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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百四十四章 气质改变(1 / 2)

 出于xing格使然,刘谦喜欢光明磊落之人,张帅如此坦荡刘谦才会更加赏识他。()另外,刘谦从张帅具有强烈的举荐之意中,又现了另一件有趣的事情,这个张帅居然是文景时期著名的廷尉张释之的后代。

张释之此人放在刘谦穿越之前,确实不知道家乡还出了这样一个名人,穿越之后,在葛玄督促下博览史书,读《史记。张释之冯唐列传》时,才知道有这样一个了不起的人物。

张释之,南阳郡堵阳人,按照西汉前期的惯例,因为他排行第三,故而表字为季。初十年只作一个xixi的骑郞,而后由袁盎举荐而见到汉文帝,汉文帝惜其才拜谒者仆se,随后迁廷尉。

廷尉,相当于现在的最高法院院长,属于九卿之一。

张释之在做廷尉期间,处理了两宗大案子,而且这两个案子都和汉文帝有关,正因张释之不偏不倚秉公直断,为了维护法律而不惜得罪汉文帝的做法,为他在后世赢得了不朽的声名,成为了历代断案者的表率。

汉文帝一次出行,到达了长安北边的中渭桥,不料有一个人突然从桥下跑出来,惊吓了文帝拉车的马匹,差点让文帝受伤,文帝很生气,就让侍卫将那个男子捉住送到廷尉府。

张释之通过审理,得知这个男子听到皇帝出巡,就藏在桥下边回避天子车架,见中渭桥上没有动静就从桥下窜出来,不巧,正好赶上仪仗队前队刚过去,而皇帝的车架刚刚到桥边的紧要关头,不xi心导致文帝御车的马匹受惊,张释之只是按照律例罚些钱就将这个男子放了。

按照文帝的意思,此人要么是图谋不轨意图刺杀他,要么就是别有用心的利用马匹受惊而让文帝受伤,就是不死至少也要判个流刑。让文帝没想到的,这个张释之一点也不理解他的苦心,只是罚些钱就不了了之,于是很生气,下旨将张释之给叫了过来。

见到张释之,文帝就开始申斥张释之,张释之只好把事情的始末向文帝说了一遍。文帝明白其中缘由之后,尽管认为判流刑有些重,但是想到战马受惊他差点受伤,依然感到张释之的判罚过轻。

这时候,张释之说了句名流千古的话语。

“法者天子所与天下公共也。今法如此而更重之,是法不信于民也。且方其时,上使立诛之则已。今既下廷尉,廷尉,天下之平也,一倾而天下用法皆为轻重,民安所措其手足。”

这句话的意思说,天子犯法与民同罪,现在律例就是这样惩罚,而你却要加重惩罚,那么大汉律例还拿什么取信于民?你今天如果当场杀了那人也就算了,你既然将罪人送到我那里去,我就必须公事公办,廷尉是天下执行法律的领头人,如果廷尉不带头执法,天下执法者都会或加重或减轻刑罚,那样老百姓就会手足无措感到无法可依。

汉文帝也是一代英明的帝王,深思一阵子后,叹口气说廷尉说得对,这件事就算完美的结束了。

张释之这番话是文献中先提出天子与民同罪的思想,可以说开了法律人人平等的先河,张释之之后,虽然没有把这种法律jing神原原本本的传承下去,不过也算是给中国人播种下思想的萌芽,让后代很多官员将这句话奉为座右铭。

第二件事,张释之以他的生命捍卫了法律的尊严,强面直对暴怒的皇帝依然不松口,这种不许以身护法的jing神,让张释之的名气大振远播天下。

上次事情过后不两年,有一个人偷了宗庙中神位前的yu环,可惜最后却事情败露,被文帝抓了起来,然后送到了张释之的廷尉府。张释之接到这个案子之后,非常重视,翻遍前代的各种案例,最后以偷盗宗庙器物的罪名判了这个人死刑。

张释之如此判案,以现代的眼光分析,实际上已经判得太重了,可是在天子一家独大的年代,天子代表且拥有整个江山的年代中,张释之如此判罚却不能让天子满意。

文帝又将张释之召进宫,见面就指责张释之道:“此人做事简直无法无天,竟然胆大到偷盗先帝宗庙中的东西,我将此人ji给你的目的是想让你灭他九族,你倒好,你只会按照法律条文办案,这太过违背朕恭敬先帝的本意,陷朕于不孝之间。”

大汉以孝立国,正是汉文帝时期倡导兴旺起来的,为此文帝想在孝道上占据制高点,这也是文帝的难为之处。另外,在汉代,刘邦的宗庙是文帝时常拜祭的地方,更是以后历代天子祭祀的地方,加上汉代天子享受宗庙资格很严格,因此刘邦的宗庙很重要,至少对于文帝非常的重要,这也难怪文帝非常的生气。

可是,就在文帝非常生气的时候,张释之却说了一句隐晦的比喻,顿时让文帝哑口无言,然后在恼羞成怒之下,将张释之送到了张释之管理的大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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