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天并不埋怨杨老爷子,毕竟他们这一代人走过了一段特殊的岁月,很不容易,杨老爷子能有自己的爱好很不容易,而他自己小时候的确太过于冷漠,不被他老人家喜欢也很正常。
可是他很能理解杨宝夫妇的心情,打杨天开始记事的时候起,他记得杨老爷子好像很少来杨宝家,一来是杨宝家和杨明家隔得有些远,二来是杨老爷子身体不是很好,经不起折腾。
但作为儿女的,谁不想自己的爹娘在身边,自己好敬一份孝心?杨宝的妈妈死得早,杨老爷子一个人把他们两兄弟拉扯大,杨宝自然很想在自己年轻力壮的时候多孝敬杨老爷子一些,无奈杨老爷子性格有些古怪,似乎并不准备给他这个机会。
如此一来,杨天心中就一直有一个愿望,那便是帮杨宝敬这份孝心,让杨老爷子开心,让杨宝夫妇开心,然后三世同堂,很开心,很幸福。
“小天,你要参加吗?”见杨天在发呆,黄娟轻声问到,此时,班上正在为这事议论纷纷。
“想试试!”杨天缓过神来,淡淡一笑。
“那就试试吧,我记得你以前毛笔字写得很漂亮啊!”黄娟笑得很甜,面颊上的两个小酒窝若隐若现。
“那你参加吗?”杨天笑问。
“我很想参加啊,可是我不会写毛笔字!”黄娟一脸遗憾地说到。
“没关系,我可以教你!”杨天沉响少许,随即笑言,他觉得通过教黄娟写毛笔字,他既可以恢复自己的水平,也可以完成她的梦想,一举两得。
“好啊好啊,那从现在开始,我们天天傍晚练字吧!”黄娟欢笑不已,或许参赛并不是主要的,练字的过程才是最开心的。
“中午吧,中午时间多!”杨天诚然一笑,傍晚他要去给干妹妹张馨雨做家教,只有中午有时间。
书法大赛果然让沉寂的校园一下子变得热闹起来,初一的学生倒还好,初二初三的学生都是踊跃参赛,纷纷秀出自己的作品。
当然,初一也有初出牛犊不怕虎的角色,杨天他们五班就有几个,最积极的便是孙辉,孙辉他爷爷孙老爷子是镇文化办的主任,写得一手好字,所以孙辉自然要露一手。
当孙辉拿出一副装裱过的大字“天下为公”的时候,全班同学都为之惊呼,对孙辉是佩服不已,那字快赶上书法大家写的了。