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再怎么确定,顾家小爷也不可能想到那小粉团子是小人参重生,更不可能会想到,只要出自小人参之手做出来的膳食,都是具有药膳的功效。
也就是说,都是有人参味儿的。
碗里只剩下了一块鱼肉,顾煜辞看着鱼肉,其实他并不喜欢吃那么大的鱼,这鱼越大,鱼肉就越老,吃起来不够鲜嫩没口感。
那五六斤的鱼,肉质必定很老的了。
不过实在舍不得扔掉这一块鱼肉,毕竟在这穷困的家里,他要是浪费鱼肉就是很可耻了,他虽然是衔着金钥匙出生长大的,但并没有感染上那些纨绔子弟的怀习性。
顾煜辞夹起鱼肉,罢了,肉质老也没关系,反正也只是一块鱼肉。
他给自己做了心理建设后,便要了一口鱼肉。
这一口下去,他不禁惊讶的很,这肉质,竟然这么鲜嫩?
这应该说这农村河里的鱼自个儿长得嫩,还是归功于小粉团子厨艺精湛能把鱼肉煮的嫩?
他三两下的把鱼肉吃完,一滴汤都没剩下。
顾煜辞舔了舔唇,因为自小身体弱导致胃口很差,喝汤从来都只喝一碗的顾家小爷,他默默的看了一眼喝空了的碗,其实他还可以再喝一碗。
虽然这鱼汤里有他讨厌的人参味,但却不知为何,这碗带人参味的鱼汤,却是他吃过最好喝的鱼汤,也不觉得厌恶这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