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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节 打出的交情(2 / 2)

浴后换过干净便装,神清气爽的珈兰和行云正坐在离家里不远处的一个小饭馆里吃饭,行云吃的狼吞虎咽,珈兰还是一贯的优雅。

这家饭馆的饭菜不是说有多好吃,在行云看来,毕竟他也算是混过上海滩吃过大场面,各系名菜也略有品味的名嘴了。主要是这家小饭馆做的很多东西是面食,这也是行云和珈兰在镇子里时经常来惠顾的根本原因。

猎人在野地里,绝多数情况下都是以肉食为主的,偶尔也就是弄点野菜汤清清肠胃。这样的饮食习惯,吃了几年,让行云这个早年以面食为主的人从不习惯到有点不习惯,再到有点习惯和习惯,但是他对面食的喜爱却并没有因此而疏远,反倒更觉得亲切。不过他并不觉得这样的饮食习惯不好,他能感觉到经常饮食各种自然肉食,对他的身体素质的急速提高提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当然还好就是森林里并不缺少野生水果,这些水果大多肥美多汁,果肉细嫩,是女猎手们的最爱。

行云正好算是在正当年的年纪,前面也多多少少心思里乱想过这个饮食和某些方面的联系。例如西方人主食多是牛肉和大麦,加上红酒葡萄酒等饮料,这就使得他们普遍的身体素质要比东方人要强壮一些,同样的对两性运动的需求也比东方人强烈的多;而东方人主食是以蔬菜和面食为主,肉食为辅,所以身高,力量和身体素质等等就稍微弱一些,而且也比较的清心寡欲。

他觉得自己这几年绝对有点如狼似虎,估计就是主要饮食就是纯天然肉食的缘故。另外在森林里的生存,猎人都会带点酒的,酒的好处就不用说了,既可以当成水,而且没有猎获时还能兼有食物的功效,当有了徽章空间之后,行云更是尽量多带,酒对气氛的调节和催化,也绝对功不可没。

这种肉加酒的饮食习惯只会造成一个结果,用老人们的话说,火力壮啊!

行云和珈兰并没有得到多少休息的时间,下午托尼大叔就来找他们俩,商量去帮牧人老邻居找他儿子的事情。

这件事情发生的还算蛮巧合,这次寻龙冒险,村子里本来就仅有的几个猎人三阶的追猎者全部出动。事情发生的时候,托尼大叔,珈兰,行云,苏克雷这四名追猎者都还在森林深处没有回来,而像是米娅等几个先回来的三阶追猎者,都是要么自己受了点伤,或者就是猎狼牺牲了的那种,毕竟蒂娜的战斗里还刻意的照顾到了海顿家族的人们,但是火元素傀儡那一战,元素生物们下手可是毫不留情。

温克大叔仔细问清楚了状况,想了想对牧人说:“这次可能是个厉害的大家伙,你家那小子也十四五了,见到厉害也不会蛮来的。我肯定不能随便就派几个实力差的去给你找,那就对不住咱们的老交情了。这马上冬天了,我估摸托尼他们也就这一两天就能回来了,我们回来的时候我跟他约好的时间。我这就最快的速度去海顿村,他们一回来我就让几个三阶追猎者去给你找儿子!”

牧人话里不无自傲:“那小子带了吃的,一条猎狗,还带了弓箭和刀,骑着马走的,十天半月内应该没事。”要是草原上的儿女,马匹装备猎狗食物齐全,在草原上活不下半个月来,他都丢不起这个人。这次主要是由于有那个捕猎马驹的猛兽可能是魔兽而且是个大家伙,他怕自己的儿子有个闪失,这才来寻求帮助。

海顿镇寻找魔兽和龙的这次冒险开始时,海顿家族的人已经派人通知了他,可能会有点魔兽出现在草原上,注意小心。

不过牧人并不怕,尤其是他们是穆伦人,曾经先辈有过叱咤草原的辉煌,他们一无所惧。那是怎么说的,狐狸皮值钱,魔兽皮应该更值钱!

中年牧民看起来四十多岁,脸上风霜雪剑雕画出的刚毅。他叫做席连勃,是海顿人的老朋友了,大家的交情是从猎狗开始的,可以说是不打不相识。

席连勃的民族是穆伦族,这是一个遍布在圣法尔王国境内潘帕斯草原上的游牧民族。当初席连勃和穆伦族朋友一起狩猎狐狸的时候,遇到了托尼大叔他们。

牧人的猎狗都是精心挑选的,一般一胎五六只小狗崽的话,能挑出两条做猎狗就已经很不错了,加上后面不断的训练,才能在狩猎中用得上。猎狗灵敏,有韧性,下口的部位很讲究不会坏了皮子,是牧民们进行狩猎这个副业时捕狐打狼的好帮手,运气好的一年,打个三十到五十张好皮子,这也是一笔不小的收入。

但是席连勃今天的运气很不好,他的猎狗已经是附近牧民里最好的猎狗了,只是很可惜,他遭遇的是附近森林里最好的猎狼——恐狼奈特。

奈特没费多大的劲,就把两条猎狗一条咬死了,把另一条猎狗咬断了后腿,成了个半残废。

席连勃和牧人们追寻着猎狗的悲鸣一路赶来,看到这个场面简直气疯了。他拉起弓就要射杀奈特,奈特也是本能的预感到了危险,它放弃了嘴边的猎物,在茂密的草丛里几个扭动,就钻的无影无踪。

这时托尼大叔他们的问候声就到了,托尼大叔带着几个海顿的年轻人这次来就是为的跟牧民们买几头牛的,毕竟海顿村后的地方多年来已经开垦出了不少的田地,需要耕牛。

草原人都是好客的,牧民们二话不说就带着托尼大叔他们回他们的毡房,摆出美酒,烤羊肉,新猎的狐狸肉,奶茶,热情款待海顿森林里出来的邻居。

酒酣耳热之时,托尼大叔说了今天此行的目的,就是要买几头健壮的牛耕田。席连勃一口答应下来,他说:“喝酒喝酒,这顿酒喝了我们就是朋友了,几头牛,我送你!”

托尼大叔也是豪放的人,海顿家族的年轻人和热情豪放的草原健儿也是意气相投,双方接下来还交流了一些射箭和搏击的功夫,当然都是点到为止。

第二天托尼大叔他们要回去时,席连勃拉着托尼大叔说了几句心里的悄悄话:“你这狼有了崽,送我两只行不?”

他很不好意思的指着毡房旁的那条断腿的猎狗说:“我这猎狗已经是远近牧民里最好的猎狗了,几下子就让它咬得一死一伤,我可没有猎狗了,两只不行的话一只也行。”

托尼大叔早就了然于心,他哈哈大笑:“我家里正有一窝小崽,正准备这周末处理掉,没说的,三只都是你的了,我送你!”

老猎人的眼神可不是盖得,从酒宴上席连勃频频注视奈特的表情里,加上他一再询问这狼怎么能养的这么熟。托尼大叔早就看出了席连勃对奈特的喜爱。

有人喜爱自己的猎宠,这是值得自己自豪的事情。更何况托尼大叔也有意要和牧民们拉近关系,他早就觉得自己的族人不能老是窝在那深山老林里,终有一天要走出来,回到人类社会之中。

放牧也是一种生活手段,再就是,多一个朋友,毕竟是好的。

PS:奈特是公狼,但是作为狼王,海顿家族的猎狼群中总有狼后为它生育后代。<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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