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饭啦开饭啦……”老冷大声喊了几嗓子,自己站在边上看着老人们从屋里出来打饭。
在她的严密监视下,老人们循规蹈矩地盛好了稀饭,舀上一勺炒萝卜丝,按定例拿上俩个馍。
老冷认为俩个馍足矣,但凡有人拿仨,她必定愤怒地阻止外加言语打击:“吃恁些弄啥,不怕撑坏了吗?”
碰上食量小的只拿一个,她又会疑心别人嫌弃她蒸的馍难吃。
大老王是个高而瘦的老头,整天只知道闷头干活。他右手端着一大碗稀饭,左手端着一个小碗,里面盛了一点炒萝卜丝菜,菜上面放着俩馍。他一丝不苟地盯着他的饭碗,从伙房出来身子还是直的,随着他对那碗稀饭的过度担心(怕洒出来),他的右手饭碗在不断地降低高度,越来越低,他的身子也随着右手饭碗的降低而弯了下去。走到方一梅门上,大老王的身子已经弯成了一张弓,他全心全意地盯着他右手的饭碗,几乎要低到了尘埃里去……
方一梅每次都无限同情地看着大老王,从门前缓慢而艰难地走过,一直用目光护送他,成功地回到他的小屋,然后她才长吁一口气,如释重负。她疑心大老王的背越来越驼,就是这样的原因造成的?
大老王吃过饭就上后院菜地干活。大概他认为人活在世上,就是吃饭、干活、睡觉这三件大事吧。
大老王干活慢而细致。有一次方一梅去赶集,走的时候大老王蹲在地头拔小葱里面的草。回来时他还蹲在原地,远远看去似乎他一动未动。
方一梅回屋里干完家务活,到后面菜地一看,大老王似乎还在原地。
她疑心他睡着了,大声叫道:“老王叔!”
大老王吓了一跳,茫然地抬头看着她问:“然然妈,啥事呀?”
方一梅挠挠头,笑笑说:“人家都去赶集了,你不急吗?”
大老王摇摇头,憨笑着说:“天热了,这草长的太旺,快盖过葱去了,得拔拔呀。”
方一梅心说:按你这拔法,得拔到啥时候呀?她笑着含糊地说:“您年纪大了,干会歇会儿,别累着啦……”
方一梅返身回到前院,这时和大老王一个屋的叶宝林回来了。他左手掂着一大塑料瓶四斤装的二锅头,右手拎着集上卖的便宜的卤猪头肉,哼着小曲,满脸放着红光。
他是街上的大户,据说,虎口集上半条街归叶姓。
叶宝林爱吃肉爱喝酒,爱到什么地步呢?爱酒肉不爱美人!无酒不欢无肉不喜。人生有酒有肉,堪称圆满了,还要老婆干什么?难道还要多个人和自己争酒抢肉吃吗?
老婆受不了走了。
叶宝林欢喜地说:慢走不送。
他如愿过上了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幸福生活。一个人的日子云淡风轻,每天酒肉穿肠过,然后他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