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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1章融资惹的祸(1 / 2)

 原来一家民企被困在地方财政融资套路里,帮地方财政贷款却背上数千万债务。

几年前,东华市海元县建设新城。大量基建工程,需要大量资金。自身资金不足,怎么办?

为此,海元县财政局成立了融资办,使用了一种“民借官用”的融资方式:财政局从县里筛选有实力的民营企业,以企业名义向银行贷款,县财政局提供担保或质押,贷款到期后,由县财政局负责偿还。

当时被称为融资新模式,由于一些民企与海元县财政局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再加上由县财政局进行担保,许多民企还是愿意帮县财政局进行融资。

最终海元县得以高效完成融资、填补资金缺口,地方建设迅猛发展,但也因此牵出了一起延宕多年的借贷纠纷案。

二年前,海元县财政局借当地一家企业名义向银行贷款1800万元,钱却被该企业自行截留。

没有收到钱的县财政局,找到海元县天胜建设有限公司请求帮忙,后以天胜公司名义,贷款2000万元,填上了这个窟窿。

不过,这个贷款窟窿始终在那里,这笔钱始终无人偿还。

最终银行从海元县财政局质押的存单中划扣2000万元,为了追缴这笔贷款,县财政局下属的担保公司,将天胜公司起诉至法院。

尽管从银行贷款的2000万元仅在天胜公司账上“躺”了一天,就被划入了财政局指定的账户,但法院审理后认为,与银行签贷款合同的确实是天胜公司,2000万元也确实打到了天胜公司账上,因此,判定天胜公司需要还钱。

于是,天胜公司和海元县财政局展开了漫长的拉锯战。

天胜公司认为,自己只是海元县财政局融资任务的“工具人”,从未使用过2000万元贷款中的一分一毫。

海元县财政局赢了官司,天胜公司2500万元工程款便被法院冻结至今,无人前去执行。

多年前,赵天平是海元县风头正劲的民营企业家,他经营的天胜公司,是当年县里唯一一家具有一级资质的建筑企业。

天胜公司发展好的那些年,赵天平与海元县财政局走得近。他在答应帮助县财政局贷款时,根本还不知道,这笔贷款,其实是在填补当地另一家民企海元鸿运公司留下的“窟窿”。

在市委书记接待上访户的时候,赵天平向张峰陈述了其中的原由,同时提供了多份署名“海元县财政局”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承诺函”,其中载明,“该笔资金由我局使用,本金和利息由我局负责偿还,与贵公司无关。”

赵天平所提供的这些“承诺函”“承诺书”内容显示,三年多来,海元县财政局多次以天胜公司名义,向银行贷款数百万元至5000万元不等,总金额在1.6亿元以上。

对于“民借官用”这种模式的风险,在被银行起诉前,赵天平从未有过担忧。互相“合作”过那么多次,此前的每一笔贷款,海元县财政局都按时偿还了,赵天平还认为“这些贷款,除了借用企业名义外,和企业没有丝毫关系;企业不承担风险,还拉近了与财政部门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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