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6章 我把我最好的闺蜜都介绍给他了
杨红霞也就是感慨了一下子,很快就将这件事抛到脑后了。
因为杨红霞现在很忙,忙得不可开交,没有多余的精力去关注连小雨的事情。而且,既然她选择了通过盲投,将自己的简历投到这里,并且经过了正规的笔试面试,走到最后一关。
杨红霞觉得自己还是需要公平对待的,至少在最后一轮面试的时候,给连小雨一个和其他人公平竞争的机会。
等到连小雨最后真的竞争上岗了,才是杨红霞该担心的时候。
毕竟,连小雨“坑王”的外号,到现在还时不时的出现在《向往的院子》的弹幕里。
现在,先开会吧!
跟魔都映画这边的争议,都属于是正常合作范围内的,对合同条款的一些拉锯,这种事情除了费时间费精力,解决难度并不大,因为最终总会找到一个双方都觉得比较合适的平衡点。
但是在面试新艺人方面,杨红霞就明显没有了那种逐字逐句抠细节的耐心了。
一则是,现在想要进入娱乐圈的新人,已经不像是当年那样,要完全依靠经纪公司,来为艺人开拓市场了。
相反,很多新人自身都是有自带一些资源,或者是流量,才会开始尝试进入这个圈子。
那些什么都没有,只凭自己个人条件,只凭一腔孤勇就一头莽进来的,不是没有,是非常少。
二则是,现在的经纪公司和经纪合约,比十几年前更加的灵活,也更加的多样化了。
随着艺人工作室的大量兴起,新式的娱乐、经纪公司也紧跟其后,进行了自我改革和整合,能够更加灵活的为艺人提供服务。
跟大众想象当中不一样的是,实际的经纪合同并非单一类型,并非是艺人的所有活动、资源都是由一家经纪公司掌控。
它也可能根据经纪公司代理经纪事务的范围,而被通俗划分为:全约,或影视约、唱片约、商务约、经纪约等。
也可以根据经纪活动是否由一家,或几家经纪公司同时代理而划分为:独立约和分享约。
实践中,可以根据艺人与经纪公司约定的代理经纪范围,而拟定不同名称的经纪合同,比如艺人将其演艺业务的所有经纪事务都委托给唯一一家经纪公司处理,则一般可称为《独家演艺事业推广发展合同》;如仅将其影视表演方面的经纪事务委托给一家经纪公司处理,则一般可称为《影视表演推广发展合同》。
比如说,某艺人可以把经纪约签在a公司名下,影视约签给B公司,商务约签给公司。
这种合作模式既能分担风险,又能资源共享,同时还能够减小经纪公司对艺人的制约,给予艺人更多的话语权,同时也能帮助艺人更好的成长。
经纪公司本身也能够专注于自己更加擅长的领域,而不会因为自己在不擅长的领域里的缺失,影响到艺人的发展。
这种模式,跟林泛与杨红霞之间的合作关系很像,但是又有细节上的差异。
可是杨红霞这一次要为公司面试的艺人,明显不是这种模式的,而是要跟公司签下全约的艺人。
杨红霞非常明白,虽然现在自己跟林泛、跟夏言都各自成立了自己的工作室,但是在外人眼里,自己跟林泛、夏言是分不开的。
杨红霞一眼就能看出来,这些来到自己公司里面试的新人,明显也是冲着三个人来的,想着一方面能够享受杨红霞这个金牌经纪人的辅助,一方面能够蹭到两位一线实力唱将的人气,再一方面还能享用林泛的资源,比如现在正火的综艺《向往的院子》,比如正在拍摄的电影《倩女幽魂》等。
这种野心,在圈子也很正常,没有野心的艺人是红不起来的,你自己都不想方设法的往上爬,谁能一直推着你前进?
但是享受权利的同时,还不想承担相应的义务,杨红霞就不能忍了。
“我只签你经纪约,却要承担你的影视资源和综艺资源,而且你只愿意签三年,你是不是觉得天底下只有你一个聪明人?”
杨红霞笑盈盈的看着自己眼前的这位新人,“我花费三年的人力物力和时间,把你捧红了,然后你拍拍屁股跟我解约了,这种好事你跟我说说,哪里能找到?我家里还有好几个小侄子小侄女的,也正吵吵着要出道呢。”
好在,这样心里没多少a数的新人,还是少数,更多的新人都是非常渴求一个机会的,只不过,不是杨红霞眼光高,实在是这一届新人里,没几个能打的。
不说再来一个林泛和夏言吧,你起码得是章幼菱那个水准吧!来了一堆季莎,杨红霞真的是看的够够的。
小叶忍不住劝道:“霞姐,要不以后最后一轮面试您也别浪费时间了,只管等着拿到最终名单之后,再见一见他们好了。”
杨红霞摇头:“选新人看的就是一个眼缘,看对眼了什么演技什么才艺都能后面补上,但是如果看不对眼,哪怕是业务能力再强,也没有用。你多看看那些一直都很火的艺人就知道了,有些艺人明明长得不好看,但就是更受欢迎,这就是眼缘,也就是俗称的观众缘。”
小叶受教的直点头。
杨红霞一直忙到了下午三点,然后开始亲自面试新助理。
杨红霞本来认为自己已经做好了足够的心理准备,但是当连小雨真真正正出现在自己面前的时候,还是忍不住头疼:“……小雨,你怎么也来投简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