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嘻嘻,看你刚才犹豫,我还以为你怕我下药了呢!”女的开起了玩笑。
林思宇自嘲的笑了:“我妈说的,外出不能随便吃人家给的东西……”
“噗哧!咯咯咯咯!”女的娇笑起来,“你这人真逗!能跟他喝两杯的!”说着看了看身边男生。
“哈哈哈哈,兄弟,真有你的!先前看你一脸深沉,我还以为遇到了不开窍的,呵呵,田甜,我的酒呢?还有,给我和兄弟买只烧鸡好不好?谢谢啊!”
叫田甜女生娇嗔的看了男生一眼,起身就要去副食车厢,林思宇急忙说道:“不麻烦了,我不大喝酒的。”
“兄弟,你就别客气了,这出门在外,碰到一起就是缘分,等下了车,你我各奔东西,缘分也就散了。兄弟,贵姓!”
“林思宇。你呢?”
“朱仝,我朋友都叫我猪头,我老爸也不知怎么给我起了这名字,也真是的,你说我老爸姓什么不好,偏偏姓朱,还要给我起个‘朱仝’的名字!噢,仝,上面是人,下面是工,跟同学的‘同’读音一样……”
当田甜买来几样菜的时候,林思宇已经和朱仝谈笑风生,如多年不遇的老朋友似的。“猪头哥哥,这就喝酒吗?”田雨的声音腻腻的,这一声“猪头哥哥”更是叫得林思宇都为之心颤不已。
“当然啊。田甜,我告诉你,他叫林思宇,也是去杭州的!嘿嘿,这一路上有人跟我喝酒了!嘿嘿!”
“酒鬼!都怨爸爸跟叔叔,硬是把你培养成什么接班人,还美其名曰‘绝世酒仙’,早晚喝成小白,看我还理你!”田甜不无怒意,却又自桌下行李内掏出两瓶没商标的酒来,气哼哼的塞在朱仝手里:“给!就两瓶了,再想喝等回家再说!”说完朝林思宇吐了一下舌头,“对不起啊,我们,我们这样习惯了,你可别见怪。”
“呵呵呵呵,怎么会呢?”林思宇急忙说道,但鼻子内的酒香让他忍不住盯着朱仝手里的酒瓶。林思宇并不喜欢喝酒,但绝不是不能喝酒。
劣质酒林思宇是从来不喝的,一开始连商标也看不到,还以为朱仝酒量太高,一般的酒根本喝不过瘾,只好喝劣质酒;但朱仝刚一打开瓶盖,闻到酒味,林思宇呆了,这不起眼的酒瓶之内,装的竟然是至少二十五年以上的极品“状元红”!
拿出两只酒杯,朱仝扬起酒瓶,酒液如同丝线一般,缓缓的流进杯子,显得粘稠无比,好酒!林思宇暗暗赞叹,有些迫不及待的端起酒杯,凑到鼻尖,让酒香缓缓的随着呼吸进入鼻腔,感受着其中的芳冽。
林思宇一口喝了半杯,却没有急着咽下,而是让酒液在口腔内随着舌头的搅动缓缓遍布口腔,感受着辛辣的刺激,然后是甘醇的浓重醇美滋味。林思宇这才缓缓咽下酒液,张开嘴缓缓出口气,品味着酒液的余香。
朱仝只看得目瞪口呆,这还是不大喝酒的?整一个酒鬼!不,应该是酒仙才对!”田甜暗说完了,还指望着两瓶酒能喝到下车,看来只怕连一半了路程也应付不了!唉!两瓶酒啊!就这么没了,田雨真有些心痛,这可是上万块啊!
朱仝带的“状元红”是有来历的,地的确确的在地下埋了二十五年之多,酿酒的方法是朱家的独有秘方。
在江浙一带,都有小儿出生后百日之时酿酒窖酒的习俗,传说等到男子成年得进士、状元荣归,取出窖酒与乡邻同庆,就是“状元红”,反之,读书无望,及早成家,婚嫁之时女方取出窖酒陪嫁,称之为“女儿红”。
历来有酒为“五谷之精华”一说,而林思宇喝下的半杯,更是自然经历了二十五年之久的窖酒,虽然入口无比甘醇,其度数只怕至少也得在六十度左右,比之珍藏二十年的伏尔加有过之而无不及!能以林思宇那种喝酒的方法喝下半杯,朱仝自然是以为找到了知音,无怪乎要两眼发光的看着林思宇了。
“好酒!”回味了半天,林思宇就说了两个字。朱仝呵呵一笑:“好兄弟!酒再好,也没兄弟好!来,干一杯!”
看着两人连干三杯,田甜恨恨的咬了一口鸡腿:“有酒兴没人性的猪头哥哥!”朱仝连忙给田甜倒了一杯,田甜这才喜笑颜开,抿了一口,看着朱仝一笑,柔情蜜意,看得林思宇不住点头,这两人简直就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定是自小青梅竹马的玩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