔亮打了个哈哈,
巨鸟也是服了,
“黔师傅,你果真是舍得这手笔,居然用一位恩师的性命来寻回三匹骆驼。”
巨鸟是想说黔亮冷血,黔亮不以为意,反以为喜,
“只要于少主和巨少主喜欢,这恩师本就是逆天改命之人,死得其所,也算是种荣誉!”
这句话不是随口一说,而是有神话传说可言论。
相传恩师得道成仙,必须成为蜥蜴的腹中餐,倘若安然无恙出来,自然得到而羽化登仙。
可既然被蜥蜴所吞噬,自然是命不久矣,又何来成仙所说,悖论始终是悖论,却还是有人信之。
“得了,既然黔老如此有心。那么我于某答应的事情,自然是给你办的漂漂亮亮!”
巨鸟看了眼于浩然,并没有说话,
“既然如此!老夫就陪二位好好畅饮一杯!”
“来,徒弟!今晚不醉不归!明日启程!如何?”
“且慢!”
巨鸟打断了一下,
“黔师傅,有句话不知当讲不当讲?”
黔亮看了眼巨鸟道,
“但讲无妨!”
“不,我需要立字为据。”
巨鸟何等的聪明,他做事向来只凭喜好,不问对错。
“小二,拿笔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