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九吞了吞口水,硬着头皮点点头。
“说实话。”唉,林儿太聪明真瞒不住她。
“一半,一半吧。”见想法被拆穿,凌九反而坦然下来。扶住她的肩,稳住她前倾的身形,真诚得再次开口。
“过几天知秋他们就回了,我想与你单独多呆些时候,今天必须去拜年,着实不想与你分开,而义父的身体确实有毛病,才想出这个办法。你别生气的。”
讲完自己的想法,凌九反倒彻底轻松下来,他真不愿在她面前用计谋。至于结果,他都能接受,谁叫他错了呢。
林月盯着他看了半晌,没说话。不知觉中,凌九出了一脑门的汗,这比小时候做错事,受父亲罚还难受。最起码那能受着,这只能靠猜。
终于,林月动了,用一根手指挑起他的下巴,凶巴巴得把脸凑过去。
“见你迷途知返,本姑娘大度,答应你了。”
凌九瞬间从地狱到天堂,捧起林月的脸,狠狠得在她唇上印了一下。
“我还没刷牙。”林月捂住嘴,一脸不高兴。
“刷了牙就可以亲了吗?”凌九故意逗她。
“坏人。”林月作状打他。却被他抓住了手。
“听我说。”
见他一脸认真,林月也收起玩笑,看着他。
“不刷牙也很香。”
哪知又是句不正经的。气得她从床上跳下来,转身就往洗漱间跑。
“等等。”
“又作什么妖?”嘴上不愿意,还是停了下来听他的下文。
“穿鞋呀,小姐,身体刚好点,又不注意了。”凌九边说边拾着鞋走了过来,扶起她的一只脚,帮她穿上。
看着光着脚,蹲在地上为她穿鞋的男子,最后一丝懊恼也没了。
两人出门已是在一个小时后,作为一个行动派,林月出门还没这么拖沓过。其实十五分钟内,她就整装完毕了,带着选好的礼物,在客厅等凌九开车过来接她。
凌九一进门,见她的穿着,首先就不乐意,不是说她穿洋装不好看,而是太好看了,只是这种衣物都偏于单薄,而义父那又没有暖气,她现在的身体可经不起这样的折腾,被逼着换了一件喜气的厚衣服才作罢。
上穿红底团花斜襟小袄,衣领与衣襟处都缀有一圈白色兔毛。下穿黑色百福长裙,至于里面穿的长裤,当然是林月设计的紧身棉裤了。
虽说没洋装那样显得身材玲珑有致,却也衬得她唇红齿折,娇艳俏可人。一头长发也被凌九辫了个松松的长辫垂在胸前,着实象个邻家的小妹妹。
别问为什么只能松松得辫一辫,一个懒虫,一个男人能收拾得这样就很不错了。
换完装还算完,凌九又非要求吃完早餐再过去,以林月的饮食习惯,中午很有可能会饿肚子,再不吃早饭怎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