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我小弟?他想多了吧?”
巨鸟头也不回,知道龙墨说的是谁,但是他才不会收三斤为徒。
“我感觉他挺好的呀,怎么就不能当你小弟了?”
三斤也穿着破破烂烂,本来就炎热的天气,一双鞋子露出三个脚趾头,怎能不让人浮想联翩?
“切,就他那样子,给我提鞋都不配,还想当我小弟?”
后面的三自然是听得一清二楚,但是他已经想好,无论如何都要跟着巨鸟混。
龙墨开启天眼,观察后面三斤的情况,
这家伙,贼眉鼠眼,而且皮肤黝黑,看样子不是个正主。
“对了,巨鸟,他是做什么的?看样子有些来路?”
巨鸟一边走一边说道,
“他叫三斤,出生的时候就三斤,而且还是个瘸子给他取的名字。”
“哦?瘸子?看样子他是被人遗弃的了?”
三斤完全不理会,巨鸟对自己的不尊重。
因为他知道,这是事实,巨鸟说的全是实话。
没办法,他从小体弱多病,皮肤黝黑是因为营养不良。
若不是瘸子当父亲当师傅,把一生才艺都传授给了自己,不至于丰衣足食,起码也能保证不饿死。
这年头,混的不好的比比皆是,混的好的我都像巨鸟这样,投奔大户人家去了。
试着想想,每天吃喝不愁和艾挨冷挨饿,哪个更舒服?
穷人不是怕穷,而是穷怕了;
富人不是怕富,因为习惯了。
同样,习惯这个东西,有些人改不了,但是三斤能改。
因为金盆洗手很简单,对于三斤这样的人来说,和吃饭一样。
“嗯,他从小就喜欢偷吃扒拿,而且一扒一个准。”
“他师傅瘸子是出了名的扒手,在中原城特别有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