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飞吃力地睁开眼睛。
后脑的剧痛,让他下意识捂住了自己的后脑勺。
作为一名21世纪打工人,他连续三天在公司加班调bug了。
刚吃完宵夜,实在太累,就趴在桌子上睡过去了。
这一睡醒,头疼得快要裂开了,就像好几根针一直在脑壳里刺一样,疼得他直想在地上打滚。
随着视野逐渐清晰,孟飞渐渐看清楚了周围的景物——
一个堆满书的床。
床铺上东西七上八下,凌乱不堪。
一个书桌。
上面摆着一台合着盖的笔记本。
一个书架。
依旧摆满了书。
这不是公司,而是一间卧室!
可是……
他的卧室,也不长这样啊!
“怎么回事……我这是在哪里?”
孟飞眉头紧锁,下意识伸出手,摸向自己额头。
他想确定自己是不是发烧,导致昏了头。
滴答……
一滴液体,顺着他的眉心流淌而下。
“这是啥?”
孟飞用中指沾了一点,想看看是什么东西。
瞬间,他愣住了。
在右手摊开的一瞬间。
他的手心上,手指上,满满都是黑红色液体!
血!
这浓浓的腥气。
是血,没错了!
孟飞看向左手,干净,白皙。
而右手,有血。
“难道是……我用右手摸了后脑勺?”
孟飞眉毛一跳,第一时间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
他伸出左手,往后脑方向摁了摁。
也是一手红色的血。
很多,还有黑褐色的小血痂。
血液,人体的红色不透明的粘稠液体,离体大约15到30分钟就会干,一般一个小时左右就会出现干涸的现象,呈现黑褐色。
“看来,伤口应该存在一两个小时了。”
孟飞叹了口气,打算继续找找蛛丝马迹。
最起码,也要先搞清楚现状才行啊!
作为一个都市办公族,孟飞平时上下班也天天看小说。
什么悬疑的,玄幻的,都市的,穿越的,一本都不落。
他大概明白了现状——自己应该是穿越了。
莫名其妙地告别了前世,他并不在意。反正前世也就那样。一个没有什么前途的专门调bug的码农,能换个活法,反而让他有不小的惊喜……
但既然换了新身,那就要认真对待了。至少不能落地成盒吧?
这具身体的原主人,应该是死了,死亡时间大概是1-2小时之前。
仔细看,这个小卧室的装潢,挺简陋的,尸体怎么看都不像是个有钱的主儿。
不会也是个码农吧……
孟飞有点丧气。
别人穿越,都是各种金手指加身,分分钟升职加薪、迎娶白富美、出任ceo、走上人生巅峰。
怎么到自个这儿,啥啥都没有啊!
还死得莫名其妙!
他叹息一声,有点烦躁地闭了一下眼睛。
不对……
他在脑中看到了和房间不一样的情景。
这是什么?
我的电脑?
他看到的是一台有着hp标记的台式机的显示屏,摆在虚空中,下面是他敲击过无数次的键盘。
这不是刚刚穿越之前,一直在调bug的电脑吗?
难道这货也跟着一起穿越过来了?
他睁开眼睛,确认了这东西并不在眼前。合上眼睛,却又看到它依然漂浮在脑海中。
虽然说它只存在于自己的脑海,但他又分明可以在意识中伸出手去,敲击键盘。
“既然电脑也跟着我来了,那电脑上应该还有qq,说不定能联系到那边的世界?
“说不定还能随便在网上搜索各种知识?”
孟飞想象了一个常见的穿越小说桥段。
但他尝试操作了几下,失望了。
“桌面哪里去了!我的电脑明明是dos好不好?”
没有漂亮的桌面,没有图标,也没有鼠标,只有键盘。屏幕始终都是黑色。他唯一能看到的只有一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